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恰当运用经验法则审理案件是法官的一项基本司法能力。经验法则与“自由心证”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一般认为它是“自由心证”的内在制约机制。在民事审判中恰当运用经验法则,有助于发现案件客观真实,使裁判结果最大限度地接近正义,从而实现纠纷解决的民事诉讼目标,使人民法院工作获得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本文旨在通过经验法则的研究,厘清经验法则的内涵、价值等若干基础性问题,并探讨经验法则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存在的局限性,最后提出合理运用经验法则的建议,希望能够对更好地指导审判实践有所帮助。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四章。引言部分介绍我国法院近年来运用经验法则的三个典型案件,引出本文拟将讨论的问题。第一章讨论了经验法则的产生背景、内涵及特征。首先从历史角度考察了现代意义的经验法则产生的背景;其次分析了经验法则三个层次的内涵;最后探讨了经验法则所具有的无限性、客观性、抽象性及盖然性的特征。第二章探讨了经验法则的制度价值。首先,经验法则具有发现客观真实的价值,法官运用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积累的经验、体会,感受案件中真伪不明的事实,有利于还原出一个最大限度接近正义的案件事实;其次,经验法则具有弥补法律局限性的价值,其核心在于“造法”;再次,经验法则具有防止法官恣意的价值,这一价值源于经验法则客观性的特点。第三章着重讨论了经验法则在民事审判实践中的运用。首先,讨论了经验法则与证据评价的关系,具体探讨了如何运用经验法则判断证据关联性、真实性、可采性,以及体现对证据力价值的评价;其次,讨论了经验法则在认定案件事实中的运用;最后,讨论了法官运用经验法则进行法律适用的问题。第四章探讨了经验法则的局限性及如何合理运用问题。分析了经验法则存在的局限性,并结合“彭宇案”对其局限性进行了深入剖析,分析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经验法则的运用现状,对如何合理运用经验法则提出建议,包括立法上对经验法则进行必要的总结与规制,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设立当事人对经验法则提出反证、质疑的规则,公开运用经验法则的理由,完善合议制,培育良好的法官素质等。结语部分总结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再次指出经验法则的重要性,对经验法则的认识必须从感性走向理性,对经验法则的研究必须从局部走向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