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已经给予相当的重视,制定了一系列先进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而我国,只是在近几年里才对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开始重视,相应地,关于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制定和研究也就比较滞后。所以本文较多地介绍和研究了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以期对我国刚刚起步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提供更多的借鉴,从而完善我国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促进我国保险业的稳定和发展,并最终融入保险经营的国际化和全球化中。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已经给予相当的重视,制定了一系列先进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而我国,只是在近几年里才对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开始重视,相应地,关于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制定和研究也就比较滞后。所以本文较多地介绍和研究了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以期对我国刚刚起步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提供更多的借鉴,从而完善我国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促进我国保险业的稳定和发展,并最终融入保险经营的国际化和全球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