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八届国际充填采矿会议通知(第一轮)(论文文献综述)
彭庚[1](2020)在《兴隆磷矿两步骤回采嗣后充填采矿方案研究》文中认为随着国家安全环保要求不断严格和绿色矿山发展,充填采矿法应用越来越广泛。机械采矿、安全高效、节能降耗是充填采矿法的最主要的优势,和研究方向。矿体分为两步骤回采,然后对空场进行嗣后充填,这种方法较为适合地质构造较好、矿层厚4米以上矿体的开采。主要分两个步骤:一是矿柱回采后,制作人工矿柱,采用胶结充填,替代原本矿柱;二是矿房回采后,采用干式充填,在顶部浇筑,柔性接顶。使用此方法矿石回采率可以达到90%以上。这种采矿方法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确定胶结充填体的稳定性,胶结充填体的强度达到什么程度,稳定的胶结充填体形成的支撑框架,能否保证回采过程中的作业活动安全,是最为关键的。通过采用经验类比、数值模拟等方法,确定充填体强度参数;通过对开采过程进行三维数值分析,研究地压显现规律,确定采场结构参数;根据兴隆磷矿的现场条件,确定充填物料的来源,进行物料平衡计算;开展充填物料力学性质研究,确定充填物料配比;设计矿山充填方案,建立井下移动式充填系统;开展采矿快速掘进技术研究,提高采矿效率;对二步骤回采方案进行优化,采用人工胶结矿柱结合干式充填支撑空区。对兴隆磷矿采空区进行规划,根据充填采矿方法试验成果,进行矿山空区治理。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对试验采场范围和采空区范围进行安全监测监控,确保安全。兴隆磷矿在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全层试采后,矿块综合回采率达到了87%,试验区域多回收矿石1.1万吨,远远大于设计之初75%的回采率,该项技术在兴隆磷矿实施达产后,可以提高回采率,每年预计可以多回采矿石4.8万吨,综合品位26%,平均售价280元/吨,企业每年可多增加经济收入1344万元,经济效益好。同时,相比较原采矿方法,可以盘活资源量8.7万吨,盘活资源量占年均消耗资源量的12%,资源提升效益显着。矿山目前保有储量约1000万吨,总预计可盘活资源量100多万吨,盘活资源量可多创造经济效益近2亿元。
邢伟[2](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宋铁勇[3](2020)在《被抛弃、被掠夺与回归祖国:民族交错地带边陲矿区兴衰 ——基于扎赉诺尔煤矿的研究(1902-1952)》文中研究表明“扎赉诺尔”地方之名来源于蒙古语对“达赉湖”(呼伦湖)的称呼,经俄语音译再转译为汉语后,演变为“扎赉诺尔”,地域表达范围也从整个达赉湖地区,定位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历史上,位于多民族交错地带、濒临沙俄(苏联)的扎赉诺尔地区本是蒙古族游牧之地,因《中俄密约》的签订,清廷实质上主动抛弃包括扎赉诺尔煤矿经营权在内的中东铁路及其沿线附属地域、企业的主权与相应利权而被迫卷入“世界体系”。兹后,该地因煤而兴,进而形成文化与政治多元的边陲社会。从1902年扎赉诺尔煤矿开办至1952年扎赉诺尔煤矿随中长铁路一齐回归祖国这一期间,扎赉诺尔地区经历了“边疆民族游牧地——煤矿——矿区——城镇”四个阶段的发展历程。这一过程中,既可以管窥到殖民者或强权者对中国施行的资源掠夺、资本输出、产品倾销等政策,以及殖民地单一产业结构的畸形发展特征,也能体察到该矿区社会由无到有,由小而大,多元复杂的样态。煤矿与矿区的发展变迁映射出了具有时代特色的国际关系、中外博弈、列强之间相互牵制、我国东北地区部分外来输入型能源工业与重工业特征,以及边疆地区各民族应对不同政权所产生的共处共生机理、不同时期的中国边疆治理范式等问题。同时,为探索地方社区形态变迁、殖民主义或强权主义统治下的矿区经济社会结构的调适、边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以及国际政治影响等问题提供了典型案例。论文分为“序章”“正文”“终章”三大部分。“序章”旨在提出问题、阐明研究意义并通过对先行研究成果的翔实评述,提出本文拟借助的理论范式、研究方法与拟达到的目标。正文分为七章,旨在对“序章”提出的问题予以实证、阐释与研讨。第一章以“近代边疆危机:民族交错地带资源所有权的丧失”为题,阐述本论文研究主要对象所处的时空背景;第二章以“被抛弃的边陲矿业:沙俄对扎赉诺尔煤矿的掠夺”为题,细述东清铁路办矿、俄商包办时期,沙俄对扎赉诺尔煤矿及其矿区的掠夺;第三章以“中苏合办:苏联的隐蔽掠夺策略与其工业化模式在中国的早期试验”为题,通过对扎赉诺尔煤矿产量的统计,分析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矿资源的掠夺及相关政策和经营手段;第四章以“统制与统治:伪满时期日本对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的管控”为题,分析日本产业统制政策在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施行的阶段性内容与影响。第五章以“中苏共管:工会制度与“一长制”在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的作用”为题,详述边陲经济社会国民经济的恢复与社会秩序的确立过程中,工会制度与“一长制”的作用;第六章以“回归祖国:扎赉诺尔煤矿国有化进程”为题,论述1952年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后,扎赉诺尔煤矿运营管理的调适。第七章以“遥远的边陲社会:二十世纪上半叶的扎赉诺尔”为题,分析扎赉诺尔煤矿矿工社区的变迁和边陲社会的发展形态。“终章”重在回答“序章”提出的问题,总结全文并得出结论。本文认为扎赉诺尔的“地方性”显现出了汉族移民文化、俄(苏)日殖民者或强权者文化和本地蒙古族文化之间交汇融合的社会性表征。借助于煤矿的“单位”社会化和“地方社会”的单位化之间不间断的互动与互构,扎赉诺尔地方社会得以不断发展,最后进化为城镇。俄-苏占领或租借时期,虽然该地主权在国际法上仍属于中国,当地的中国地方政府仍然存在,俄-苏只是该地的租借者,但因当时中国国家力量羸弱,难以伸张应有的权利,故该地显现出了完全从属于俄-苏政府的“地方性”,该煤矿及地方秩序与中国国家秩序之间难以同调,中国人长期处于社会最底层、中国地方政府始终居于被动地位。日伪统治时期,因中国在该地的主权被完全侵夺,中国的国家秩序自然是荡然无存。中国共产党自1945年日本投降后在该矿所做的一系列秘密和公开工作,卓有成效,事实上将“地方”和“单位”的语义逐渐导向了“国家单元”表意上,为地方秩序与国家秩序之间的渐趋一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直至1953年苏联将该矿归还中国之际,“国家中心性”对“地方性”的整合过程随即完成。
潘科[4](2020)在《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文中指出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控制性要素。河流是地球上水文循环的重要路径,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是泥沙、盐类和化学元素等进入湖泊、海洋的通道。漳河是我国华北地区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水系支流,是山西、河南、河北三省边界地区的重要水源地,担负着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任务。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河北省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特别以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为代表的经济部门对砂子等基础建筑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大,导致漳河河砂滥采乱采现象愈演愈烈。河道中砂石是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以及保护堤防的重要屏障。长期采砂加剧了河水对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冲刷,在洪水期加大了堤防等防洪工程被冲毁的危险,对漳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从根源上彻底解决漳河非法采砂问题,从而保护漳河堤防安全和水源地地位,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漳河非法采砂产生的内在机制,指出漳河非法采砂是一种低效的砂石资源配置活动,受到市场经济价格机制调节,根源在于砂石供需关系中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本文运用治理理论,指出要综合运用市场和政府手段,从河砂需求侧和供给侧两侧发力,化解漳河河砂供需关系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从而彻底解决漳河非法采砂问题。
戎卿文[5](2020)在《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论与方法的演进及其中国实践》文中研究说明预防性保护的概念自1950年代由布兰迪(Cesare Brandi)引介入建筑保护领域,理论与实践发展至今已逾半个世纪,始终在国际建筑遗产保护的前沿领域占有一席之地。预防性保护理论自2009年左右引介入中国学界,历经十年的发展与实践,目前在政策制定、科研和工程实践层面逐渐成为我国遗产保护领域的热点。然而,国内存在的问题亦比较显着,包括:对预防性保护概念的片面化、碎片化认识,重技术、轻理念,重硬件、轻软件,重单体、轻区域,更有因时髦而冠“预防性”之名者。这些问题使得国家的文化遗产政策和基础科研投入面临着可预见的风险。因此,历史地、科学地、系统地重新认识以欧洲为代表的国际建筑遗产的预防性保护,把握其历史脉络和未来发展方向,藉此建构中国的理论与方法,是建筑遗产保护学界的重要任务。本文第1章首先系统整理和深入阐述了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发展历程,基本廓清了预防性保护的概念,揭示出相关话语体系与国际实践网络的生成过程。第2、3章通过对大量历史文献、研究评述的解读,结合在欧洲相关国家与学术组织的实地调研与观摩,发现并提炼了1950年代以来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2条主要原生路径:1.以科学归纳、区域巡检与整体规划为特征的规划式保护;2.以高频度巡检与反馈行动为特征的预防性维护。本文考证发现,前者主要以意大利学者的理论与实践为代表,反映了意大利城市、建筑遗产思想的整体观;后者则主要以荷兰、比利时等国的理论与实践为代表,深层动因来自荷兰的社区联结运作模式和文化传统。1990年代以来,预防性保护与当代保护理论语境呈现出协同发展的趋势,更显着地呈现出其科学面向和工具理性的特点。在第4章,笔者洞悉到近三十年来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衍变与重构,其背后的趋势在于原生路径的交融与整合,以及对建筑保护运动在现当代发展的回应。本文提出并建构了P-MMI模式(P规划式—M监测、M日常维护、I巡检),对欧洲建筑遗产的预防性保护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评价,有效提炼出其发展路径与趋势;通过该模式观察到,1970年代的两条原生路径自1990年代以来逐渐发展、交融,形成了一系列具有示范意义的综合性项目模式,包括:“风险地图”模式、“文化区”模式等,对中国形成了启发。面向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发展的新时期,本文第5章回顾指出,预防性保护引介入中国十年以来,并未得到系统性的学习和推广,但由于理念新颖、科技色彩浓厚,且与国内偏重硬件投入的科研运作模式相契合,预防性保护在重点建筑的监测领域有了较大发展。目前中国的预防性保护以对重点建筑的“科学保护”和预防监测见长,但忽视了区域面上的计划性预防,因此虽然在一些局部已具有“预防性”,但在宏观层面仍然是一种“应激性”保护;第5章后半部分进而以我国建筑遗产保护的现行机制为基础,吸收国际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规律与进展,根据P-MMI模式,初步建构了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理论与方法。第6章以北京昌平区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实践对上述理论与方法进行了应用研究。结语总结了本文提出并建构的当前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发展的路径:加强整体观,参照P-MMI模式,发展区域规划式预防性体系,保持硬件监测的优势,推动软件建设,强化巡检与日常维护行动,促使目前的“科技——应激——预防”模式向“科技——计划——预防”模式转化。本文成果既响应了国家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国的战略要求,也为国际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贡献了中国智慧。
