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末东三省改革研究综述(论文文献综述)
陈雪莹[1](2021)在《《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研究》文中指出
达日玛[2](2021)在《近代以来额吉诺尔池盐的传统经营与盐务改革》文中认为清朝统治下的蒙古地区由不同的蒙旗组成,蒙旗札萨克贵族对管辖区域内的牧场、矿产等资源拥有支配特权。在锡林郭勒盟乌珠穆沁右翼和浩齐特左翼二旗边界处有一盐池,其名为额吉诺尔,由上述二旗共同管理和经营。所产食盐,被称为青盐,广销长城南北。对蒙旗民众来说,运销青盐是交换和购入日常所需物品的重要途径。对周围市场来说,青盐更是具有特殊价值的商品。清末“新政”时期,清政府对蒙政策发生了根本转变,由因俗而治转向全面开放蒙地,开发利用蒙旗资源。此时,额吉诺尔池盐的管理,成为清政府经营蒙古地区经济生产、资源开发的切入点。试图通过盐务改革,改变青盐的传统经营,实现专卖制,增加财政收入,并达到强化对蒙统治的目的。民国政府继承并进一步推进盐务改革,终将青盐纳入国家层面的盐务管理体系之内,使之与内地盐务管理趋于一致,逐渐实现了管理的统一性。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论文主要利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宫中档朱批奏折、辽宁省档案馆馆藏东三省盐运使署档案、热河省长公署档案等原始档案文书和官私所修史书、盐法志书、地方志,以及相关报刊、调查报告书等资料,梳理清代以来额吉诺尔池盐的传统经营,讨论清末和民国前期国家统一盐务管理制度在该池盐运销中的实施。包括最初的尝试、具体的步骤、渐趋完备的措施及其成效。同时,也谈及国家政策实施和深化过程中,传统运销区域社会与民众的应对和适应。论文共分四章。第一章,在叙述额吉诺尔盐池概况、青盐的采运与行销环节的基础上,对蒙旗传统经营展开了讨论。由于蒙旗奉行税后自由运销制度,因此青盐的自由流通,促进了蒙旗与周边地区间的交流与互动。第二章,首先阐述清末全国盐务管理状况以及整顿青盐前的背景;其次梳理各地方政府与清廷着手管理、整顿青盐的脉络,以及蒙旗对政府盐务改革之抵制等反应。这一时期,清政府致力于通过盐务改革,收回管理青盐之权。但最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青盐仍由蒙旗管理。第三章,从盐务管理机构的变化、税收以及签订“收买蒙盐合同”等三个方面讨论青盐的管理被纳入国家统一的盐务管理体系,实现体系化管理的转变过程。其中,“收买蒙盐合同”的签订,使额吉诺尔池盐的传统经营发生根本性变化,池盐的管理权转移到中央政府的统一管理之中。第四章,对体系化管理之外的池盐——“蒙私”的产生、贩私以及缉私问题加以讨论,同时以个案研究体现体系化管理的推行,对民生带来的变化以及随之产生的社会问题。在结语中总结论文内容的同时,交代尚待深入探讨的相关问题。
孟二壮[3](2021)在《近代中国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研究》文中提出传统商业会议所由地区内工商业者自发组成,是以表达工商业者要求、维护成员共同利益为目的而设立的民间经济组织,最早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欧洲的行会制度。日本国内的商业会议所设立于明治维新之后,1928年后改称商工会议所。在日本政府指导和资助下,近代中国东北地区的奉天率先设立日本商业会所,之后逐渐深入到东北腹地。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是维护日本工商业者利益的经济组织,同时是日本侵华与资本扩张的产物,对于协助日本政府在东北经济扩张,扩大日本在东北的商权,维护统治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论文以近代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为研究对象,主要依据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出版的《月报》《事务报告》等资料以及亚洲历史资料中心所藏相关档案,着重分析近代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的设立、发展,管理与经营,商业会议所的主要活动及情报调查等内容,尤其在近代日本在东北侵略扩张时期,对日本商业会议所在九一八事变等事件中的态度、战争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尝试厘清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的性质。日俄战争后,在东北地区开埠通商、日本势力在东北扩张渗透以及东北地区形成日本人社会等背景下,日本开始在东北设立商业会议所。从商业会议所的设立时间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即日俄战争后,奉天、安东日本商业会议所率先设立;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规模扩大、数量增加,日本在东北增设大连、营口、长春、哈尔滨、铁岭日本商业会议所;伪满洲国建立后,日本商业会议所的深入扩张,吉林、齐齐哈尔、鞍山、锦州、海拉尔、图们、牡丹江日本商工会议所相继设立。历次日本在东北的侵略扩张,都是商业会议所发展的重要时期,到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深入到东北各个地区,总数量达到15个。从设立区域来看,商业会议所的设立、发展与日本在东北的侵略扩张步调一致,并逐渐深入到东北腹地。与中国关内日本商业会议所设立情况相比,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设立间早,且较为集中。各商业会议所间也建立起紧密的网络关系,并组成商业会议所联合会,商业会议所也成为日本管理和经营东北地区日本工商业最为重要的经济组织。通过对商业会议所的管理及经营进行考察能够看出,第一,从依据法令上看,由于日本在东北的行政机关分立,导致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设立的法令依据并不统一,商业会议所最初在运行上时常面临会员人数不足、经费短缺的困境。