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监督委员会论文-马雨蒙

宪法监督委员会论文-马雨蒙

导读:本文包含了宪法监督委员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宪法监督制度,宪法实施,合宪性审查,宪法与法律委员会

宪法监督委员会论文文献综述

马雨蒙[1](2019)在《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特点和新实践——兼论宪法与法律委员会的建立与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宪法监督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下开展,具有多机构分散实施、以立法为重点内容等特点。监督主体和机构专门化、监督对象和程序合理化是依宪治国的内在要求。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成立及合宪性审查制度的确立是宪法监督制度的新实践,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9期)

秦前红[2](2017)在《设立宪法委员会与完善宪法监督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要求"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本文来源于《理论视野》期刊2017年02期)

马丽[3](2012)在《试析法国宪法委员会式的宪法监督模式——法国第五共和宪法第七章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国宪政审查制度的建立历经曲折的发展过程而终于在第五共和国宪法中得以体现,第五共和国建立了宪法委员会以及独特的宪政审查制度,以监督议会与内阁对分权原则的尊重,它超然于叁权部门之外独立进行违宪审查。宪法的第七章对宪法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命、职权范围和对违宪法律的惩戒一一作出明确规定。几十年来,第五共和建立的宪政审查制度不断丰富发展,通过抽象审查的方式推动法国的宪政进步,保障了法国宪法的稳定性并使之与时俱进。(本文来源于《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2年05期)

尤晓红[4](2008)在《苏联宪法监督委员会的生成与运行》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的苏联,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理论的提出,以及宪法观念和宪法地位的重大变化,改革原有的违宪审查制度被提到议事日程,在此背景下建立了苏联宪法监督委员会。然而由于这个委员会不具独立地位,其运行状况不如人意。历史地看,苏联宪法监督委员会构成俄罗斯人探寻其他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的基础。(本文来源于《北方论丛》期刊2008年02期)

祁建平[5](2007)在《“人大”VS宪法委员会:中法宪法监督制度的分析比较——兼谈建立和完善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国宪法监督制度早于中国且以限制立法机关权力、保持国家机关权力平衡为主线。宪法委员会是以分权制衡原则和社会契约论为依据而建立的政治机关,监督职能更广泛、具体,有关规定可操作性强,在违宪审查、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发挥着较大的作用。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属于立法机关,以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原则为依据,有关宪法监督的规定在实际运作中缺乏实效性。独立的专门机构模式符合建立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制度的长远考虑。(本文来源于《大连大学学报》期刊2007年01期)

汤战生[6](2006)在《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构想》一文中研究指出宪法是国家之根本大法,是特定国家法律之重要组成部分,但有了科学的宪法未必就有了良好的宪政,违反宪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为了建立民主宪政国家,保障宪法的实施,保护公民的权利,应建立完善的宪法监督机制。如何监督和保障宪法的实施是世界各国宪政建设实践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我国自从宪法实施以来,宪法监督制度一直受到中国法学界的关注,对我国应建立怎样的宪法监督模式,他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方案。本文采用比较的方法对我国宪法监督制度进行研究,并以此为基础,得出应增设全国人大宪法监督委员会作为完善我国现行宪法监督体制的最佳措施的结论。 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研究的意义、研究的对象、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等问题。 第二部分为第一章,在这一部分,笔者通过介绍违宪审查产生的理论基础,为下文打下基础。违宪审查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宪法至上的观念、民主宪政的思想、人权保障的理念、权力分立思想等。 第叁部分为第二章。本章详细阐述了西方世界成熟的叁大违宪审查模式,即普通法院违宪审查模式、专门机关(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违宪审查模式和立法机关违宪审查模式。在这部分作者从每种模式的形成与发展、主要特点、小结等叁方面展开,使我们对叁种模式有了全面的理解,为我国完善宪法监督体制提供了参考。 第四部分为第叁章,本章主要介绍了我国宪法监督的现状与特点,对我国(本文来源于《四川大学》期刊2006-04-01)

尚晓宇[7](2004)在《社会发展呼唤实质意义的宪法监督》一文中研究指出:进行宪法监督、实施违宪审查,是法学界多年来的老话题,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法规审查备案室的消息一传出,重新引起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您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何为宪法监督,我国的宪法监督现状如何? 陈云生:好。我国目前对宪法监督问题的研究还很不足,因(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04-07-27)

杨志武[8](2003)在《论设置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委员会》一文中研究指出宪法监督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政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完善和强化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也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民主政治"治国方略的关键。只有以宪法为本,才会实现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为此,就必须强化宪法实施的保障,建立有效的宪法监督机制,确保我国宪政(本文来源于《中共沈阳市委党校学报》期刊2003年02期)

那述宇[9](2003)在《关于宪法监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可行性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的宪法监督存在着严重的制度性缺陷和体制性缺陷。顺应宪法监督的世界发展趋势 ,结合我国实际 ,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 ,我国的宪法监督应建立以宪法监督委员会为主导性监督主体的宪法监督模式与体制。(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期刊2003年02期)

罗晓军[10](2002)在《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刍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应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代表全国人大及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宪法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提名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由国家主席任命。宪法监督委员会依司法程序 ,行使违宪案件的上诉管辖权。(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02年02期)

宪法监督委员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要求"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宪法监督委员会论文参考文献

[1].马雨蒙.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特点和新实践——兼论宪法与法律委员会的建立与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完善[J].法制博览.2019

[2].秦前红.设立宪法委员会与完善宪法监督制度[J].理论视野.2017

[3].马丽.试析法国宪法委员会式的宪法监督模式——法国第五共和宪法第七章解析[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2

[4].尤晓红.苏联宪法监督委员会的生成与运行[J].北方论丛.2008

[5].祁建平.“人大”VS宪法委员会:中法宪法监督制度的分析比较——兼谈建立和完善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J].大连大学学报.2007

[6].汤战生.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构想[D].四川大学.2006

[7].尚晓宇.社会发展呼唤实质意义的宪法监督[N].检察日报.2004

[8].杨志武.论设置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委员会[J].中共沈阳市委党校学报.2003

[9].那述宇.关于宪法监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可行性分析[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3

[10].罗晓军.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刍议[J].政法论坛.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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