高宏[6](2020)在《省级旅游志编纂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志广泛编纂,积累了丰富的编纂理论和经验,本文以省级旅游志为研究对象,从编纂的角度考察了旅游志编修源流、背景和体例,对旅游志的内容、特点、价值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在对旅游志内容梳理的基础上回顾了当代旅游的发展变迁。当代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历经四个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当代旅游业白手起家,在“文化大革命”中遭遇挫折但徘徊前行,拨乱反正之后,在改革开放之初,旅游业开始崭露头角,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被国家确定为支柱产业。为适应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国家不断调整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扩大旅游的空间和地域。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居民收入增加,旅游出行人数和旅游消费大幅度增长,旅游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旅游业资料的收集和汇编,总结旅游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反映旅游发展的历史进程已经成为共识。在这样的背景下,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和部署下,各级政府开始编修旅游志。旅游类志书的编纂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地方志在起源和发展的过程中,旅游元素就是志书记述的一个重要方面。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旅游类专志开始产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志书也愈来愈丰富,出现了包括山志、水志、寺庙志、湖泊志、名胜志等诸多的旅游类志书,民国时期,名胜、古迹被纳入志书定例,逐步奠定了当代旅游志的基础。当代志书编纂过程中,旅游起初是作为部分区域志的篇章之一,随着旅游发展,逐步单独成志,并成为省级志书中一个重要的分志。首轮省级旅游志各地启动时间不一,发展极不平衡,纂修部门多,既有旅游部门,也有外事部门,还有外事部门和旅游部门联动修志。20世纪90年代后期,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开始部署,省级旅游志的续修也开始启动,但由于首轮志书进展不一,故仅有7个省份完成第二轮省级旅游志的编纂。两轮省级旅游志编纂过程中呈现出工作体制的一致性、机构人员的趋同性、工作程序的相似性、志书编纂和旅游业发展不对称等特点。省级旅游志编纂中,根据各省旅游的实际情况和资料情况,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拟定的相关规定,对志书结构进行设计和规划。篇目主要采用篇(编)、章、节三级,涉及旅游资源、旅游者、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经营与管理等篇章。两轮志书基本都采用了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设序言、凡例、概述、卷目等,为全书之纲。省级旅游志的文体,在遵循传统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旅游志记述内容的情况,尤其景区景点景色的记述,略微有些创新和变通。两轮志书相比较,体例结构既有继承,也有变革和发展。篇章数量有所损益;篇目分类由“静”到“动”,与时俱进,更加科学;体裁运用更加丰富和合理;文风更加精炼、简洁和实用。省级旅游志主要记述了旅游资源与开发、旅游线路与规划、旅游类型、旅游市场、旅游服务施设、旅游管理等事象。在这些记述的内容中,展现了当代旅游业的发展和变迁:旅游活动类型更加丰富、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后起勃发、消遣性旅游幅度增大、自费旅游和自助旅游增加;旅游的时空极大拓展,客源地和目的地全球化,旅游时间更加灵活;旅游业的属性从外事接待逐步向经营接待型转变,最终形成旅游产业;旅游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机构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旅游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都得到极大的改善;旅游功能也更加多元。省级旅游志在多方面都具有价值,不仅是记录区域旅游发展的载体,也是经济和文化史料的重要来源;在旅游开发中,是旅游宣传的重要工具和信息来源,旅游规划与开发的重要参考,旅游商品开发的重要借鉴。对于旅游文化研究、旅游史研究、区域经济史研究意义重大。省级旅游志编纂成果丰硕,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在编纂组织时,存在组织机构的临设与调整、修志人员的不稳定性、内容不断调整和变化、编纂工作持续周期长等问题;在体例编排方面,篇目分类不够科学、篇目设置存在太“全”和太“简”等现象;在内容记述方面,存在遗漏、失真、地图运用不足、关联性不够等问题;在理论运用方面,对方志学理论和旅游学理论有待进一步融汇贯通。针对省级旅游志编纂中存在的问题,有待从资料收集、篇目设置、内容建构和理论创新四个方面进行着手,提高志书的编纂质量。在资料收集方面,加强微观资料、口述史料、网络资料和旧方志资料收集;在篇目的设置时,注意行业分工实际和发展、篇目标题客观简洁、篇目设置注意整体性和逻辑性;在内容建构上,凸显地域特色、彰显时代变化、突出专业性;在理论方面加强创新,尤其是加强对省级旅游志的续修理论的研究、正确处理旅游志和其他志之间的关系,力争早日构建形成旅游方志学。
于磊[7](2019)在《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 ——基于近代十行业分析》文中提出工业遗产的科技价值是工业遗产区别于其他文化遗产的特殊之处,也是工业遗产重要的核心价值。工业遗产的保护绕不开对不同行业工业遗产的分类研究,不同工业行业的历史发展、工业科技与工业流程、与之对应的有价值的物证实物都不同。科技价值是工业遗产的一项重要价值,但目前国内对其的分析和探讨不足,缺乏分门别类的研究,相关的技术史,尤其是系统的技术史与工业考古学研究匮乏,丧失了对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的重要基础,导致了工业遗产保护的主次与依据不明晰,保护往往本末倒置,拆除了最具有价值的物证载体,遗产完整性保护的层级与范畴也同样不明晰。本文基于科技价值的视角,以近代十个行业为例,研究与探讨工业遗产的分行业评价与保护。文章首先系统深入研究了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工业遗产的价值评价标准与体系,尤其是英国,其制定了目前世界上工业遗产价值评价与保护最详细的文件,研究发现英国对工业遗产价值评定导则会细分深入到不同行业工业遗址与建筑物的探讨中,并十分重视各行业工业技术史与工业流程的研究。本文以国外为对比参照,重点研究国内自身的问题,以科技价值为切入点,基于科技价值与完整性的视角,以近代的采煤业、钢铁冶炼业、船舶修造业、棉纺织业、棉印染业、丝绸业、毛纺织业、麻纺织业、水泥业与硫酸工业十个行业为例,分门别类的研究了各工业行业的近代发展历程、有价值的遗存现状、近代工业技术与设备、近代工业流程与对应的物证实物、各门类工业遗产关键技术物证、各门类工业遗产完整性保护的层级与范畴等,基于工业史与技术史的研究,分行业具体阐释不同行业科技价值认知与评价的关注点,分行业分析不同行业工业遗产保护中的关键物证实物,包括了各行业在评价与保护中的核心实物物证、辅助生产的相关配套物证、以及与完整性相关的工业产业链等。这些结论与成果可为工业遗产的评价与保护、保护规划的制定,以及遗存的再利用等提供理论支撑与参考。
马靖华[8](2019)在《矿区压煤村庄搬迁动力机制与PPP模式研究》文中认为煤炭资源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约占一次能源结构的60%以上,我国目前国有重点煤矿“三下压煤”压煤总量高达138亿吨,对于压覆的煤炭资源开采将成为释放煤炭潜力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与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村民房屋及村办企业建筑占地面积逐年扩大,村庄下压煤现象更加突出。村庄压煤问题不仅直接影响矿井的正常生产,造成服务年限缩短,而且严重制约着矿井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压煤村庄搬迁直接关系到煤炭企业和村民的正常生产,关系到村民生活和工农关系,关系到社会、煤矿的利益和稳定。现有压煤村庄的搬迁模式研究主要是基于煤炭企业的角度,对相关各方的利益诉求进行分析和研究,进而达到推动压煤村庄搬迁,释放煤炭产能的目的,因此模式设计具有一定局限性;同时,原有的压煤村庄搬迁动力机制研究方法主要是传统的定性分析,缺乏相应的定量分析指标和方法。因此,深入研究压煤村庄搬迁过程的动力机制,找到一种科学合理的压煤村庄搬迁模式具有重大意义。本文的主要内容和成果如下:(1)通过对压煤村庄传统搬迁模式、集中搬迁模式和基于动态复垦的“先补后占”模式三种既有搬迁模式的概况、优缺点和主要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总结,并结合对压煤村庄搬迁过程中三个主要利益主体政府、村民和企业的分析,归纳得出既有搬迁模式下压煤村庄搬迁的主要影响因素有:煤炭企业的资金保障、政府的整体规划和配套措施制定、新村建设用地的解决、新村址占地面积和耕地复垦技术。(2)在对压煤村庄搬迁动力来源和动力构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压煤矿区系统特征,总结提炼出矿区建设发展的相互作用影响的四个主要系统因素,据此建立了四个子系统:经济子系统、资源子系统、环境子系统、人口子系统,每个子系统用一系列发展水平指标和协调指标来衡量。通过对比分析、问卷调查等方法对四个子系统的衡量指标进行进一步分析、筛选,最终得到影响压煤村庄搬迁动力机制的十个主要影响指标,包括:压煤村庄搬迁总投资、GDP、土地复垦率、搬迁释放煤炭资源总量、搬迁新村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人口总数、城镇化率等。