一战后,日本政府对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进行改革,并为商业会议所提供补助金,解决了商业会议所经费不足的问题,并扩大了会员的规模,强化了政府对商业会议所的领导。第二,从事务内容、管理机构等方面来看,商业会议所有着完备的管理机制,作为连接日本政府与工商业者的重要机构,商业会议所有实力配合日本在东北推行各项政策。在人事构成上商业会议所的领导阶层被大企业商人、政商议员把持,作为商业会议所顾问人员的特别议员皆为日本政府人员,大量中小工商业者会员并不占领导地位。第三,商业会议所名义上为民间经济组织,但商业会议所受日本政府的资助,其决策和行动受日本政府的监督和指导、总领事馆为商业会议所事实上的领导机关,商业会议所真正代表地区工商业者利益的空间非常有限,因此商业会议所的“民间性”并不纯粹。从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的活动来看,主要可以分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以日本工商业者的名义回应日本政府有关工商业问题的咨询,并向日本政府开展陈情请愿活动,努力维护东北地区日本工商业者的利益及保持商业活动的安定化,不断扩大日本经济在东北的强势地位。二是,作为日本工商业者的代表机构,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以维护工商业者利益为宗旨,在协调和仲裁商工纠纷,救济日本工商业者等方面展开的活动。三是,当日本在东北的扩张步伐遭遇阻碍以及日本工商业者经营面临困境时,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不断将经济问题政治化,通过向日本首相、外务大臣、日本领事、关东军长官等政要积极开展请愿运动,敦促日本政府以政治、外交甚至军事手段解决东北地区日本商人的经济问题。四是,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的军事参与,尤其是在九一八事变爆发前后,在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积极参与关东军对东北的侵略。伪满洲国建立后,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立即着手日“满”经济振兴,维护战后日本在东北地区的权益,竭力为日本的侵略行径服务。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同时是日本在东北的情报调查机关,其调查活动构成了日本情报网络系统中的重要一环。从日俄战争后到中日战争全面爆发,三十余年间,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是日本制定对华经济侵略政策的重要情报提供者和直接参与者。商业会议所对华积极展开情报调查,编纂了数量庞大的经济情报资料。这些第一手调查资料不但无偿或以低廉的价格提供给日本工商业者使用,能够为日本工商业者及企业提供贸易信息,对贸易和生产进行调整,使日本工商业者和企业在贸易扩张中获得有利的地位,而且还作为经济情报通过各种渠道传回日本国内,直接或间接地为日本政府制定经济扩张、侵华政策提供了情报支持。总的来说,商业会议所作为沟通政府与工商业者的经济组织,在维护近代东北地区日本工商业者共同利益、促进工商业发展、稳定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近代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作为日本侵华与资本扩张的产物,是在日本政府的指导和资助下设立,带有强烈依存日本政府的特征,同时有着较强的排外性和侵略性。其实际活动始终在日本对华政策下进行,呈现出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日本对东北的侵略政策当中,为日本国家利益服务。在九一八事变中,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与日本军国主义合流,成为参与和配合关东军行动的重要民间势力。最终,在日本所谓“日满经济紧密化”的号召下,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被改组为伪满洲国管理下统制工商业的行政机构。
焦婕[4](2020)在《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考察研究》文中认为近代以来,古老的中国被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冲开了大门,中国社会被强力卷入到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漩涡之中,清政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统治危机。为了维护其统治、不得不适应列强的要求进行有限的体制改革,于是,近代化进程被开启,中国近代社会也迈入了转型时代。19世纪中叶以后,欧风美雨吹打着中国这块古老的大陆。随着西方近代文化、特别是西方近代法文化在中国的传播,先进中国人的视野得到了开拓,他们认识到中国最大的落后是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落后,因此把目光转向域外,开始向世界先进国家学习,希冀通过吸收、学习欧美相对先进的制度文化来改造中国传统制度,把封建国家改造成为近代国家,把传统臣民改造成为近代国民,打破对封建君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使之成为具有自觉的权利义务观念、具备政治主体意识的近代新国民,在此基础上建设近代国家。这一时期,塑造新国民、建设近代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昌盛富强,已成为先进中国人的共同夙愿。同一时期,作为资本主义新兴大国的美国,其地位通过发展,在世界上不容小觑。这些成就的取得与美国人所具有的自由、独立、讲求个人奋斗的美国精神有着密切联系。早在北美殖民地时期,殖民地人民便出于对权力的天然抗拒,主动建立起自治机构、制定法律,作为人民取得应有权利的保障;美利坚国家建国后,这些美国精神以联邦宪法的形式被固定下来,反作用于美国各方面的发展。在独特的政治与社会环境之下,美国国民的法律意识表现得较为浓厚。