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公司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现代社会创造财富的主要企业形式。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否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产生,能较好弥补公司法人制度在现实操作中所存在的一些不公平现象,是对现代公司法人制度的有益补充,标志着现代公司法人制度的不断成熟和完善。这项制度通过对特定法律关系中的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否认,从整体上恪守和捍卫了现代公司法人制度。我国在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中引入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规定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而侵害债权人利益时,应承担连带责任。这项产生于英美法系的制度,历来被认为是内容复杂,并且难以进行系统概括的。那么,经过七年的司法实践,这项制度是否发挥了应有作用?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这些都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本文拟通过以下三方面的论述就如何更好完善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提出自己的一些意见和建议。第一章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概述。首先,主要介绍和梳理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成因、涵义、法理基础及其特点,为在我国正确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提供理论支撑。其次,简要介绍了其他国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发展。通过比较研究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四个国家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为完善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提供些许借鉴。第二章是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首先,对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做了梳理。其中重点对清算期间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问题做了详细的阐述。其次,对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立法技术及司法操作两个层面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评述。立法技术层面的问题主要包括法律条文结构不合理、法条适用范围不明确、举证责任规则不科学、损害程度定义不具体。司法操作层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对《公司法》第20条和第64条的关系理解不够准确。第三章是完善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具体建议。第一,要明确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包括适用原则、构成要件及适用类型。第二,要规范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规则,包括管辖法院的确定、第三人的条件及判决的适用效力。第三,要完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配套规定,主要介绍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税法及破产法中的运用。第四,要确立母子公司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中的特殊性。
论文目录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公司独立人格论文; 股东有限责任论文;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