(3)运用博弈论方法将压煤村庄搬迁过程简化为地方政府、煤炭企业、村民三方依次参与选择的动态博弈过程,并划分为搬迁方案制定阶段和搬迁方案实施阶段两个子博弈进行求解分析,通过对各子博弈的战略均衡分析得出参与各方在不同阶段的选择规律及影响因素:压煤村庄搬迁方案制定过程中存在“耐心优势”和“先动优势”,因此参与各方应积极、尽早启动方案制定,加快协商速度;同时应做好压煤村庄搬迁过程与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机结合,从而有利于满足各方需求,尽快就搬迁方案达成一致;为保证参与各方的积极性,应在努力提高实施方案的整体收益的同时,保证收益在参与各方之间的合理均衡分配。(4)在动态博弈分析的基础上,从区域整体角度出发,在充分考虑压煤村庄搬迁相关各方利益基础上,建立了基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压煤村庄搬迁动力机制模型,并运用经济价值评价法对模型中搬迁前后区域整体经济价值、搬迁总成本等主要参数进行了量化计算。通过对压煤村庄搬迁动力机制模型的分析,提出了定量化的动力机制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区域经济价值总增长率、区域经济价值净增长率、压煤村庄搬迁成本率三项指标。(5)运用新的压煤村庄搬迁分析模型和评价指标体系对陈蛮庄矿压煤村庄搬迁参与各方动力机制进行了定量化分析,建立了陈蛮庄矿压煤村庄搬迁动力机制模型,计算得出模型各主要参数和各项动力机制评价指标。通过指标分析,可以得出搬迁方案可行,煤炭企业所获得利润与煤炭价格关系密切,村民投入不大但收益也较为有限,地方政府可以收获税收和政绩,有动力在压煤村庄搬迁过程中推动城镇化发展、实现区域农业的转型升级。通过对影响压煤村庄搬迁动力的吨煤利润、城镇化建设等主要因素进行量化分析研究,可以看出压煤村庄搬迁与城镇化建设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的巨大优势。因此得出压煤村庄搬迁方案的优化方向和建议:传统压煤村庄搬迁模式中,煤炭企业是唯一的经济动力来源,但煤炭企业动力严重依赖于释放煤炭利润的高低,因此,需要在压煤村庄搬迁过程中找到新的动力来源,区域产业结构的升级改造和当地村民城镇化的实现是较好的途径。(6)在压煤村庄搬迁动力机制及主要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矿区压煤村庄搬迁PPP模式。以陈蛮庄矿压煤村庄搬迁为例,设计了 PPP模式搬迁方案,研究了 PPP模式下的管理机制,并通过对该模式动力机制分析,得到了压煤村庄搬迁PPP模式的各项动力机制评价指标。通过与现有搬迁模式对比和主要影响因素分析,得出压煤村庄搬迁PPP模式可行且效果良好,并具有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可以更好地解决压煤矿区的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对新的经济形势下压煤村庄的搬迁和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谈笑[9](2018)在《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文中指出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简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指从鸦片战争始,经晚清、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中华民国南京政府,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间,由中国政府、各地方政府、中国政府各部门、由政府所有或得到政府担保的官办(国有)公司等为代表的主体与外国银行、中外合办银行、国际银行团、以银行为主要参与方的国际辛迪加以及代表外国银行(财团)的个人等外国私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绪论部分主要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定义及研究意义,指出其与近代条约制度的关系,认为研究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需要涉及到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国家契约、国际贷款协议、BOT特许协议等现当代法学概念。并从历史、法律、经济三个方面阐述本论文的研究创新之处。同时回顾了近代以来关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研究状况。第一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分析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中外主体性质和类别。并根据该法律关系客体和内容的不同组合,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分为借款、工程建设、合伙、买卖、租赁、特许经营等类型。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属于包含涉外因素、公法因素、经济因素的私法契约。第二章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进行法理概念上的比较,讨论契约与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近代条约体系的关系。并从法的形式(分为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律关系(主体、内容与客体);法的实施(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律责任)三大层面进行系统比较。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所隐含的极为复杂的法律原理。第三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分为晚清时期、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三个阶段,介绍各个时期契约订立的时代背景,契约特点以及演变情况。第四章分析契约主体外国银行在近代条约体系下的特殊法律经济地位。指出近代在华外国银行与国际政治、领事裁判权、中国国内经济金融政策的关系,认为其优势地位的取得与近代条约制度密不可分,属于近代历史上在中国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外国私法人,而不是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内国法人。第五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的复杂关系。在广义上,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的订约行为受到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关系的影响。从狭义上看,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受到近代中外条约关系的直接制约,属于近代条约制度的一部分。第六章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契约的过程。分为中方决策、外方决策、中外交涉三个层面。指出中方政府政治决策和外方企业市场决策的特点,并分析近代中外交涉交易的过程和特点。第七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核心部分——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根据法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近代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订立的国际贷款契约进行分类整理,对契约的结构、条款进行解剖分析,指出近代国际贷款契约的发展变化和特点。第八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重点分析近代铁路投资领域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订立的国际工程建设契约。指出其类别、条款和有关特点。第九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契约。对其定义、类别、条款及内容特点进行分析。第十章以1887年李鸿章与美国费城辛迪加订立的中外合办华美银行契约事件为例,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进行经济合作,在国际与国内,政治与经济各个方面所受到的影响,展示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活动所面临的困难处境。
韩继秋[10](2016)在《中外矿产资源税费体系比较与设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世界经济延缓结构性调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球矿产资源产业基本延续了3年前以来的整体下行态势,目前仍处于历史性低谷。矿业发展低迷周期,也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发展理念转型、结构深度调整的良好机遇期。2015年我国经济缓中趋稳、稳中向好,一些关键指标逐渐回暖,实现了GDP增速6.9%,仍然对世界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整个经济运行环境错综复杂,转型和改革仍然是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的必然。一方面,国家提出“一带一路”、亚投行和丝路基金等倡议和振兴计划,加大部署金融机构更好支持企业“走出去”境外创业,推动我国优势产能跨出国门和实力型企业从事境外资源开发,另一方面,国家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促进矿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常态下的新一轮矿产资源税费改革2011年11月从石油、天然气发端,2014年12月在全国范围推广煤炭资源税,2015年5月继续扩大至稀土和铁矿石资源税改革,在此大环境下,比较研究世界上发达矿业国家的矿产开发利用税费制度,总结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经验教训,找出差距和不足之处,推进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构建具有比较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对于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矿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论文立足于我国资源税深化改革和矿业转型升级等当前实际,结合我国最早“走出去”开展境外资源开发的四地上市大型矿业公司-山东兖矿集团(“兖州煤业”)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开发矿产资源的实践经验,采用文献总结法、实证研究法、模糊综合评价、定性分析法和AHP法和税制优化分析等方法,对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我国三国矿产资源开发及其相关税制,开展系统性梳理分析和比较研究。论文首先对我国矿产资源赋存及概况进行汇总、分析,指出虽然我国截止至2013年发现矿产资源171种,潜在资源总值居世界第三位,但是资源种类赋存情况并不均衡,大宗矿产品供需矛盾非常突出,比如石油储量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7%,钾盐作为战略性矿产资源,事关国家农业安全,但国内钾盐资源匮乏,蕴藏含量仅占全球的1.6%,对外依存度超过50%。