美国国力的强盛、作为独立国家所表现出来的外交上的强势,以及美国民众所表现出来的文化自信,都给近代中国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促使近代中国人特别关注于探讨美国独立的历程以及其独特的发展道路。近代国门洞开,更使一批先进的中国人有机会走出国门,踏上美国国土进行实地考察。其中,几位主要清末法律思想家对于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考察最有代表性。他们虽然身份不尽相同、政治立场亦有别,对美国政法制度、国民权利义务观念和法律意识观察的角度不同,考察的侧重点也有差异,但他们在重视美国的强盛、关注美国的政法制度,对美国国民自觉的法律意识的认可,这些方面几乎是相同的。清末法律思想家在考察美国的过程中,其自身思想也发生了转变,这种转变不仅丰富了他们原先所具备的法律知识,也对于吸收域上的法律制度增添了理性色彩,即不论何种政法制度都有民族性和国别差异,选择其中最适合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容尤为重要。毫不讳言,美国国民形象以及其所具有的自觉的法律意识,仍然是清末法律思想家们作为塑造中国近代国民的理想式样。他们将这种考察经验用于塑造近代新国民的实践。应该说,近代中国可以称得上是法律思想家的人不仅局限于沈家本、梁启超、伍廷芳、孙中山,但在清末这一时间段真正踏上美国本土,或是对美国的法律文本较有研究者,以上述四人最为典型,具有代表性。沈家本以“会通中西”为宗旨,主持清末修律,促使中国法制走上近代化的道路;伍廷芳以其深厚的西方法律背景和多重身份,对美国国民的法律意识进行了较为深刻的考察;梁启超作为清末维新派,在建设近代国家、塑造新国民方面不遗余力,以报刊为阵地撰写文章,广泛提倡自由、平等、自治、权利与义务等近代法律意识,试图以“人”的改造使晚清中国走向富强之路;孙中山长期游历于海外,通过对西方民主政治的长期考察,提出以“民权”为基础的民主宪政思想,希冀建立起一个民主共和国。几位主要的清末法律思想家把对美国国民的考察成果融于实践之中,在促进近代中国人将个体的权利与义务意识、自由与平等意识、公德意识、国家思想等近代法律意识的初步认知转化为个人的自觉意识方面居功至伟。当然,每一个人在观察后的认识都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但毕竟他们的这些努力顺应了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在经历了中西方文化的理性整合后,民主共和、法律至上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对中国近代民主化与法治化进程产生了深刻影响。本文以清末主要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考察为研究对象,在第一章绪论部分对相关问题的国内外研究成果作以简要概括,并对与论文内容有关的概念进行界定,阐述了本文的学术价值与创新之处;第二章阐述了美国作为新兴的资本主义大国,在清末国际关系中所扮演的独特作用,交代了美国因其独立的特殊过程、经济特点以及国力的强盛而受到清末法律思想家们重视的问题;第三章对西方国民理念的历史脉络、美国国民法律意识在各主要历史时期的演进及法律的固化进行了必要的线索交代;第四、五章是为本文的重要章节,第四章详述了清末法律思想家踏上美国的经历,描述了他们对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考察过程;第五章从多位清末法律思想家的角度,结合大量第一手史料,分析了清末主要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法律意识考察的独特理路,梳理他们对于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观察及认识;第六章阐述了清末法律思想家对于美国国民育成模式的借鉴过程。他们考察美国国民的法律意识的动机或目的还在于了解美国国民对于自身法律观念的自觉意识,探讨其成长的“育成”环境,并为在近代中国塑造新国民提供借鉴和帮助。如何参酌外来法律文化实践于近代中国,这是本章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本文通过对百年前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研究,分析其对近代中国国民和政治、法律转型所产生的影响。其中固然有不适合中国之处,但可借鉴其精华,以期对近代中国政治制度建设和公民意识的培养、塑造提供一些启示。
赵力[5](2020)在《清末新政视域下的吉林蒙务处述论(1908-1911)》文中研究说明吉林蒙务处是在清末新政背景下吉林行省针对日俄战后蒙旗危机所设立的蒙务机构。清初,清廷通过多种方式将郭尔罗斯前旗纳入自己的统治之下。清廷始终秉持农商经济政策,坚持对蒙地的有序开发和规范经营。针对民人进入蒙地的不同情境,清廷适时地调整政策——在郭尔罗斯前旗设立理民机构。吉林将军通过设治和司法途径介入郭尔罗斯前旗治权,二者逐渐融合。日俄战争之后,东三省蒙旗有外倾之虑,朝野注目于此,筹蒙之议纷纷出现。随后徐世昌就任东三省总督,这标志着东三省及其所辖蒙旗进入新政阶段。吉林行省设立吉林蒙务处,试图将郭尔罗斯前旗一体纳入行省体制以解决蒙旗危机。因经费紧张,吉林蒙务处被附设于吉林旗务处。吉林蒙务处产生于危难之际,脱窠于“蒙务司”之议,欲图“以专责成”之权,但这与分权制衡的新政原则相龃龉。故蒙务处始终在理藩部、东三省总督及吉林巡抚、蒙公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间起着沟通、传递、交涉、调停的作用。且随着新政向纵深的发展,各职能部门职权逐渐明晰且结构逐渐合理,蒙务事宜因此下沉转移,蒙务处权限因此被剥夺,终成为事简之局所。加之吉林省因举办新政,经费紧缺加剧。在以上因素的合力下,蒙务处最终被归并。在清末新政的大背景下,蒙务处对郭尔罗斯前旗与吉林省的融合起到了积极作用。总而言之,无论是蒙务处的设立,还是蒙务处被归并,都是郭尔罗斯前旗与吉林省相融合的结果。蒙务处作为吉林行省设立的第一个蒙务机构,是特殊历史阶段的产物。蒙务处被归并后,并不代表着其蒙务职能的消逝,民国初年,蒙务处因边疆危机而重设,这其实表明了其局所的根本性质。
