旅游保险制度论文-刘建国

旅游保险制度论文-刘建国

导读:本文包含了旅游保险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先行赔付,广告发布,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

旅游保险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刘建国[1](2016)在《“先行赔付”让游客权益更有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提升旅游品质,福建再出实招。据《福建日报》报道,今后,游客的旅游投诉一经查实,只要索赔法律依据明确,即可“快处先赔”,超过7天还没赔付的,将由福建省级旅游理赔基金先行赔付给游客。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的《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本文来源于《中国旅游报》期刊2016-08-10)

田华[2](2014)在《我国旅游保险制度变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旅游保险自20世纪80年代起步以来,发展缓慢,明显滞后于旅游业的高速发展,旅游保险制度在对促进旅游保险业发展,处理旅游纠纷,规范旅游市场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本研究从制度变迁角度梳理旅游保险制度发展历程,综合运用文献调查法与案例分析法,深入分析各阶段旅游保险制度制定的背景、制度构建过程及实施成效,归纳我国旅游保险制度发展的逻辑特征。通过构建旅游保险制度供给与需求函数,分析制度非均衡的状态与表现,从静态均衡与动态均衡两个视角提出我国旅游保险制度的优化策略。此外,结合区域发展旅游保险的宝贵经验,以海南省作为案例进行分析,梳理海南省旅游保险制度变迁的独特性,揭示旅游保险的政策制定与区域旅游保险业之间的关系,探索适宜海南省旅游保险发展的制度优化策略。通过对我国旅游保险制度变迁历程的梳理以及供给需求的均衡分析与研究,可以获得以下研究结论:1.依据行政部门颁布的对旅游保险市场具有明显影响的制度作为分界点,将我国旅游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分为叁个阶段:制度萌芽阶段、制度正式产生阶段、制度发展完善阶段,总结我国旅游保险制度变迁的特点包括: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基层自发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和阶段强化的渐进性制度变迁。2.对不同阶段旅游保险制度的供求分析可知,萌芽阶段制度供给不足表现在制度保障范围过窄、监管制度不完善、惩处力度不足等方面;正式成立阶段制度供给不足表现在旅游者合法权益无法保障、旅行社经营风险无法转移、政府部门监管职能无法落实等方面;发展完善阶段制度供给不足表现在规范范围需扩大、风险管理数据库需利用与企业积极性需调动等方面。3.通过对我国旅游保险制度优化的SWOT分析,从静态均衡与动态均衡两个视角提出制度优化策略。其中动态均衡视角下的制度优化策略包括细化制度规范、深化协作系统和完善保障体系;静态均衡视角下的制度优化策略包括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市场运作效率和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本文来源于《华侨大学》期刊2014-04-01)

王业娜[3](2011)在《中国旅游保险经纪人制度发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旅游保险市场的经营困境与政策实施效果不佳一直是行业的难题,本文基于对2010年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跟踪的基础上,构建旅游保险经纪人制度这一新生概念,以旅游保险需求方的诉求作为突破口解决现存问题,以求达到完善旅游保险体系之目的。本文以经济学与法学融合的思路,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验证问题”的逻辑,采用实证研究、逻辑推理、深度访谈与比较研究的方法展开。在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的基础上,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与交易成本理论对旅游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引入进行必要性研究与有效性条件分析;基于此,在信号传递博弈模型与委托-代理理论的框架下,分别提出旅游保险经纪人的发展策略与旅游保险经纪人制度的构建。旅游保险经纪人制度是以强制险种旅行社责任保险为平台引入的,将此制度逐步扩展到景区、酒店等公众责任险,旅游汽车承运人责任险,旅行社游客意外险等险种;并适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促进旅游保险经纪市场主体多元化是此制度今后发展的两大趋势。(本文来源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期刊2011-05-21)

洛桑才让[4](2009)在《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洛桑才让) 11月27日,省长宋秀岩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实施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工作,研究《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审议《青海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本文来源于《青海日报》期刊2009-11-30)

樊长远[5](2009)在《健全游客为本的旅游保险制度刍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旅游行业风险较高,旅游保险是必要的,而现行的旅行社责任保险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旅游意外险又常常被忽视。建立有用的旅游保险需要改革和完善现行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弥补无过错责任的保险空白,严禁随意设置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开发新的保险产品,并重视旅游意外保险(本文来源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09年04期)

