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刑事诉讼司法解释是连接法律和具体个案的纽带,对法律的适用和完善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司法解释体制上和解释技术上的原因,我国刑事诉讼司法解释在适用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折损了司法解释的权威,影响其功能的发挥。本文拟通过成因进行深入分析,结合我国法治转型和法治内涵的语境,提出改革浅见,以期刑事诉讼司法解释制度更加规范。本文正文共分为三部分,主要内容为:第一部分研究我国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现状和成因。文章从现状中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阐述其成因:从解释体制上来说,多元化的解释体制、检、法机关各自为政、行政干预司法。解释技术上来说:采取抽象解释的方法、内容超越立法。第二部分从利弊两方面对其进行评判:基于法治社会转型语境,它有效弥补法律漏洞、提供立法依据、符合现实需要;基于法治内涵语境,从富勒的程序自然法来看,它存在不足——违背了公开性、清晰性、一致性等原则;实践操作中出现问题,有悖法治内涵。第三部分有针对性地结合成因,对刑事诉讼司法解释提出改革建议,从解释体制上正本清源:解释主体严格法定化;要加强立法解释工作;赋予法官和检察官独立的法律解释权。从解释技术上:合理运用多元的法律解释方法;完善司法解释技巧。并提出开放路径:典型案例司法解释化、司法解释法律化、建立司法解释与判例相结合的法律制度。文章最后提出展望:刑事诉讼司法解释改革后更好地发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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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刑事诉讼司法解释论文; 解释体制论文; 解释技术论文; 判例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