宋晨[6](2020)在《清末营口问题与接收研究(1904-1909)》文中认为日俄战争是20世纪初东北亚政治格局重新建构的重要事件之一,因此引发了国内学者持续关注,并逐渐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话题。然而,通过对相关学术研究的检索,笔者发现学界对于日俄战后“接收与重建”的研究有所忽视,尤其像营口这样重要商埠“接收与重建”的问题,学界尚无专题论述,相关研究也仅零星见于学术着作中。因此,本文选取了日俄战争爆发后营口问题的缘起作为切入点,紧紧围绕“问题缘起——早期交涉——谈判过程——善后处置——后续影响”这条主线,论述了营口问题发生的背景、解决的路径、善后的举措及其产生的深远影响,并重点阐述了中日交涉营口谈判的过程及其产生的遗留问题。1858年《天津条约》签订后,营口代替牛庄开埠,社会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兼之具有优越的军事地理位置,因此日俄两国均对营口极其觊觎。不久,日俄战争爆发,在综合了各方态势后,清政府决定采取“局外中立”政策。然而,日俄两国却对清政府的声明置若罔闻。战争期间,日本建立军政署对营口进行非法军事统治,不仅抢夺海关掠夺关税,而且巧立名目横征暴敛,攫取了大量财富。鉴于营口的重要性,清政府也试图收回营口的地方行政权,并与日本政府进行交涉。从1904年5月到1906年12月,营口接收的谈判过程共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清政府与日本政府进行先期交涉,要求收回营口的地方行政权,但被日方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第二阶段,中日双方代表在北京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确定了东三省善后处置的总纲领;第三阶段,两国代表在京签订《交还营口办法另单》,初步规定了四条交收原则;第四阶段,中日双方代表在营口进行了长达10次,共计20天的谈判,分别就司法、卫生、铁路等事宜达成了共识,并签订了《交收营口条款》,由清政府正式收回营口的地方行政权。1906年12月6日,清政府正式接收营口的地方行政,同时委任梁如浩、蔡绍基等人对营口进行善后处置。营口地方政府从改革地方行政、缓和社会矛盾、清除积弊、平稳治安及维护秩序等方面着手,分别对经济、卫生、司法及教育民生等领域施行了一系列政令。其中,既有对战争遗留问题的处理,又有对营口未来发展的谋划,其结果不仅使营口的地方行政迅速恢复,而且还推动了地方社会的快速发展。因此,虽说营口善后处置存在一些遗留的问题,但纵观清政府对营口接收与善后处置的过程,既收回了营口地方的行政权,又提升了清季的外交能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清末地方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王宇君[7](2020)在《《吉林官报》与吉林新政》文中研究指明清末新政时期,全国兴起了新一轮的办报热潮。在吉林当地士绅和官员的催动下,《吉林官报》得以创办。其最初宗旨原为沟通上下之情,开通社会风气。为了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吉林官报》办报初期主要借鉴《北洋官报》的相关经验,对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因地制宜得做出调整,并规定了销售方式,扩充收入来源。且随着吉林新政的不断深入,《吉林官报》主动对其定位不断调整以贴合新政的进行。此外,在吉林新政中,财政问题是各机构改革中遇到的难题,为了节约经费,各机构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出于政治考量和经济因素,《吉林官报》的管理机构——吉林官报局经历了与吉林官书刷印局合并,附属于吉林公署的变动。在主要报道内容上,官报经历了由先期的侧重开通官智民智、中期的政治引导与开通风气并重、到后期的刊布法令的三大阶段的转变。官报在性质上,逐渐从新闻媒体转变为政府的公文刊物,最终成为法定的官方政治信息传达刊物。《吉林官报》是吉林地区首个完全官办的媒体,官方意欲将其办成一个吉林地区媒体的标杆,《吉林官报》采用了一定的宣传手段,亦发挥出一定的媒介作用,对吉林官民的知识结构塑造、参政意识与参政能力的养成、以及吉林省的社会风气的稳定都做出了有意义的尝试。本文以《吉林官报》为切入点,反映出清末地方政治体系转型中官方对于媒介的看法以及这一阶段内官媒的作用。官方意识到现代传媒的作用,因此创办《吉林官报》并将其作为推行新政的一环。官报为政治而生,始终维护官方在新政中的最高领导地位,积极推动民众参与政治,促进官民公共意识的觉醒。但官报又并非是单纯的宣传机器,官报融入到晚清地方的治理体系中,成为促进体制内部革新的一部分,最终演变为政府内部传播政治信息的法定渠道。官报分担了教育机构的教育职能,促进了吉林治下官民知识结构的转型。官报作为官民共阅的读物,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方意识的觉醒。从表面上看,导致官报发生转变的原因是官报局的财政困难,但实际上,《吉林官报》对吉林新政的思考同官方内部的财政困境共同促进其转变。但官报毕竟是官的产物,在官报的宣传中也折射出官与民在政治体系改革中的矛盾,这也使得官报最终没有获取当初希望的宣传效果。总之,创办《吉林官报》并非尽善尽美,但其存在确实推动了吉林新政的进展,促进了地方政治体系的变革。
王巍[8](2020)在《清末蒙古王公新政与内蒙古地区近代化进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鸦片战争后,传统的农业社会逐渐遭到破坏,中国开始了向近代社会转型的近代化进程,东南沿海是最早开启近代化进程的地区。由于内蒙古地区远在北方边疆,清政府对蒙地实行的封禁政策割断了内蒙古地区与内地的联系,内蒙古地区的发展也长期滞后于沿海和内地。直到20世纪初清政府实行新政,内蒙古地区的近代化进程才得以开启。清末新政是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研究晚清历史和中国近代化进程时不可忽略的方面。以清末蒙古王公新政为主题展开研究,将清末新政问题的研究视角由清王朝中央政府转换至内蒙古地区的蒙古王公,由此可拓展清末新政研究的范围。清政府仿照满旗制度在内蒙古地区实行蒙旗制度,蒙古王公是内蒙古地区的管理者。清末新政时期,蒙古王公积极响应清王朝中央政府的各项新政训令,结合蒙地实际、自身新政理念,在内蒙古地区实施新政,推动了内蒙古地区的近代化进程。