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系属债权融资方式之一种,在国外,其已被企业及金融机构广泛利用,而在我国却刚刚起步。如何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使其为应收账款融资的开展提供自由与安全并重的制度环境,至关重要。而其中应如何防范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中的诸多风险,更是重中之重。笔者相信对这个论题的研究有较强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本文除引言外,共分为四大部分,主要论述应收账款与应收账款质押的概念,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实践及其立法意义、质押业务中的诸多风险及防范措施等。第一部分为应收账款与应收账款质押概述。法律上的应收账款概念与会计学上的应收账款概念存在区别,后者并非全部可作为应收账款质押之标的物,而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在这一章中还比较分析了应收账款质押与银行保理业务,指出它们并非同类,不能混淆。第二部分为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实践及其立法意义。首先用图表简单勾画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的流程,其次概括展示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实践中已开办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再次结合工作实践论述了实践中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的主要特点,最后指出应收账款质押立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物权法》虽然规定了应收账款质押,但过于笼统,有在司法解释中加以细化的必要。第三部分为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法律和操作风险分析。这一部分分别从商业银行的角度,从借款人/出质人的角度,从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角度,分析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中可能存在的诸多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如何规避和消解这些风险,应为应收账款质押制度建构的关键所在。在这一部分中还对商业银行实践中几种典型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风险做了逐一分析。第四部分为防范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风险的建议和对策。如需要构建高效率的登记机制的建构,而将登记机关统一为人民银行的信贷征信机构,具有合理性;进一步明确质权实现方式,强化贷前尽职调查,严把准入关口等等。这一部分是笔者在工作实践中的经验总结,以期对我国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实践运作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