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也是一个煤炭生产和消费的大国。长期以来,由于煤炭价格实行“双轨制”即计划内部分实行国家定价,计划外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制度。煤炭的现货市场不能反映真实的供需情况,不能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因此煤炭市场建设滞后,更难以实现煤炭的期货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能源竞争的日趋激烈,煤炭供需的平衡以及煤炭价格的公平性呼声亦日益凸显。由此,作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和有益的补充,煤炭期货市场便应运而生。开展煤炭期货交易,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和微观决策,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尤其是对于健全煤炭市场体系,形成统一有序的价格体系,保障相关企业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和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期货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其发展异常迅速,期货行业成为新的经济“热点”。然而,期货市场是一个具有高度投机性和高风险的市场,如果不加以规范,不仅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相反将会产生许多消极作用,甚至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危害。近几年来,在我国期货市场的运行过程中,诸如期货市场开办违规、期货交易资格欠缺、期货交易行为不当等许多棘手的问题和矛盾均明显表现出来。如同其他市场一样,煤炭期货市场也并非完全竞争的市场,没有完善的监管体系,其自发运行必然引发过度投机、营私舞弊、操纵垄断、暴涨暴跌等市场混乱现象,从而影响煤炭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随着煤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要使煤炭期货市场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发挥其应有功效,必须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使之规范化运行。为了更好地发挥煤炭期货的作用,应当进一步完善我国煤炭期货市场体系,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进而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因此,煤炭期货市场法律监管问题的研究对完善我国煤炭期货市场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煤炭期货市场进行分析,通过期货市场的一般功能探讨煤炭期货的功能,通过介绍和了解国内外煤炭期货市场的发展状况,深入分析和提出构建我国煤炭期货市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第二部分主要是通过对煤炭期货市场法律监管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描述,阐述煤炭期货市场监管的目的、必要性和意义;第三部分是通过国外煤炭期货市场法律监管的比较,对国外期货市场监管模式的分析,为我国煤炭期货市场法律监管提供有益借鉴;第四部分主要提出我国煤炭期货市场法律监管模式的选择和制度的构建。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是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法制思想为基础,以加强监管为目的。通过实证分析、比较分析和价值分析的方法,从多学科结合的角度对煤炭期货市场的法律监管进行全面分析,并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为稳定和发展我国煤炭期货市场,维护交易者利益提供法律支持,着力探索我国煤炭期货市场法律监管体系的建立及完善。总而言之,中国煤炭期货市场势必建立,煤炭期货市场的法律监管和制度构建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