论文回顾了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沿革和变迁,研究了国内矿产资源税费体系与主要税费种类,探究和梳理了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中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矿业权价款以及油气资源特别收益金等存在的主要问题。论文还分析了发达矿业国家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矿产资源开发及其税费制度,梳理了加拿大、澳大利亚矿产资源概况和特点,重点介绍了各自代表性的煤炭、钾盐等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特点,列举分析了两国颇具特色的资源耗竭补贴、税前抵扣、亏损结转、勘查抵税股票等税收优惠和激励政策,比较研究了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普通税收规定和矿产资源专门税费等制度。其次,论文关注和分析近年来中资企业“走出去”从事境外资源开发的成功案例,以山东兖矿集团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钾矿开发和煤矿运营为研究对象,对影响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关键因素对比研究。第一分析了加拿大钾矿资源赋存状况,结合山东兖矿集团加拿大280万吨southey钾矿项目,研究了加拿大钾矿资源开发过程中相关矿业权及租金规定、钾矿资源税、生产税及利润税等钾矿资源专门税费规定,并对加拿大矿产资源税制关键影响因素进行了梳理。第二以兖矿集团位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和昆士兰州煤矿为例,分析了澳大利亚煤炭资源税费政策及制度,并结合生产和开发实际分析研究了影响澳大利亚税费制度的主要影响因素。第三以神华和兖矿集团等我国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例,分析了我国矿产资源相关税费制度,介绍了煤炭、稀土和铁矿石等新一轮矿产资源税改革主要内容、执行情况和经济影响分析。最后,基于科学性、代表性、层次性、动态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采用层次分析法(ahp)分别对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分析进行比较分析,然后基于灰色系统理论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根据ahp指标权重,采用资源开发专家组打分方式建立模型,获得综合评价结果赋值,得出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评价等级为良好,即矿产资源总体税制基础较好,但是资源税制体系个别环节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尚需重点改进和深化改革。最后,结合当前我国经济企稳回升、逐步走出本轮调整最困难的特殊时期,政府推出简政放权、“一带一路”、创业创新和资源税改革等诸多稳定增长、优化结构和优惠民众的措施,在做好区间调控的同时,增强定向调控,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论文从税制优化理论入手,分析了税费结构优化内涵和影响因素,提出了我国矿产资源税费体系优化设计方案,包括扩大资源税改革范围、完善税制结构设置、取消矿产资源补偿费、优化资源税体系设计、适时设立环境税和逐步引入权益金制度等建议。同时,为保证新一轮矿产资源税改革深入推进和成功,建议在资源税改革配套政策方面做好支持配合,包括建立资源耗竭补偿机制、科学试点并引入勘查投资抵税股票、构建矿业资源市场流通机制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等综合措施,促进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市场发育和整体矿业经济持续繁荣,实现资源开发永续发展。2015年下半年以来,矿产资源税费改革持续深化和扩展,以稀土资源税从价课征、取消资源补偿费、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标准40%征收为标志,表明我国矿产资源领域清费立税改革、优化税费结构持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本文以我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为研究对象,对三个国家矿产资源状况及其税费制度进行了系统研究,虽然存在研究国别和境外企业样本有待补充、资源税费理论研究相对薄弱等不足之处,论文取得的认识和主要创新如下。(1)基于层次分析法开展国内外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影响因素比较分析。依据层次分析法,对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我国三国的税费制度影响因素进行了比较分析。从全球视野、国际环境、我国新常态下的经济环境以及矿业税费制度的微观角度,分析了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主要影响因素。(2)国内外矿产资源税费体系评价和研究。建立了矿产资源税费制度评价指标和判断矩阵,基于灰色理论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构建和设计矿产资源税费制度评价模型,并以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我国为对象,进行了对比评价研究。(3)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建议与体系设计研究。通过国内外对比分析和基于税制优化理论分析,总结了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现状和存在不足,针对我国税费制度的不完善之处,提出了矿产资源税费体系优化设计方案以及相关税收优惠和激励措施等配套政策和改革建议。(4)境外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运营实证经验与评价模型相结合,开展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分析和政策建议研究。通过十多年境外资源开发的实践经验,利用现场专家打分,项目实证与评价模型相结合的方法,实地剖析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矿业发达国家矿业管理政策和资源税费体制,并对比分析当前我国矿产资源行业面临的挑战和行业环境,建议适时引入矿业发达国家的特色矿业税费政策,比如勘查投资抵税股票、资源耗竭补贴、生态环境税以及矿产权益金等措施和制度,有效调节政府、矿产资源企业和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利益关系,为矿产资源开发资本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我国矿产资源产业恢复和繁荣,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具有比较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
二、第八届国际充填采矿会议通知(第一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第八届国际充填采矿会议通知(第一轮)(论文提纲范文)
(1)兴隆磷矿两步骤回采嗣后充填采矿方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综述 |
1.1 引言 |
1.2 充填采矿法研究现状 |
1.2.1 采矿法分类 |
1.2.2 充填采矿法 |
1.2.3 两步骤回采嗣后充填采矿法 |
1.3 胶结充填体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及目的意义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意义 |
1.4.3 技术路线 |
第2章 工程地质调查与矿岩力学试验 |
2.1 自然地理概况 |
2.1.1 交通位置 |
2.1.2 自然地理特征 |
2.2 矿区及矿床地质特征 |
2.2.1 矿区地层 |
2.2.2 矿区构造 |
2.2.3 矿区构造 |
2.2.4 水文地质 |
2.3 采矿工艺 |
2.3.1 回采工艺 |
2.3.2 充填工艺 |
2.4 岩石力学参数 |
2.4.1 矿石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 |
2.4.2 三轴强度试验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两步骤回采嗣后充填采矿方案 |
3.1 胶结充填系统 |
3.1.1 胶结充填物料 |
3.1.2 胶结充填物料配比研究 |
3.1.3 结论 |
3.2 胶结充填方案确定 |
3.2.1 充填系统方案 |
3.2.2 井下移动式泵送充填系统 |
3.2.3 两步骤充填 |
3.3 胶结充填施工工艺 |
3.3.1 采场充填准备 |
3.3.2 采场充填作业 |
3.4 地压监测 |
3.4.1 地压监测方案 |
3.4.2 地压监测方案优化研究 |
3.5 顶板支护方案 |
3.5.1 加固顶板支护 |
3.5.2 顶板支护施工 |
3.6 人工点柱支撑空区方案研究 |
第4章 两步骤回采嗣后充填采矿方案的应用 |
4.1 采空区干渣充填施工方案 |
4.1.1 采空区现状 |
4.1.2 干渣充填的目的 |
4.1.3 充填布置 |
4.1.4 施工组织 |
4.1.5 技术要求及安全措施 |
4.2 技术创新成果 |
4.3 成果应用及经济效益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被抛弃、被掠夺与回归祖国:民族交错地带边陲矿区兴衰 ——基于扎赉诺尔煤矿的研究(1902-195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章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先行研究述评 |
一、1934 年以前沙俄与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矿的调查研究 |
二、日本占领及伪满洲国统治时期对扎赉诺尔煤矿的研究 |
三、中苏共管时期与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关研究 |
第三节 研究问题与方法 |
一、研究的对象与问题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近代边疆危机:民族交错地带资源所有权的丧失 |
引言 |
第一节 近代边疆危机态势 |
一、列强对中国边疆大面积领土强占与资源掠夺 |
二、俄国攫取中国东北大片领土及其将东北残存领土“俄罗斯化”企图 |
三、英国强行牛庄开港及其在东北的利益 |
四、日本对东北边疆地区的觊觎与渗透 |
五、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 |
第二节 列强对中国民族交错地带的矿产资源调查 |
一、俄国在中东铁路沿线的资源调查 |
二、日本对中国东北地区资源的调查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被抛弃的边陲矿业:沙俄对扎赉诺尔煤矿的掠夺 |
引言 |
第一节 东清铁路计划出笼及沙俄对矿权的掠夺 |
一、东清铁路计划出笼与实施 |
二、沙俄对东清铁路沿线矿权的侵夺 |
第二节 扎赉诺尔煤矿开设与运营 |
一、扎赉诺尔煤矿开设与东清铁路的初期经营 |
