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康熙三十年(1691年)多伦会盟,喀尔喀蒙古设旗编佐,成为清王朝的外藩蒙古,正式归入清朝版图。此时喀尔喀不设驻防八旗。雍正十一年(1733年),清在喀尔喀地区开始置定边左副将军。作为常设八旗驻防将军,定边左副将军直接管理喀尔喀蒙古的最高军政事务。本文以定边左副将军的为线索,分三个阶段阐述清廷对喀尔喀蒙古的统治政策。第一阶段:清初,喀尔喀蒙古和清廷面临共同的敌人噶尔丹,双方利益一致,喀尔喀蒙古需要清廷的保护。此时清廷不用担心喀尔喀蒙古有异心,故不用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第二阶段:雍正十一年到乾隆三十八年,这是过渡阶段。本文将这一阶段分为三期,第一期,雍正十一年到乾隆十九年。定边左副将军设置的初期,该将军职由策凌父子担任。第二期,乾隆十九年至乾隆二十二年。从乾隆十九年起,清廷对喀尔喀王公的怀疑日甚,曾尝试从喀尔喀王公手中收回权利;第三期乾隆二十二年到乾隆三十八年。经历青衮杂布叛乱,为安抚喀尔喀,重新启用成衮扎布。乾隆三十八年,车布登扎布免职,定边左副将军一职终于从喀尔喀王公手中收回。第三阶段:乾隆三十八年至宣统二年。乾隆三十八年以后,为加强对喀尔喀蒙古的统治,定边左副将军一职彻底与喀尔喀人无缘,几乎全由满人担任;与此同时又将一部分民事权力分割出来交还喀尔喀王公,以示安抚。最终加强了对外蒙古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