对清末蒙古王公新政的历史背景进行总结分析,同时对清末蒙古王公新政的主张、举措等进行具体阐释,并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清末蒙古王公新政与内蒙古地区近代化进程的关系,深入理解蒙古王公在教育、经济、军事等方面实行的新政措施,探究这些新政措施对内蒙古地区近代化进程产生的影响,是本文的基本研究思路和结构框架。在人类进入到近代社会以后,近代化成为时代发展的主要潮流,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在清末新政的时代背景下,内蒙古地区的蒙古王公能够顺应历史潮流,促进内蒙古地区社会发展,尽管这些新政举措夭折或失败,但仍是可贵的尝试。清末蒙古王公新政的破产说明蒙古王公自强求富,寻求所辖盟旗进步和发展的探索是行不通的。进而证明,只有内蒙古各族人民乃至全国人民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才能完成近代内蒙古地区的民族独立、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等历史任务。
潘嫘[9](2020)在《清末吉林地区劝学所研究(1905-1911)》文中认为清末新政推行后,1906年开始在全国各府、厅、州、县设立劝学所作为县一级的教育行政机构,劝学所历经清末、民初两个历史时期,于1923年改称为教育局,劝学所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吉林地区顺应时代发展大势,也开始了一系列的教育变革,1905年磐石县最早设立劝学所,1907年吉林设省后,各府、厅、州、县加快了成立劝学所的步伐,1924年吉林教育厅发布训令,要求吉林地区各县劝学所一律改立为教育局,吉林地区劝学所开始逐渐实现改立。由于吉林地区各府、厅、州、县具体情况的不同,劝学所的成立和撤销时间有所差别,资金匮乏问题自始至终是阻碍吉林地区劝学所进行学务活动的重要原因,并由此引发出一系列的办学困境。虽然吉林地区劝学所在私塾改良和用人等方面存有不足,但总的来说,劝学所的设立,对吉林地区发展基础教育、教化风气和推动地方社会转型,起到了重要作用。关于吉林地区劝学所的发展演变过程,可以分为清末、民初两个阶段,由于民国初年吉林地区各地劝学所的存废情况不一,设立情况十分混乱,因此本研究关注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清末时期,以吉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为核心资料,结合档案汇编、地域性报纸、县志等资料对1905-1911年之间吉林地区劝学所的相关情况展开研究,探讨劝学所在清末吉林地区所起到的作用及对吉林地区的长远影响。研究共包括五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梳理从清末到民国时期吉林地区各府、厅、州、县劝学所的发展沿革;从第二部分开始,从劝学所的地位变化、劝学所的职员设置两个方面对清末新政时期吉林地区劝学所的机构设置及其演变情况进行论述;第三部分重点从划分学区与劝导入学、筹款兴学与私塾改良、推广社会教育三个方面论述了新政时期吉林地区劝学所的主要学务活动;第四部分对新政时期吉林地区劝学所的办学困境和应对方法进行了论述;第五部分讨论了清末新政时期吉林地区劝学所办学的实际效果和对吉林地区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深远影响。
陈雪莹,何海波[10](2020)在《《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研究综述》文中认为《东三省蒙公牍汇编》是由1908—1909年时任东三省蒙务局督办朱启铃编辑,于清宣统元年(1909年)铅印成书。关于《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的研究,几十年来,已有一些成果。通过研究综述,以期引起学界关注,从而推动《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的研究向纵深发展。
二、清末东三省改革研究综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清末东三省改革研究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2)近代以来额吉诺尔池盐的传统经营与盐务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前人研究概述 |
三、史料概况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六、相关说明 |
第一章 额吉诺尔池盐的传统经营 |
第一节 额吉诺尔池盐——青盐 |
一、额吉诺尔盐池概况 |
二、青盐生产 |
第二节 青盐运销 |
一、运输方式 |
二、运销路线及销区 |
第三节 额吉诺尔池盐的传统经营 |
小结 |
第二章 清末盐务改革与青盐管理的变化 |
第一节 清末盐务改革 |
第二节 察哈尔地区的青盐管理 |
一、征收盐厘 |
二、创设蒙盐公司 |
第三节 热河地区的青盐管理 |
一、设立督销局 |
二、调整青盐价格 |
第四节 清末盐务改革与清政府对青盐的管理 |
一、直隶省对青盐的管理 |
二、清政府对青盐的管理 |
第五节 蒙旗对盐池的封禁 |
小结 |
第三章 民国初期盐务改革的深化 |
第一节 民国初期盐务改革 |
第二节 盐务管理机构的变化 |
一、口北榷运局与热河榷运局 |
二、口北蒙盐局 |
三、口北盐务收税局 |
四、热河盐务管理局 |
五、口北蒙盐食户饷捐局 |
第三节 青盐盐税 |
一、征税手续 |
二、盐税收入 |
第四节 蒙旗经营权的缩减与“收买蒙盐合同” |
小结 |
第四章 “蒙私”:对体系化管理的挑战 |
第一节 “蒙私”与缉私 |
一、“蒙私” |
二、体系化管理的强化 |
第二节 传统经营与系统管理夹缝中的民生 |
一、多伦诺尔二寺僧侣拉运青盐案 |
二、开鲁蒙盐支卡私罚乡民之案 |
第三节 奉天省对“蒙私”的控制 |
一、应对“蒙私”之措施 |
二、盐区边界与缉私 |
小结 |
结语 |
图表索引 |
图目 |
表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代收蒙盐简章 |
附录二 监理官办事规条 |
附录三 收买蒙盐合同 |
附录四 口北盐坊营业章程 |
附录五 热河全省盐务大纲 |