二、俄商包办下的扎赉诺尔煤矿 |
第三节 中东铁路燃料供应与煤矿的掠夺式开采 |
一、中东铁路的燃料需求 |
二、东清铁路公司与俄商对煤炭资源的掠夺 |
三、煤炭资源开采于呼伦贝尔地方的经济意义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苏合办:苏联的隐蔽掠夺策略与其工业化模式在中国的早期试验 |
引言 |
第一节 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炭的掠夺 |
一、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田的地质探查 |
二、中东路事件前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的掠夺 |
三、中东路事件后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矿的抛弃 |
第二节 中苏合办对扎赉诺尔煤矿的影响 |
一、苏联工矿企业运营经验的引入 |
二、中东路事件对扎赉诺尔煤矿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统制与统治:伪满洲国时期日本对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的管控 |
引言 |
第一节 日本产业统制政策下的扎赉诺尔煤矿 |
一、日苏交接扎赉诺尔煤矿过程 |
二、满炭系统对扎赉诺尔煤矿的统制 |
三、日本殖民后期统制政策的调整 |
第二节 伪满洲国统治下的煤炭资源掠夺 |
一、日本人对扎赉诺尔煤田的地质勘测 |
二、日本对扎赉诺尔煤炭的掠夺 |
三、日本煤炭资源掠夺对“兴安北省”经济发展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苏共管:工会制度与“一长制”在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的作用 |
引言 |
第一节 扎赉诺尔光复与中国共产党对煤矿的军事接管 |
一、扎赉诺尔光复 |
二、中国共产党对扎赉诺尔煤矿的军事接管 |
三、秘密建党建政背景下的煤矿恢复 |
第二节 煤矿工会在中苏共管期间的作用 |
一、煤矿工会的筹建与基层动员 |
二、苏联一长制与工会在煤矿运营中的协调 |
三、煤矿公开建党与工会面向的转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回归祖国:扎赉诺尔煤矿国有化的进程 |
引言 |
第一节 中苏关于交还中长铁路的谈判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中国共产党与苏联的交涉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苏谈判 |
第二节 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 |
一、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的具体过程 |
二、扎赉诺尔煤矿在回归缓冲期的基本情况 |
第三节 回归祖国初期扎赉诺尔煤矿的调整与发展 |
一、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后的调整 |
二、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后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遥远的边陲社会:20世纪上半叶的扎赉诺尔 |
引言 |
第一节 扎赉诺尔地方早期历史与矿区的形成 |
一、扎赉诺尔地方早期历史 |
二、扎赉诺尔行政建置变迁 |
三、扎赉诺尔矿区的形成与发展 |
第二节 煤矿招工与扎赉诺尔移民社会的形成根源 |
一、扎赉诺尔煤矿招工与地方人口结构演变 |
二、扎赉诺尔地方经济结构 |
三、扎赉诺尔社会生活 |
第三节 以煤矿为核心的单位体制形成 |
一、煤矿的“单位”化进程 |
二、单位制社区 |
本章小结 |
终章 |
第一节 扎赉诺尔煤矿与扎赉诺尔地方社会发展过程中显现的社会表征 |
第二节 “国家中心性”对于“地方性”的整合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致谢 |
(4)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1 国外研究现状 |
2 国内研究现状 |
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 研究内容、思路和技术路线 |
1 研究内容 |
2 研究思路 |
3 技术路线 |
(四) 研究方法和创新与不足 |
1 研究方法 |
2 创新与不足 |
二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一) 概念界定 |
1 砂石及采砂 |
2 采砂管理和采砂治理 |
3 非法采砂 |
(二) 理论基础 |
1 治理理论 |
2 公共物品理论 |
三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现状 |
(一) 漳河砂资源状况 |
1 漳河概况 |
2 采砂情况 |
(二)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情况 |
1 采砂危害 |
2 治理情况 |
四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存在问题及原因 |
(一)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现存问题 |
1 非采现象难以杜绝 |
2 采砂管理理念落后 |
3 采砂执法力量薄弱 |
4 采砂管制滋生腐败 |
(二) 原因分析 |
1 市场需求催生非采 |
2 忽视市场公民作用 |
3 采砂治理投入不足 |
4 政府监管引发寻租 |
五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对策 |
(一) 稳定砂石供需关系 |
1 推进砂石需求侧改革 |
2 推进砂石供给侧改革 |
(二) 引入采砂治理理念 |
1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
2 充分发挥政府作用 |
3 两种制度绩效比较 |
4 充分发挥公共作用 |
(三) 加大采砂治理投入 |
1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经费 |
2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编制 |
3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设备 |
(四) 加强渉砂腐败监督 |
1 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
2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
3 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
4 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
六 结论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5)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论与方法的演进及其中国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的背景与由来 |
0.2 研究意义 |
0.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4 研究方法 |
0.5 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1 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时空网络生成:概念、话语与定义 |
1.1 两个关键词:“预防性(preventive)”与“规划式(planned)” |
1.2 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与可移动文物、考古遗址预防性保护的区别 |
1.3 定义的认识变迁与内涵的进一步界定 |
1.4 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发展的时间脉络 |
1.5 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国际网络的生长 |
小结: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定义、话语以及国际网络的生成 |
2 从整体规划控制出发:欧洲“规划式”预防性保护的原生路径 |
2.1 艺术作品的潜在统一性:布兰迪的艺术与史实评价 |
2.2 突破单一对象的保护思路:从布兰迪到乌勒巴尼 |
2.3 新世纪的可持续综合性设计方法:斯特法诺·戴拉·托雷的“文化区”理念与实践 |
2.4 1964和1975——意大利预防性保护思想与威尼斯宪章、整合式保护的时间耦合 |
小结:“规划式”——整体性思维下的预防性保护 |
3 从行动与反馈出发:欧洲预防性维护方法的原生路径及其多元求解 |
3.1 百年修复实践为根基:荷兰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
3.2 预防性维护与风险管理:英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实践 |
3.3 文物古迹监护组织最成功的追随者:比利时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实践 |
3.4 德国和丹麦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研究与实践简述 |
3.5 预防性维护路径的适应性推行:“MOWA现象”与不同借鉴者 |
小结: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两条重要的原生路径 |
4 批判性反思:1990 年代以来建筑遗产保护运动的衍变与预防性保护的发展 |
4.1 1990 年代以来建筑遗产保护运动的衍变与重构 |
4.2 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念和方法的反思与转变 |
4.3 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科学面向与工具理性 |
4.4 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P-MMI模式建构与模式整合 |
小结: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衍变与P-MMI模式建构 |
5 国际语境中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论与方法初步建构的尝试 |
5.1 国际语境中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发展 |
5.2 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实践的回顾:基于P-MMI模式的观察 |
5.3 规划式预防性保护(P)理论与方法的初步建构与总体框架 |
5.4 巡检(I)理论与方法的初步建构 |
5.5 培育日常维护(M)的制度与支撑体系 |
5.6 监测(M)体系的适应性建设策略 |
5.7 中国背景下规划式的预防性保护(PPC)框架延展的思考 |
小结:国际语境中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论与方法P-MMI框架初步建构的思考 |
6 北京昌平区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实践应用研究 |
6.1 北京昌平区作为预防性保护实践案例的意义和代表性 |
6.2 北京昌平区规划式的预防性保护框架构思 |
