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伏季休渔制度绩效的初步研究

关于我国伏季休渔制度绩效的初步研究

论文摘要

近年来,随着参与捕捞业的人数逐渐增多,捕捞技术的极大进步,我国近海渔业资源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捕捞压力,许多种群资源濒临灭绝的边缘。面对如此严峻的资源形势,国家渔业管理部门采取了诸多管理措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为了保护渔业资源,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国于1995年和1999年开始在黄海、东海和南海相继实施全面伏季休渔制度,截至到目前,该制度在我国已实施十年有余,但对其效果众说纷纭。一部分学者通过对我国渔业方面的实际情况和伏季休渔制度施行的效果研究,认为伏季休渔制度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渔业捕捞能力过剩的问题,其对渔业资源的养护也并未产生明显的成效;还有一部分学者通过对我国一些实行伏季休渔海域的资源量状况的调查,认为经过休渔,我国海洋渔业资源衰退的势头得到一定的遏制,伏季休渔制度很好的养护了渔业资源,起到了明显的效果。鉴于此,本文通过考察禁渔制度的理论预期和实证分析,并从生物学、经济学、社会学、渔政管理以及国际效应等多重角度对我国现行伏季休渔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了系统评估。为了达成上述目标,本文在查阅大量文献的基础上,采用了理论预期行和案例研究等方法对禁渔制度(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了全面分析。对上述内容,本文共分为五部分进行阐述:在绪论部分中将对所研究的问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结构作以说明;第二部分探讨伏季休渔制度的概念、历史渊源、出台背景,并说明伏季休渔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具有哪些意义(官方认为);第三部分将具体指出伏季休渔制度实际上是一种禁渔制度;第四部分将阐述禁渔制度的理论预期;第五部分将集中讨论OECD成员国实施伏季休渔效果的实证考察和我国实施伏季休渔制度的实际绩效;最后,在此基础上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即从资源管理的角度来说,伏季休渔对保护和恢复资源,只能是治标,不能治本。在没有严格控制住捕捞强度的前提下实施的休渔制度,对保护和恢复渔业资源难以产生什么实质效应,充其量也不过为一剂暂缓捕捞压力的“镇痛剂”。综合考虑渔业资源的特有性质、渔民的心理和行为(包括渔民群体所有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特征)以及政府和市场这两只“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所分别具有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笔者认为,若想实现我国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应该尽快建立一种能够有效控制捕捞强度的管理制度——即捕捞限额制度作为我国渔业的主要管理手段,在此基础上,可以将伏季休渔制度作为我国渔业管理的一项辅助措施。最后,结合现行伏季休渔制度的生物学效益、经济学效益、社会学效益、渔政管理以及国际效应等方面,从我国伏休制度的现存弊端出发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能够为相关管理者完善该制度提供些许启示。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标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及论文结构
  • 1.5 创新点与局限性
  • 2 休渔与伏季休渔
  • 2.1 伏季休渔的概念
  • 2.2 休渔制度的历史渊源
  • 2.3 我国伏季休渔制度的出台背景
  • 2.4 我国伏季休渔制度的主要内容
  • 2.5 实施伏季休渔制度的意义
  • 2.5.1 经济学意义
  • 2.5.2 生物学意义
  • 2.5.3 生态学意义
  • 2.5.4 政治学意义
  • 2.5.5 社会学意义
  • 2.6 伏季休渔制度的实质——禁渔制度
  • 3 禁渔制度的理论预期
  • 3.1 单独采用禁渔制度的预期效果
  • 3.2 禁渔制度同其它管理措施结合使用的预期效果
  • 4 禁渔制度效果的实证考察
  • 4.1 OECD 成员国实施休渔制度效果实证分析
  • 4.2 我国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效果的实证分析
  • 4.2.1 伏季休渔——我国渔业资源管理上“亡羊补牢”的措施
  • 4.2.2 我国实施伏季休渔制度的实际绩效
  • 5 结论与政策建议
  • 5.1 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6 参考文献
  • 7 致谢
  •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  ;  ;  ;  ;  

    关于我国伏季休渔制度绩效的初步研究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