附图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3)近代中国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二、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第一章 近代东北日本商业会议所的设立及发展 |
第一节 近代东北日本商业会议所设立背景 |
一、近代东北开埠通商与外国资本的进入 |
二、日本在东北的扩张渗透 |
三、东北地区日本人社会的形成 |
第二节 近代东北日本商业会议所的设立与发展 |
一、日俄战争后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的设立(1907 年-1914 年) |
二、一战爆发后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的发展(1915 年-1931 年) |
三、伪满政权下东北地区日本商工会议所的扩张(1931 年-1937 年) |
四、商业会议所的解散与商工公会的出现(1938 年-1945 年) |
小结 |
第二章 近代东北日本商业会议所的管理与经营 |
第一节 商业会议所的法令依据问题 |
一、商业会议所设立的法令依据 |
二、商业会议所社团法人化改革 |
三、统一商业会议所法的制定 |
第二节 商业会议所的管理机制 |
一、商业会议所的事务及组织 |
二、商业会议所的人员构成 |
三、商业会议所的经费来源及用度 |
小结 |
第三章 近代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的活动 |
第一节 商业会议所与日本在东北的经济扩张 |
一、保障日本商品在东北市场的贸易优势 |
二、与东北市场上的外国资本进行竞争 |
三、配合日本在中国东北进行金融扩张 |
四、商业会议所陈情请愿活动的分析——以1907-1937 年的奉天日本商所为例 |
第二节 商业会议所内部的工商业救济活动 |
一、低利息贷款融资请愿运动 |
二、撤销满铁消费组合运动 |
第三节 经济冲突的政治化活动 |
一、商业会议所与“奉天票”问题 |
二、“非法征税”和抵制日货运动 |
第四节 商业会议所与日本军事行动 |
一、商业会议所对日本侵华的协助与配合 |
二、商业会议所对九一八事变的助力 |
三、协助日本政府建立伪满洲国 |
小结 |
第四章 近代东北日本商业会议所的情报调查分析 |
第一节 日本“官民一体”的情报网络系统 |
一、日本经济情报网络系统 |
二、日本国内外商业会议所间的情报流通 |
第二节 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情报调查的展开 |
一、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的调查经费 |
二、商业会议所情报调查收集方式 |
三、商业会议所的委托调查 |
四、商业会议所调查内容及刊行物 |
第三节 商业会议所情报调查的价值及影响 |
一、对日本情报网络的系统的补充 |
二、为日本在东北的经济扩张提供情报支持 |
三、商业会议所的情报调查与日本对华侵略 |
小结 |
第五章 近代东北日本商业会议所的特性 |
第一节 工商业企业与市场之间:商业会议所的经济特性 |
一、商业会议所与政府经济政策的推行 |
二、商业会议所与维护日本商利 |
三、日本商业会议所对东北地区日本工商业的管理 |
第二节 政府与工商业者之间:“半官半民”的商业会议所 |
一、强烈依存政府的特征 |
二、日本政府对商业会议所的指导和监督 |
第三节 商业会议所的排外性与侵略性 |
一、商业会议所的排外性 |
二、日本帝国主义扶植下的商业会议所 |
三、为日本国家利益服务的商业会议所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4)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考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学术史综述 |
1.2.1 梁启超法律思想的研究综述 |
1.2.2 伍廷芳及沈家本法律思想的研究综述 |
1.2.3 对孙中山法律思想的研究综述 |
1.2.4 对近代国民建设思想的研究综述 |
1.3 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论文主要内容涉及到的概念 |
1.3.2 采用多学科交叉研究方法 |
1.4 研究价值与创新之处 |
第2章 新大陆美国引起清末朝野重视 |
2.1 美国跻身于打开中国大门的世界列强之列 |
2.1.1 美国积极推动清政府走向世界 |
2.1.2 美国在华推行“门户开放”政策 |
2.2 美国扮演独特的大国作用 |
2.2.1 美国出面调停日俄战争 |
2.2.2 美国率先“退还”部分庚子赔款 |
2.2.3 清政府企图借助美国制衡日俄 |
2.3 美国政法制度被国人认识的不同路径 |
2.3.1 早期启蒙思想家对美国的认识 |
2.3.2 清廷派团赴美政治考察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形成及保障 |
3.1 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起源及特点 |
3.1.1 美国发轫于北美的十三州殖民地 |
3.1.2 美国国民的宗教信仰与传统源自英国 |
3.1.3 美国国民部分法律意识源自地方自治 |
3.2 美利坚民族国民理念的源流 |
3.2.1 西方公民理念的沿革 |
3.2.2 美国启蒙思想家的国民观念 |
3.3 美国法制对国民法律意识以有效支撑 |
3.3.1 殖民地时期立法即规定国民权利 |
3.3.2 系列宪法修正案保障国民权利 |
第4章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的考察 |
4.1 以政府官员身份对美国的考察 |
4.1.1 伍廷芳对美国的实地考察 |
4.1.2 沈家本对欧美的文本考察 |
4.2 清末法律思想家以民间人士身份对美国的考察 |
4.2.1 梁启超对美国的实地考察 |
4.2.2 孙中山对美国的实地考察 |
第5章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考察与认识 |
5.1 美国国民权利与义务的演进与清末法律思想家的认识 |
5.1.1 美国国民权利与义务的演进 |
5.1.2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权利与义务意识之初识 |