6.3 北京昌平区遗产风险地图绘制与生态敏感性初步评价 |
6.4 由北京昌平区推及一般情形的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P-MMI思考 |
小结:基于保护管理规划的预防性保护构思 |
结语 |
附录 |
附录1 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相关的主要国际会议 |
附录2 欧盟系列研发框架计划FP1-8 中与建筑预防性保护或其强调的风险防范、监测等内容相关的研究项目 |
附录3 欧盟系列研发框架计划(FP)以外的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相关主要研究项目 |
附录4 国际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相关研究与实践大事记 |
附录5 “全球战略”的提出到“5C”目标的确定 |
附录6 荷兰乌特勒支省文物古迹监护组织(MOWA-Utrecht)的检查记录样本(建筑平面标示) |
附录7 比利时MOWAv(安特卫普)和英国Maintain our Heritage使用的检查清单 |
附录8 比利时MOWAv的培训方案 |
附录9 译文:文化遗产的风险地图 |
附录10 建筑遗产预防性与规划式维护典型工作流程 |
图表来源 |
参考文献 |
1 )中文文献 |
2 )德文文献 |
3 )英文文献 |
4 )意大利文文献 |
5 )荷兰文文献 |
6 )西班牙文文献 |
7 )法文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省级旅游志编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选题的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概念界定 |
五、研究架构 |
第一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背景 |
第一节 当代旅游业快速发展 |
第二节 旅游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 |
第三节 居民收入与旅游消费增长 |
小结 |
第二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概要 |
第一节 旅游志编纂溯源 |
第二节 首轮省级旅游志编纂 |
第三节 第二轮省级旅游志编纂 |
第四节 两轮省级旅游志编纂特点 |
小结 |
第三章 省级旅游志体例安排 |
第一节 省级旅游志结构设计 |
第二节 省级旅游志的体裁 |
第三节 省级旅游志的文体 |
第四节 两轮省级旅游志体例比较 |
小结 |
第四章 省级旅游志记述的事象 |
第一节 旅游资源与开发 |
第二节 旅游线路与规划 |
第三节 旅游类型 |
第四节 旅游市场 |
第五节 旅游服务设施 |
第六节 旅游管理 |
小结 |
第五章 旅游志中旅游业的发展变迁 |
第一节 旅游活动类型的变化 |
第二节 旅游时空的拓展 |
第三节 旅游业属性的变迁 |
第四节 旅游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 |
第五节 旅游设施的发展 |
第六节 旅游功能多元化 |
小结 |
第六章 省级旅游志的价值 |
第一节 资料价值 |
第二节 应用价值 |
第三节 研究价值 |
小结 |
第七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组织工作问题 |
第二节 体例编排问题 |
第三节 内容记述问题 |
第四节 理论应用问题 |
小结 |
第八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优化建议 |
第一节 资料收集 |
第二节 篇目设置 |
第三节 内容建构 |
第四节 理论创新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古籍 |
二、地方志 |
三、资料汇编 |
四、着述 |
五、期刊论文 |
六、硕博论文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7)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 ——基于近代十行业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的界定与研究视角 |
1.2.1 研究对象的界定 |
1.2.1.1 时间范畴的界定 |
1.2.1.1.1 时间的界定 |
1.2.1.1.2 范畴的界定 |
1.2.1.2 十个行业的选取 |
1.2.1.2.1 工业近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性 |
1.2.1.2.2 现存遗留所占比例的较高性 |
1.2.2 研究视角 |
1.2.2.1 科技价值的视角 |
1.2.2.2 完整性的视角 |
1.3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方法 |
1.5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目前研究存在的问题 |
1.5.1 国外研究现状 |
1.5.1.1 从文化遗产到工业遗产的保护 |
1.5.1.2 国外工业遗产保护起源及发展 |
1.5.1.3 国外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理论研究 |
1.5.1.3.1 英国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理论研究 |
1.5.1.3.2 美国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理论研究 |
1.5.1.3.3 加拿大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理论研究 |
1.5.1.3.4 日本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理论研究 |
1.5.2 国内研究现状 |
1.5.2.1 近代中国工业史与技术史的研究 |
1.5.2.2 国内工业遗产保护的起源及发展 |
1.5.2.3 国内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理论研究 |
1.5.2.3.1 工业遗产价值评价指标与构成研究 |
1.5.2.3.2 工业遗产价值评价方法与体系研究 |
1.5.2.4《中国工业遗产价值评价导则(试行)》的建立 |
1.5.3 目前研究存在的问题 |
1.6 关于工业遗产完整性的思考与近代动力设备的发展 |
1.6.1 对于工业遗产完整性的思考 |
1.6.2 近代动力设备的发展历程 |
1.7 研究特色与创新之处 |
1.8 技术路线与关键技术说明 |
1.9 未尽事宜 |
第2章 近代重工业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 |
2.1 近代采煤业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 |
2.1.1 近代采煤业的历史与现状研究 |
2.1.1.1 近代采煤业的年代分期与发展历程 |
2.1.1.2 历史重要性突出的近代采煤业工业遗产 |
2.1.1.3 小结 |
2.1.2 近代采煤工业技术与设备研究 |
2.1.2.1 近代采煤的完整工艺流程 |
2.1.2.2 近代采煤工业技术与关键技术物证 |
2.1.2.2.1 开拓系统工艺技术与关键物证 |
2.1.2.2.2 采煤系统工艺技术与关键物证 |
2.1.2.2.3 矿井提升与运输及其关键物证 |
2.1.2.2.4 矿井通风与排水及其关键物证 |
2.1.2.2.5 煤的洗选与炼焦及其关键物证 |
2.1.2.2.6 煤矿的动力系统及其关键物证 |
2.1.2.2.7 露天采矿与矿井照明 |
2.1.2.3 小结 |
2.1.3 采煤业产业链、厂区或生产线的完整性分析 |
2.1.3.1 科技价值角度的完整性分析 |
2.1.3.2 采煤业价值评价典型案例分析 |
2.1.3.2.1 萍乡安源煤矿工业建筑群 |
2.1.3.2.2 本溪湖煤矿工业建筑群 |
2.2 近代钢铁冶炼业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 |
2.2.1 近代钢铁冶炼业的历史与现状研究 |
2.2.1.1 近代钢铁冶炼业的年代分期与发展历程 |
2.2.1.2 历史重要性突出的近代钢铁冶炼业工业遗产 |
2.2.1.3 小结 |
2.2.2 近代钢铁冶炼工业技术与设备研究 |
2.2.2.1 近代钢铁冶炼的完整工艺流程 |
2.2.2.2 近代炼铁工艺技术与关键技术物证 |
2.2.2.3 近代炼钢工艺技术与关键技术物证 |
2.2.2.4 近代钢铁加工工艺与关键技术物证 |
2.2.2.5 小结 |
2.2.3 钢铁冶炼业产业链、厂区或生产线的完整性分析 |
2.2.3.1 科技价值角度的完整性分析 |
2.2.3.2 钢铁冶炼业价值评价典型案例分析 |
2.2.3.2.1 鞍山钢铁有限公司工业建筑群 |
2.2.3.2.2 本溪湖钢铁工业建筑群 |
2.3 近代船舶修造业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 |
2.3.1 近代船舶修造业的历史与现状研究 |
2.3.1.1 近代船舶修造业的年代分期与发展历程 |
2.3.1.2 历史重要性突出的近代船舶修造业工业遗产 |
2.3.1.3 小结 |
2.3.2 近代船舶修造工业技术与设备研究 |
2.3.2.1 近代船舶修造的完整工艺流程 |
2.3.2.2 近代船舶修造工艺技术与关键技术物证 |
2.3.2.2.1 近代船舶修造工业技术 |
2.3.2.2.2 船舶修造关键技术物证 |
2.3.2.3 小结 |
2.3.3 船舶修造业产业链、厂区或生产线的完整性分析 |
2.3.3.1 科技价值角度的完整性分析 |
2.3.3.2 船舶修造业价值评价典型案例分析 |
2.3.3.2.1 福建马尾船政工业建筑群 |
2.3.3.2.2 天津市船厂(原大沽造船厂)工业建筑群 |
第3章 近代轻工业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一) |
3.1 近代棉纺织业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 |
3.1.1 近代棉纺织业的历史与现状研究 |
3.1.1.1 近代棉纺织业的年代分期与发展历程 |
3.1.1.2 历史重要性突出的近代棉纺织业工业遗产 |
3.1.1.3 小结 |
3.1.2 近代棉纺织工业技术与设备研究 |
3.1.2.1 近代棉纺织的完整工艺流程 |
3.1.2.1.1 棉纺工艺 |
3.1.2.1.2 棉织工艺 |
3.1.2.2 近代棉纺织工艺技术与关键技术物证 |
3.1.2.2.1 近代棉纺机具 |
3.1.2.2.2 近代棉织机具 |
3.1.2.2.3 近代纺织动力设备 |
3.1.2.2.4 近代棉纺织厂房建筑与构筑物 |
3.1.2.3 小结 |
3.1.3 棉纺织业产业链、厂区或生产线的完整性分析 |
3.1.3.1 科技价值角度的完整性分析 |
3.1.3.2 棉纺织业价值评价典型案例分析 |
3.1.3.2.1 中纺公司天津第一纺织分厂 |
3.1.3.2.2 石家庄大兴纺织染厂工业建筑群 |
3.1.3.2.3 西安大华纱厂工业建筑群 |
3.2 近代棉印染业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 |
3.2.1 近代棉印染业的历史与现状研究 |
3.2.2 近代棉印染工业技术与设备研究 |
3.2.2.1 近代棉印染的完整工艺流程 |
3.2.2.2 近代棉印染工艺技术与关键技术物证 |
3.2.2.3 小结 |
3.2.3 棉印染业产业链、厂区或生产线的完整性分析 |
3.2.3.1 科技价值角度的完整性分析 |
3.2.3.2 棉印染业价值评价典型案例分析 |
3.2.3.2.1 中纺公司上海第三印染厂 |
3.2.3.2.2 中纺公司上海第四印染厂 |
第4章 近代轻工业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二) |
4.1 近代丝绸业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 |
