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我国社会民生领域,住房、房价问题,特别是廉租房等住房保障问题,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我国福利分房时代的结束和住房改革的不断深入,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没有得到政府应有的重视和有效解决,高房价与低收入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使得普通百姓,特别是低收入群体与“居着有其屋”的目标渐行渐远。住房问题已经成为了突出的社会问题。在住房保障体系政府职责缺失的现状下,加强对政府在廉租房保障方面的给付行政职责立法研究,将有助于解决这一民生领域的社会问题,保障公民住宅权的实现。本文以廉租房保障领域的政府职责立法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立法现状及问题的分析,结合给付行政理论基础和域外立法考察,提出了完善我国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立法的对策建议,强调了廉租房建设中的政府给付行政职责。本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的含义,将研究对象限定于立法研究。随后对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的立法沿革进行了历史考察,并将其归纳为了萌芽期、实际确立期、正式确立期、细化期、法制化期五个阶段。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立法现状,梳理了制度体系的构成和立法内容,并对目前立法中的问题和表现进行了简要分析。第三部分是通过对生存权、给付行政以及行政法治理念三个方面的法理分析,对政府承担廉租房保障职责的理论基础进行了研究。第四部分简要考察了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域外立法及实施情况,介绍了日本、新加坡、美国、英国等四国的相关情况,归纳总结了立法经验。第五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立法的对策建议,包括:转变思想观念,明确确立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强化“给付”职责;完善“许可”职责;完善监督管理职责;健全责任监督机制和追究机制。第六部分对本文做了简要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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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引言一、选题背景二、本研究的意义(一) 理论意义(二) 实践意义三、已有研究成果综述(一) 国内研究:虽已起步、但较薄弱(二) 国外研究:研究视角不在政府职责立法四、研究方法五、本文研究的创新第一章 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概念及立法沿革一、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的含义(一) 廉租房保障(二) 政府(三) 政府职责(四) 立法二、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立法的历史考察(一) 萌芽阶段(二) 实际确立阶段(三) 正式确立阶段(四) 细化阶段(五) 法制化阶段第二章 我国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立法现状及问题一、我国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的立法现状(一) 制度体系构成(二) 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的立法内容二、我国廉租房保障中政府职责立法的问题(一) 法律体系不健全(二) 立法理念偏差,尚未确立政府责任原则(三) 地方政府主体缺位(四) “给付”职责弱化(五) “许可”职责缺乏实体性标准(六) 缺乏政府履行职责的监督机制第三章 政府承担廉租房保障职责的理论基础一、廉租房保障与生存权基本要求(一) 生存权概说(二) 住宅权与生存权关系(三) 廉租房保障是住宅权的最基本内容二、廉租房保障与政府给付行政职责(一) 给付行政概说(二) 廉租房保障属于政府给付行政职责三、行政法治理念要求法律确立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第四章 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域外立法考察一、典型国家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立法介绍(一) 日本(二) 新加坡(三) 美国(四) 英国二、典型立法的经验总结(一) 明确政府作为廉租房保障的责任主体(二) 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三) 建立廉租房保障规划和计划(四) 健全管理体制(五) 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公共住房建设的渠道第五章 完善我国廉租房保障政府职责立法的对策建议一、确立廉租房保障的政府职责原则(一) 转变理念,确立给付行政下政府职责(二) 立法确立政府廉租房保障义务和责任(三) 完善相关制度,提高政府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二、强化“给付”职责(一) 通过行政计划的方式,完善规划与计划制度(二) 强化政府资金保障的职责(三) 确立政府保证廉租房房源职责(四) 建立廉租房土地储备制度三、完善“许可”职责(一) 健全准入机制(二) 建立有利于相对人的申请和审批制度(三) 给予廉租房租金指导四、完善监督管理职责(一) 内部方面(二) 外部方面五、规定廉租房保障中政府责任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一) 建立对政府责任履行的监督机制(二) 完善政府廉租房保障责任追究机制第六章 结论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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