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性骚扰”作为一种古已有之的社会现象,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在现代社会作为需予以规制的法律问题突显出来。《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修正案首次将“性骚扰”明确写进法律,使得我国性骚扰立法进一步引起人们关注。本文基于我国当前性骚扰现象普遍存在、诉讼日益频繁的社会现实,结合我国相关理论及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参考西方性骚扰立法成熟国家的有关理论和法律法规,就性骚扰的侵权责任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期对我国性骚扰防治规制法律体系的构建有所裨益。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性骚扰概述。第一节介绍性骚扰法律概念的起源,以及性骚扰立法数十年来较具代表性的法律概念,通过对其定义发展的评析提出对我国今后立法时概念界定的建议。第二节对我国现有的能适用于性骚扰规制的相关法规进行梳理,并分析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二章性骚扰的基本类型。对性骚扰的类型区分的根本意义在于侵权方式的不同决定了责任认定、责任承担主体的不同,因此本章是论文后半部分进行侵权责任分析的基础。本文在传统分类的基础上,对类型名称给予了更准确的命名,对每种类型的特征、界定标准都提出了一定的看法。并对新出现的具体骚扰形式进行了介绍和归类。第三章是性骚扰与侵权行为。首先对性骚扰行为的性质予以界定,通过分析得出就我国立法现状而言,通过民法中的侵权责任法对性骚扰行为进行规制是最具可行性并且对受害人的保护最为全面的方法。第二节对性骚扰作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了分析,包括保护的主体、行为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认定标准以及侵害客体等。第四章是性骚扰的侵权责任。本章是本文的中心章节。本章对性骚扰侵权的归责原则、行为人的免责事由、责任承担方式、责任的分配规则等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并介绍了作为特殊侵权责任形式的雇主责任。雇主责任制度作为国外对于性骚扰问题的主要规制手段,对我国颇具借鉴意义,本文结合案例及我国国情,展开细节探讨,并对我国引入该制度的基础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