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计划生育政策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在20多年的计划生育工作中,逐渐形成了主要以宣传教育、行政制约、经济奖罚等社会约束手段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机制。实践表明,在计划经济和法制不健全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这些带有人治色彩的工作机制在降低生育率,控制人口增长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随着中国政治经济体制的变迁,以及人民群众人权意识不断提高,这些工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以后,计划生育工作暴露的问题更加明显:首先表现计划生育行政手段与计划生育法精神的冲突,由于行政权力缺少制衡和监督,在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行政手段的效力往往高于计划生育法,行政违法现象突出。其次的问题是工作手段缺乏,传统计划生育工作手段从来没有考虑过合法性的问题,只考虑如何有效率地完成任务,而现在必须考虑计划生育行政手段的合法性和公民权的保护,使的原来工作手段在实践中失去了作用。最后表现在工作思路上,由于计划生育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导致政府在工作中只注重短期内工作目标的完成,没有很好地认识到解决人口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长期的宣传教育。本文运用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对计划生育政策在G市执行失效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防止政策执行失效的建议。这篇论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演变过程以及该政策取得成果和产生的问题。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G市计划生育的历史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第四部分提出了防止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失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