李宇青[6](2007)在《旅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及旅行社责任保险制度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旅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因其涉及主体的多样性及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赔偿义务主体以及赔偿范围与标准,对有关法律问题认识上的差异也导致相关纠纷裁判结果的显着差别。从维护法律统一性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对一些争议较大的法律问题提出一己之见。在旅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旅行社首当其冲地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其风险未能通过旅行社责任保险得到转移,也有必要探讨如何完善相关保险机制。本文对旅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及旅行社责任保险制度的研究共包括叁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旅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主要从违约损害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不同的归责原则、赔偿义务主体以及赔偿规则、范围与标准叁方面进行分析,明晰旅游交通事故各损害赔偿义务主体的法律地位、法律责任等有关内容。第二部分为旅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问题及其法律对策的研究。列举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认识不一、左右裁判结果的五个争议焦点,借助第一部分已经明确的有关法律观点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旅行社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或然性、共同侵权责任、旅游者的诉讼选择、旅行社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标准的统一性等问题。第叁部分为旅行社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的思考。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旅行社承担旅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重要救济途径,通过考察、对比我国和外国(地区)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制度,分析我国旅行社责任保险制度的现实情况,从中发现该制度的严重缺陷。通过借鉴台湾地区的旅游保险制度,提出完善该制度的相关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7-03-01)

王菲[7](2003)在《中国旅游保险制度研究与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的保险业发展起步较晚,因而国民整体的保险意识也普遍较为淡薄。这在旅游行业则表现为,作为一个承担巨大责任风险的行业,却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并且没有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保险制度来转嫁风险;作为一个规模庞大的群体旅游者,有80%的人在旅游过程中基本处于“无保”状态。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现有的旅游保险早已不能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如果这一矛盾不能尽快解决,它将会制约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中国国家旅游局曾于1997年5月13日发布《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这一规定于2001年9月1日被废止,同时实施新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新的规定以强制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代替了旅游意外保险,从而使旅游者与旅行社的利益均得到了保障。新的保险制度虽然有了较大的进步,但它在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等很多方面仍显得不够成熟和完善,有待市场的进一步检验。 本文从分析旅游业的风险管理以及旅游保险的本质入手,研究中国旅游业保险制度,分析其发展及制约因素,对比转变前后的不同保险制度,详细分析其内在原因,并从市场的各个不同角度分析现行的旅游保险制度,对其实际运作的有效性加以评估,同时提出有关完善和发展中国旅游保险制度的一些个人见解。(本文来源于《西北大学》期刊2003-04-01)

[8](2000)在《旅游意外保险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旅游意外保险制度所称的旅游意外保险是指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为保护旅游者利益,代旅游者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按合同约定由承保保险公司向(本文来源于《国际金融报》期刊2000-09-27)

旅游保险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旅游保险自20世纪80年代起步以来,发展缓慢,明显滞后于旅游业的高速发展,旅游保险制度在对促进旅游保险业发展,处理旅游纠纷,规范旅游市场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本研究从制度变迁角度梳理旅游保险制度发展历程,综合运用文献调查法与案例分析法,深入分析各阶段旅游保险制度制定的背景、制度构建过程及实施成效,归纳我国旅游保险制度发展的逻辑特征。通过构建旅游保险制度供给与需求函数,分析制度非均衡的状态与表现,从静态均衡与动态均衡两个视角提出我国旅游保险制度的优化策略。此外,结合区域发展旅游保险的宝贵经验,以海南省作为案例进行分析,梳理海南省旅游保险制度变迁的独特性,揭示旅游保险的政策制定与区域旅游保险业之间的关系,探索适宜海南省旅游保险发展的制度优化策略。通过对我国旅游保险制度变迁历程的梳理以及供给需求的均衡分析与研究,可以获得以下研究结论:1.依据行政部门颁布的对旅游保险市场具有明显影响的制度作为分界点,将我国旅游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分为叁个阶段:制度萌芽阶段、制度正式产生阶段、制度发展完善阶段,总结我国旅游保险制度变迁的特点包括: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基层自发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和阶段强化的渐进性制度变迁。2.对不同阶段旅游保险制度的供求分析可知,萌芽阶段制度供给不足表现在制度保障范围过窄、监管制度不完善、惩处力度不足等方面;正式成立阶段制度供给不足表现在旅游者合法权益无法保障、旅行社经营风险无法转移、政府部门监管职能无法落实等方面;发展完善阶段制度供给不足表现在规范范围需扩大、风险管理数据库需利用与企业积极性需调动等方面。3.通过对我国旅游保险制度优化的SWOT分析,从静态均衡与动态均衡两个视角提出制度优化策略。其中动态均衡视角下的制度优化策略包括细化制度规范、深化协作系统和完善保障体系;静态均衡视角下的制度优化策略包括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市场运作效率和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旅游保险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刘建国.“先行赔付”让游客权益更有保障[N].中国旅游报.2016

[2].田华.我国旅游保险制度变迁研究[D].华侨大学.2014

[3].王业娜.中国旅游保险经纪人制度发展研究[D].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1

[4].洛桑才让.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N].青海日报.2009

[5].樊长远.健全游客为本的旅游保险制度刍议[J].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

[6].李宇青.旅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及旅行社责任保险制度的思考[D].中国政法大学.2007

[7].王菲.中国旅游保险制度研究与分析[D].西北大学.2003

[8]..旅游意外保险制度[N].国际金融报.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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