5.2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自由与平等法律意识的考察 |
5.2.1 美国国民自由、平等意识的表现 |
5.2.2 对美国国民自由与平等法律意识的考察 |
5.2.3 美国国民所享权利的不充分及问题 |
5.3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守法、诚信意识的考察 |
5.3.1 美国国民法律意识中的守法与诚信 |
5.3.2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守法意识与行为的观察 |
5.3.3 对美国国民守时守信意识的观察 |
5.4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自治与独立法律意识的考察 |
5.4.1 美国国民自治与独立法律意识的形成 |
5.4.2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自治与独立法律意识的观察 |
5.4.3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国民缺乏自治能力的感叹 |
5.5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爱国意识的考察 |
5.5.1 美国重视国民的爱国教育 |
5.5.2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爱国意识的考察 |
5.5.3 爱国是国民公德意识的重要表象 |
第6章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育成模式的借鉴 |
6.1 美国国民育成模式对清末法律思想家的启迪 |
6.1.1 以美国国民精神为新国民之理想 |
6.1.2 学校教育对中国近代国民养成的作用 |
6.1.3 清末法律思想家通过译书办报宣传培养国民意识 |
6.2 清政府在法律上对国民权利的有限确认 |
6.2.1 《钦定宪法大纲》中“臣民”的基本权利 |
6.2.2 《大清新刑律》对国民人身权利之保护 |
6.2.3 《大清民律草案》中对国民权利的规定 |
6.3 民主思想日益深入人心 |
6.3.1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于民主思想的认识 |
6.3.2 国民对民主制度之向往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5)清末新政视域下的吉林蒙务处述论(1908-191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思考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四、利用的档案与文献 |
第1章 清代郭尔罗斯前旗之危局 |
1.1 郭尔罗斯前旗的内化 |
1.1.1 清廷对郭尔罗斯前旗的政治设计 |
1.1.2 政策变迁对郭尔罗斯前旗的影响 |
1.2 郭尔罗斯前旗外倾之忧 |
1.2.1 内部经济问题 |
1.2.2 外部列强侵夺 |
1.3 清廷的对策 |
1.3.1 朝臣的讨论 |
1.3.2 徐世昌的考察和主张 |
第2章 吉林蒙务处的设立 |
2.1 吉林蒙务处的设立与职权 |
2.1.1 吉林行省的成立与吉林蒙务处的设立 |
2.1.2 蒙务处的职权 |
2.2 与东三省蒙务局、吉林旗务处的关系 |
2.2.1 吉林蒙务处与东三省蒙务局 |
2.2.2 吉林蒙务处与吉林旗务处 |
第3章 吉林蒙务处的运行 |
3.1 蒙务处与吉林新政 |
3.1.1 接办蒙话报 |
3.1.2 协办吉林新政 |
3.2 蒙务处与蒙藩新政 |
3.2.1 承办理藩部新政 |
3.2.2 协办蒙公新政 |
3.2.3 划分江套界址 |
第4章 归并于旗务处 |
4.1 问题的出现 |
4.1.1 财政紧缺加剧 |
4.1.2 蒙务治权下沉 |
4.2 归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清末营口问题与接收研究(1904-190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篇章结构 |
四、核心概念的界定 |
第一章 营口问题的基本概述 |
一、营口问题的缘起 |
(一)营口社会经济的繁荣 |
(二)日俄战争的爆发与营口利权的丧失 |
二、日本在营口的非法统治 |
(一)行政治理方面 |
(二)经济金融方面 |
第二章 营口接收的先期交涉 |
一、清政府的先期努力 |
二、营口日商对日本政府的要求 |
三、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 |
第三章 中日政府之间的谈判过程 |
一、中日政府关于营口的具体交涉 |
(一)会商刑事裁判权 |
(二)会商营口实业解决办法 |
(三)营口谈判的最终确定 |
二、《交收营口条约》的正式签订 |
第四章 营口接收后的善后处置 |
一、经济领域 |
二、卫生领域 |
三、司法领域 |
第五章 简评营口接收 |
一、地方大员的作用 |
二、营口接收的遗留问题 |
三、营口接收的深远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 |
(7)《吉林官报》与吉林新政(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综述 |
第2章 吉林新政催动《吉林官报》创办 |
2.1 吉林新政前后各方的办报需求 |
2.2 《吉林官报》的创办——“北洋模式”的借鉴 |
2.2.1 初期机构设置 |
2.2.2 初期的经费来源与销售方式 |
第3章 官报局的两次改组 |
3.1 吉林官报局与吉林官书刷印局合并及后效 |
3.1.1 吉林官报局与吉林官书刷印局合并 |
3.1.2 第一次改组之效果 |
3.2 吉林官报局附属于吉林公署及后效 |
3.2.1 吉林官报局附属于吉林公署 |
3.2.2 公署官报局的经营困难 |
第4章 《吉林官报》初期的新政报道 |
4.1 栏目设置 |
4.2 树立媒体模范,引领新政舆论 |
4.3 宪政知识的普及与政治能力的培养 |
4.4 提倡国权、鼓吹新政 |
4.5 革新观念、服务新政 |
4.6 配合政府整顿社会秩序 |
第5章 《吉林官报》中后期的改版与宣传定位之调整 |
5.1 第一次改版与宣传内容之调整 |
5.1.1 《吉林官报》的第一次改版 |
