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民事诉讼目的在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是进行民事诉讼立法的基础,是指导民事诉讼实践的最终目标。因此,对我国民事诉讼目的的研究,不仅有助于丰富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的内容,为民事诉讼法修改时具体制度的设计提供一种基本理念,而且能指导民事诉讼实践,加强民事诉讼法的统一实施。迄今为止,我国对民事诉讼目的的研究基本仍然停留在理论上,对民事诉讼目的在我国立法中的定位和司法实践中的图景少有提及。本文拟通过我国民事诉讼目的在理论、立法和实践中现状的研究,指出民事诉讼目的在理论、立法和实践中存在背离,并分析背离的原因,最后提出一些使民事诉讼目的理论、立法和实践由背离走向统一的思路和具体措施。本文共分为五章。在第一章中,笔者重点研究了民事诉讼目的的理论。首先,从目的的哲学内涵出发,对民事诉讼目的的概念进行界定,并通过与一些相关概念的辨析进一步明晰民事诉讼目的的内涵。同时,笔者对国内外关于民事诉讼目的理论的学说作了梳理和简要的评价,并对这些学说的规律进行了总结。在第二章中,笔者集中考察了我国民事诉讼目的的立法定位。从“民事诉讼任务”的角度,分析建国以来我国三部民事诉讼法典对民事诉讼目的的定位,并总结了迄今为止我国民事诉讼目的在立法上的价值取向。在第三章中,笔者重点探析了我国民事诉讼目的在实践中所呈现的图景。首先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视角出发,通过对审判方式改革诉讼效率和诉讼公正价值目标的探讨,得出审判方式改革实践下的民事诉讼目的。接着笔者又从个案实践的角度出发,分析了法院、法官和当事人在参加具体民事诉讼活动时可能怀有的不同目的。在第四章中,笔者主要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目的理论、立法和实践背离的原因。通过前三章的简要总结,指明我国民事诉讼目的理论、立法和实践存在相互背离的现象,并继而针对这种相互背离逐一进行原因的分析和阐释。在第五章中,笔者探索了促使民事诉讼目的理论、立法和实践由背离走向统一的途径和方法。笔者分别从理论的统一与定位、立法的完善和实践的改进三个角度的不同方面提出了一些方案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