4.1.1 近代丝绸业的历史与现状研究 |
4.1.1.1 近代动力机器缫丝的年代分期与发展历程 |
4.1.1.2 近代动力机器丝织的年代分期与发展历程 |
4.1.1.3 近代动力机器丝绸印染的年代分期与发展历程 |
4.1.1.4 历史重要性突出的近代丝绸业工业遗产 |
4.1.1.5 小结 |
4.1.2 近代丝绸业工业技术与设备研究 |
4.1.2.1 近代缫丝、丝织与丝绸印染的完整工艺流程 |
4.1.2.1.1 近代缫丝工艺 |
4.1.2.1.2 近代丝织工艺 |
4.1.2.1.3 丝绸印染工艺 |
4.1.2.2 近代丝绸业的关键技术物证 |
4.1.2.2.1 近代缫丝机具 |
4.1.2.2.2 近代丝织机具 |
4.1.2.2.3 近代丝织物染整机具与动力设备 |
4.1.2.2.4 近代丝绸厂房建筑与构筑物 |
4.1.2.3 小结 |
4.1.3 丝绸业产业链、厂区或生产线的完整性分析 |
4.1.3.1 科技价值角度的完整性分析 |
4.1.3.2 丝绸业价值评价典型案例分析 |
4.1.3.2.1 上海第一丝厂 |
4.2 近代毛纺织业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 |
4.2.1 近代毛纺织业的历史与现状研究 |
4.2.1.1 近代毛纺织业的年代分期与发展历程 |
4.2.1.2 历史重要性突出的近代毛纺织业工业遗产 |
4.2.1.3 小结 |
4.2.2 近代毛纺织工业技术与设备研究 |
4.2.2.1 近代毛纺织的完整工艺流程 |
4.2.2.1.1 毛纺工艺 |
4.2.2.1.2 毛织工艺 |
4.2.2.1.3 毛织物整理工艺 |
4.2.2.2 近代毛纺织工艺技术与关键技术物证 |
4.2.2.2.1 近代毛纺、毛织机具 |
4.2.2.2.2 近代毛整理机具与动力设备 |
4.2.2.2.3 近代毛纺织厂房建筑与构筑物 |
4.2.2.3 小结 |
4.2.3 毛纺织业产业链、厂区或生产线的完整性分析 |
4.2.3.1 科技价值角度的完整性分析 |
4.2.3.2 毛纺织业价值评价典型案例分析 |
4.2.3.2.1 中纺公司上海第二毛纺织厂 |
4.2.3.2.2 中纺公司上海第三毛纺织厂 |
4.3 近代麻纺织业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 |
4.3.1 近代麻纺织业的历史与现状研究 |
4.3.2 近代麻纺织工业技术与设备研究 |
4.3.2.1 近代麻纺织的完整工艺流程 |
4.3.2.2 近代麻纺织工艺技术与关键技术物证 |
4.3.2.3 小结 |
4.3.3 麻纺织业产业链、厂区或生产线的完整性分析 |
4.3.3.1 科技价值角度的完整性分析 |
4.3.3.2 麻纺织业价值评价典型案例分析 |
4.3.3.2.1 中纺公司上海第二制麻厂 |
第5章 近代化工业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 |
5.1 近代水泥业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 |
5.1.1 近代水泥业的历史与现状研究 |
5.1.2 近代水泥工业技术与设备研究 |
5.1.2.1 近代水泥制造的完整工艺流程 |
5.1.2.2 近代水泥工业技术与关键技术物证 |
5.1.2.3 小结 |
5.1.3 水泥业产业链、厂区或生产线的完整性分析 |
5.1.3.1 科技价值角度的完整性分析 |
5.1.3.2 水泥业价值评价典型案例分析 |
5.1.3.2.1 川沙水泥厂 |
5.2 近代硫酸业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 |
5.2.1 近代硫酸业的历史与现状研究 |
5.2.2 近代硫酸工业技术与设备研究 |
5.2.2.1 近代硫酸制造的完整工艺流程 |
5.2.2.1.1 二氧化硫的制取 |
5.2.2.1.2 近代铅室法制酸工艺 |
5.2.2.1.3 近代接触法制酸工艺 |
5.2.2.2 近代硫酸工业技术与关键技术物证 |
5.2.2.3 小结 |
5.2.3 硫酸业产业链、厂区或生产线的完整性分析 |
5.2.3.1 科技价值角度的完整性分析 |
5.2.3.2 硫酸业价值评价典型案例分析 |
5.2.3.2.1 梧州硫酸厂 |
第6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中国工业遗产价值评价导则(试行)》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8)矿区压煤村庄搬迁动力机制与PPP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家经济需求层面 |
1.1.2 行业发展层面 |
1.1.3 地方经济建设层面 |
1.1.4 政策导向层面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的实践价值 |
1.2.3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理论研究 |
1.3.2 压煤村庄搬迁动力机制研究 |
1.3.3 压煤村庄搬迁模式研究 |
1.4 论文研究内容、方法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本章小结 |
2 压煤村庄搬迁模式及相关政策研究 |
2.1 压煤村庄搬迁模式分析 |
2.1.1 压煤村庄传统搬迁模式 |
2.1.2 压煤村庄集中搬迁模式 |
2.1.3 基于动态复垦的“先补后占”模式 |
2.2 相关利益方分析 |
2.3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因素 |
2.3.1 存在的主要问题 |
2.3.2 影响因素研究 |
2.4 压煤村庄搬迁相关政策和理论依据 |
2.4.1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2.4.2 城镇化建设 |
2.4.3 土地置换及“挂钩流转”政策 |
2.4.4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 |
2.4.5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 |
2.4.6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政策 |
2.5 本章小结 |
3 压煤村庄搬迁的动力机制及影响指标研究 |
3.1 压煤村庄搬迁动力分析 |
3.1.1 动力机制来源 |
3.1.2 搬迁动力构成 |
3.2 压煤村庄搬迁系统组成及影响指标体系 |
3.2.1 经济子系统 |
3.2.2 资源子系统 |
3.2.3 环境子系统 |
3.2.4 人口子系统 |
3.3 动力机制主要影响指标研究 |
3.3.1 按照影响因素初步筛选 |
3.3.2 问卷调查法筛选 |
3.3.3 动力机制主要影响指标确定 |
3.4 本章小结 |
4 压煤村庄搬迁过程的动态博弈分析 |
4.1 动态博弈模型的建立 |
4.1.1 博弈论简介 |
4.1.2 博弈模型的建立 |
4.2 搬迁方案制定阶段动态博弈分析 |
4.2.1 子博弈模型分析 |
4.2.2 博弈模型求解 |
4.2.3 贴现率对搬迁方案的影响研究 |
4.2.4 搬迁总体利益对搬迁方案的影响研究 |
4.3 搬迁方案实施阶段动态博弈分析 |
4.3.1 博弈模型分析 |
4.3.2 博弈模型求解 |
4.3.3 企业和村民间的博弈分析 |
4.4 博弈分析结论及讨论 |
4.5 本章小结 |
5 压煤村庄搬迁动力机制模型研究 |
5.1 基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压煤村庄搬迁动力机制模型建立 |
5.1.1 压煤村庄搬迁动力机制模型构建 |
5.1.2 模型分析 |
5.1.3 定量化评价体系及分析 |
5.2 主要参数计算方法 |
5.2.1 搬迁前区域整体价值 |
5.2.2 搬迁后区域整体经济价值 |
5.2.3 压煤村庄搬迁总成本 |
5.3 若干重点问题分析 |
5.3.1 压煤村庄搬迁新村建设 |
5.3.2 主要土地复垦技术及复垦土地利用 |
5.3.3 规模高效农业技术 |
5.4 本章小结 |
6 动力机制应用实例分析 |
6.1 陈蛮庄矿搬迁实例概况 |
6.1.1 陈蛮庄矿概述 |
6.1.2 搬迁范围的确定 |
6.1.3 搬迁成本费用分析 |
6.1.4 陈蛮庄矿搬迁新村规划 |
6.1.5 旧村址塌陷后综合治理 |
6.2 陈蛮庄矿搬迁动力机制分析 |
6.2.1 模型建立 |
6.2.2 主要参数计算 |
6.2.3 主要评价指标确定 |
6.2.4 动力机制分析 |
6.3 不同条件下矿区搬迁动力机制影响分析 |
6.3.1 吨煤利润 |
6.3.2 城镇化建设 |
6.3.3 其他新增产业价值 |
6.4 本章小结 |
7 矿区压煤村庄搬迁PPP模式研究 |
7.1 压煤村庄搬迁PPP模式方案设计 |
7.1.1 PPP模式总体思路 |
7.1.2 PPP项目内容及收益 |
7.1.3 项目回报机制 |
7.1.4 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
7.1.5 PPP项目投资方的确定 |
7.1.6 项目资金需求估算 |
7.1.7 PPP公司股东构成及股权比例 |
7.1.8 PPP项目总体进度安排 |
7.2 PPP模式动力机制分析 |
7.2.1 模型建立 |
7.2.2 主要参数计算 |
7.2.3 主要评价指标确定 |
7.2.4 资金情况分析 |
7.2.5 动力机制分析 |
7.3 PPP模式下管理机制研究 |
7.3.1 管理机制框架模型建立 |
7.3.2 管理团队建设 |
7.3.3 管理工作特点 |
7.3.4 利益均衡机制 |
7.3.5 激励机制 |
7.3.6 主要优势 |
7.4 PPP模式与现有搬迁模式对比 |
7.4.1 主要优势 |
7.4.2 限制条件 |
7.4.3 存在的主要风险 |
7.5 压煤村庄搬迁PPP模式主要影响因素及应用条件 |
7.5.1 主要影响因素 |
7.5.2 应用条件 |
7.6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主要创新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定义及研究意义 |
一、定义及有关概念解释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综述 |
一、1949年前政府涉外经济契约有关研究 |
二、1949年后近代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创新 |
一、研究内容创新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第一章 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 |
一、中方主体 |
二、外方主体 |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客体 |
一、借款法律关系 |
二、建设工程法律关系 |
三、合伙法律关系 |
四、买卖法律关系 |
五、租赁法律关系 |
六、特许经营法律关系 |
七、其他类型法律关系 |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特性 |
一、公私混合主体 |
二、私法性的内容 |
三、公法性的内容 |
四、契约涉外因素 |
五、国际经济因素 |
第二章 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之比较 |
第一节 概念辨析 |
一、契约与条约 |
二、准条约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 |
三、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条约体系的关系 |
第二节 法理比较 |
一、法的形式比较 |
二、法律关系比较 |
三、法的实施比较 |
第三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 |
第一节 晚清产生发展成型期(1840年至1912年) |
一、1840年至1870年 |
二、1870年至1894年 |
三、1894年至1912年 |
