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公司成立前合同,是指在公司成立前,为了设立公司的目的,发起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公司成立前合同是任一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必经程序,其相关法律问题不仅关系到各个主体之间风险和利益的分配,还影响到交易的稳定和安全。公司成立前合同还牵涉到发起人、第三人以及成立后公司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正是因为这类合同纠纷具有的和一般民事合同的差异性,所以,对公司成立前合同法律问题的研究是十分具有现实意义的。自2006年1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已经正式施行两年多了。但是新法对公司成立前合同方面的问题仍然没有改进。学术界对于公司成立前合同法律问题的讨论也相对较少。相形之下,英国美国对于公司成立前合同的法律规制则更为完善,更为系统。因此,本文对公司成立前合同法律问题的研究是建立在对英国和美国相关法律规制的比较分析的基础之上的。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三个部分。文章的第一部分从我国一起普通的公司成立前合同案例谈起,引入对公司成立前合同问题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索。其后,文章概括介绍了我国关于公司成立前合同问题的相关立法并加以分析,找出立法中的缺陷。文章同时还介绍了2003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成立前合同相关法律问题的观点和立场,并对其进行了分析。文章的第二部分介绍了英国和美国对公司成立前合同法律问题的相关规制,并将两者比较分析,提出笔者赞同的观点。文章的第三部分是笔者对于我国公司成立前合同法律规制的构建提出的具体建议。笔者认为,首先立法应明确公司成立前合同的概念范围,并正式确认其合同效力。同时,公司成立前合同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应为发起人。然后,借鉴英美根据公司成立前合同的不同类型而区别合同责任的承担,并引入美国模式的“追认理论”。再次,因公司成立前聘用合同的复杂性而对其进行单独规定。最后,对诸如成立后公司采纳合同的除斥期间、发起人免责事由及其举证责任分配、发起人之间的责任分配以及发起人与成立后公司之间的责任分配、公司设立瑕疵导致公司设立无效的情况以及诉讼时公司仍然处于设立阶段的情况等公司成立前合同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