5.1.2 政治引导与开通风气并重——官报的中期宣传调整 |
5.2 第二次改版与定位调整 |
5.2.1 向公文刊物转型的两个阶段 |
5.2.2 法令颁布机关的确立——官报的后期转型 |
5.3 《吉林官报》的转变受政治、经济因素的双重影响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清末蒙古王公新政与内蒙古地区近代化进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1.选题依据 |
2.选题意义 |
3.研究方法 |
(二)文献综述 |
1.研究概念界定 |
2.国内研究综述 |
3.国外研究综述 |
一、清末蒙古王公新政的历史背景 |
(一)世界格局的变化 |
1.资本主义的发展 |
2.殖民主义的扩张 |
(二)清末中国的动荡 |
1.列强侵略导致的民族危机 |
2.社会变化诱发的国内矛盾 |
3.各阶级对国家出路的探索 |
(三)清末内蒙古地区的局势 |
1.西方列强的侵略 |
2.国内动乱的冲击 |
3.民众反抗的斗争 |
二、清末蒙古王公新政主张与举措 |
(一)推行新政的蒙古王公 |
1.贡桑诺尔布 |
2.棍楚克苏隆 |
3.阿穆尔灵圭 |
4.其他蒙古王公 |
(二)清末蒙古王公新政的主张 |
1.积极执行中央政府的主张 |
2.适时提出个人的新政理念 |
(三)清末蒙古王公新政的举措 |
1.落实清朝中央政府新政举措 |
2.推行本地区新政举措 |
三、清末蒙古王公新政与内蒙古地区近代化 |
(一)内蒙古地区教育近代化的推进 |
1.创办新式教育机构 |
2.选派学生赴外学习 |
(二)内蒙古地区近代工商业的开创 |
1.建立近代工厂 |
2.组建商业组织 |
(三)内蒙古地区新式军警制的初步确立 |
1.设置巡警制度 |
2.培训安保队伍 |
(四)内蒙古地区近代文明的传播 |
1.倡导新式生活习俗 |
2.传播西方科学技术 |
(五)内蒙古地区民族意识的觉醒 |
1.民众思想启蒙 |
2.重视教育意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9)清末吉林地区劝学所研究(1905-1911)(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与概念界定 |
(二)资料来源与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四)重难点和创新之处 |
一、吉林地区劝学所的发展沿革 |
(一)教育政策的调整 |
(二)吉林地区劝学所的设立与裁撤 |
1、劝学所的设立 |
2、发展与演变 |
3、改撤为教育局 |
二、清末吉林地区劝学所的地位及职员设置 |
(一)劝学所的地位变化 |
1、《奏定劝学所章程》对劝学所地位的规定 |
2、《改订劝学所章程》对劝学所地位的规定 |
(二)劝学所的职员设置 |
1、劝学所职员的任用标准 |
2、劝学所职员的薪资待遇 |
3、劝学所职员的考核与奖惩 |
三、清末吉林地区劝学所的主要学务活动 |
(一)划分学区与劝导入学 |
1、划分学区 |
2、调查学龄儿童与劝导入学 |
(二)筹款兴学与私塾改良 |
1、筹款兴学 |
2、私塾改良 |
(三)推广社会教育 |
1、设立宣讲所 |
2、设立简易识字学塾 |
四、清末吉林地区劝学所的办学困境及应对办法 |
(一)经费支绌 |
1、表现 |
2、原因 |
3、解决的途径 |
(二)师资短缺 |
1、师资短缺原因 |
2、师资问题的解决 |
(三)民众对新学的支持程度不高 |
1、表现 |
2、原因 |
3、应对举措 |
五、清末吉林地区设立劝学所的影响 |
(一)劝学的实际效果 |
1、办学成绩 |
2、局限性 |
(二)对吉林地区教育和文化的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10)《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研究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方法及结果统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结果 |
1.论文数量与年度分布 |
2.获得基金分析 |
3.研究机构分布 |
4.关键词统计分析 |
二、《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被引用情况研究 |
(一)治蒙机构研究 |
(二)相关人物研究 |
1.徐世昌 |
2.贡桑诺尔布 |
(三)蒙旗危机研究 |
1.抗垦斗争 |
2.日俄对蒙古的渗透控制 |
3.债务危机 |
(四)生态环境研究 |
(五)蒙旗新政研究 |
(六)移民放垦研究 |
(七)设立行省研究 |
三、结语 |
四、清末东三省改革研究综述(论文参考文献)
- [1]《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研究[D]. 陈雪莹. 长春师范大学, 2021
- [2]近代以来额吉诺尔池盐的传统经营与盐务改革[D]. 达日玛. 内蒙古大学, 2021(11)
- [3]近代中国东北地区日本商业会议所研究[D]. 孟二壮.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4]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考察研究[D]. 焦婕. 辽宁大学, 2020(07)
- [5]清末新政视域下的吉林蒙务处述论(1908-1911)[D]. 赵力. 吉林大学, 2020(08)
- [6]清末营口问题与接收研究(1904-1909)[D]. 宋晨. 湘潭大学, 2020(02)
- [7]《吉林官报》与吉林新政[D]. 王宇君. 吉林大学, 2020(08)
- [8]清末蒙古王公新政与内蒙古地区近代化进程研究[D]. 王巍.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08)
- [9]清末吉林地区劝学所研究(1905-1911)[D]. 潘嫘.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10]《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研究综述[J]. 陈雪莹,何海波. 传播力研究, 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