第二节 民国北京政府泡沫期(1912年至1927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消亡期(1927年至1949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四章 近代条约体系下外国银行之地位 |
第一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地位 |
一、“治外法权银行”概念 |
二、外国在华银行与条约制度 |
三、约束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制度 |
第二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特殊地位的取得 |
一、晚清的金融商业政策 |
二、晚清及民国的银行货币制度 |
第三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优势地位 |
一、法律地位优势 |
二、经营实力优势 |
三、优势地位的丧失 |
第五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 |
第一节 国际关系的影响 |
一、国际强权的基石 |
二、国际争霸的魅影 |
三、外交开路的投资 |
四、政治优先于经济 |
第二节 中外关系的制约 |
一、国际条约的直接制约 |
二、外交承认与契约继承 |
三、交战状态与契约终止 |
四、外交敌对与契约履行 |
第六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订立 |
第一节 影响契约订立的因素、订约人员及交涉方式 |
一、影响订约的因素 |
二、参与订约的人员 |
三、订约交涉的方式 |
第二节 中方订约程序——以政府决策为中心 |
一、中方决策的特点 |
二、中方决策的过程 |
第三节 外方订约程序——以市场决策为中心 |
一、外方决策的特点 |
二、外方决策的过程 |
第四节 中外交易程序——经济与政治的互动 |
一、询盘 |
二、发盘 |
三、还盘 |
四、接受 |
第七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演变 |
一、定义 |
二、形式演变 |
第二节 契约结构 |
一、契约首部 |
二、契约尾部 |
三、契约附件 |
四、契约正文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财务条款 |
二、管理条款 |
三、格式条款 |
第八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分类与特性 |
一、定义 |
二、分类 |
三、特性 |
第二节 契约产生背景与演变历史 |
一、舰炮与条约奠定的基石 |
二、早期国际工程建设草案 |
三、政治斗争与国际工程建设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性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技术及商务条款 |
四、附件和补充条款 |
第九章 近代中外间合资合作经营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类别 |
一、定义 |
二、分类 |
第二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商务技术条款 |
第十章 案例研究——以华美银行契约为例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举办银行的思潮 |
二、清政府内部争议 |
三、主要参与人物 |
四、“轰传世界”的华美银行协议 |
第二节 中美双方往来经过 |
一、中美合作的缘起 |
二、美方在中国的活动 |
三、中方赴美谈判 |
四、中外媒体有关报道 |
第三节 内外政治经济矛盾与契约订立 |
一、清政府内部强大的反对力量 |
二、美国政府的局外人态度 |
三、广泛的外国反对力量 |
四、失败的内部及客观原因 |
第四节 事件后续 |
结语 |
一、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一种法律关系 |
二、同一法律现象在不同历史语境下的解读 |
三、政府涉外经济活动与政治的互动关系 |
四、终止履行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方式与结果 |
五、客观看待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公法性质 |
六、倒影民族资本处境的一面镜子 |
附录 |
一、1887年华美银行事件稀见史料 |
(一) 李鸿章致美国国务卿巴夏的信 |
(二) 《李鸿章咨周馥盛宣怀马建忠文》英文件 |
(三) 李鸿章致美国费城商人黄腾派克的两封信 |
(四) 美国驻天津总领事致米建威的信 |
(五)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为马建常(马相伯)开具的介绍信 |
二、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目录表 |
(一) 说明 |
参考书目 |
一、档案文献、资料汇编、文集 |
二、报刊 |
三、历史政治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四、法律经济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五、外人论着 |
(一)中文 |
(二)英文 |
后记 |
(10)中外矿产资源税费体系比较与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经济新常态下的资源开发新机遇 |
1.1.2 矿产资源税改革持续深化 |
1.1.3 矿产资源开发国际化进一步加强 |
1.2 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矿产资源税费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矿产资源税费研究现状 |
1.4 论文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国内外矿产资源及税费制度现状分析 |
2.1 我国矿产资源及税费制度现状 |
2.1.1 我国矿产资源矿产概况 |
2.1.2 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现状 |
2.2 加拿大矿产资源及税费制度现状 |
2.2.1 加拿大矿产资源概况 |
2.2.2 加拿大矿产资源税费制度 |
2.3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及税费制度 |
2.3.1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概况 |
2.3.2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税费制度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内外矿产资源税费比较及设计分析 |
3.1 国内外矿产资源税费种类概况 |
3.1.1 我国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及种类 |
3.1.2 加拿大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及种类 |
3.1.3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及种类 |
3.2 国内外矿产资源税费比较分析 |
3.2.1 矿产资源税费相似性分析 |
3.2.2 国内外矿产资源税费差异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境外资源开发实例的税费体系影响因素分析 |
4.1 基于加拿大资源开发实例及税费影响因素分析 |
4.1.1 加拿大矿产资源开发实例分析 |
4.1.2 加拿大资源税费影响关键因素分析 |
4.2 澳大利亚资源开发实例及税费影响因素分析 |
4.2.1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开发运营实例分析 |
4.2.2 澳大利亚资源税费影响关键因素分析 |
4.3 基于境外资源开发实例的我国资源税制影响因素分析 |
4.3.1 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影响因素选择原则 |
4.3.2 我国资源税费影响因素指标体系构建 |
4.4 基于AHP的我国资源税制影响因素权重分析 |
4.4.1 层次分析法 |
4.4.2 基于AHP的影响因素权重计算 |
4.4.3 基于AHP的影响因素权重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资源税费制度评价及关键制约因素分析 |
5.1 构建矿产资源税制评价模型 |
5.1.1 灰色系统理论 |
5.1.2 构建资源税费制度评价指标体系 |
5.1.3 资源税制评价模型参数设计 |
5.2 我国资源税费制度评价模型应用分析 |
5.2.1 模型评价数据 |
5.2.2 模型应用计算 |
5.2.3 模型结果及关键制约因素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矿产资源税费体系设计及改革建议 |
6.1 我国新一轮资源税改革与税制优化理论 |
6.1.1 我国新一轮资源税改革及效应分析 |
6.1.2 资源税费结构优化理论及影响因素 |
6.2 我国资源税费结构优化及体系设计建议 |
6.2.1 完善税目税率等资源税整体结构 |
6.2.2 优化资源税和补偿费等体系设计 |
6.2.3 适时设立独立的环境保护税 |
6.2.4 逐步引入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 |
6.3 资源税改革配套政策建议 |
6.3.1 建立矿产资源耗竭补偿机制 |
6.3.2 引入勘查投资抵税股票机制 |
6.3.3 构建矿业资源市场流通机制 |
6.3.4 完善税收优惠配套政策体系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 |
7.1 主要工作 |
7.2 主要创新点 |
7.3 研究不足及展望 |
7.3.1 不足之处 |
7.3.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第八届国际充填采矿会议通知(第一轮)(论文参考文献)
- [1]兴隆磷矿两步骤回采嗣后充填采矿方案研究[D]. 彭庚. 武汉工程大学, 2020(01)
- [2]“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3]被抛弃、被掠夺与回归祖国:民族交错地带边陲矿区兴衰 ——基于扎赉诺尔煤矿的研究(1902-1952)[D]. 宋铁勇. 长春师范大学, 2020(08)
- [4]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D]. 潘科.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0(01)
- [5]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论与方法的演进及其中国实践[D]. 戎卿文. 东南大学, 2020
- [6]省级旅游志编纂研究[D]. 高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09)
- [7]工业遗产科技价值评价与保护研究 ——基于近代十行业分析[D]. 于磊. 天津大学, 2019(06)
- [8]矿区压煤村庄搬迁动力机制与PPP模式研究[D]. 马靖华.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9(09)
- [9]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D]. 谈笑. 湖南师范大学, 2018(01)
- [10]中外矿产资源税费体系比较与设计研究[D]. 韩继秋.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