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刑罚目的研究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课题,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争论。只有明确刑罚目的,才能在刑事立法中,刑罚的裁量过程中,刑罚的执行中找准方向。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刑事犯罪案件总量呈现出不断增加的态势。东西部司法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又良莠不齐,出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需要,确保案结事了,当事人心服口服,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平正义的实现,实现刑事判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部量刑法律亟待出现。本文以量刑改革为蓝本,谈到刑罚目的对量刑改革在量刑立法和量刑司法上的指引作用。本文分三部分加以论述:第一部分介绍刑罚目的的内容和意义。1.对国内外学说在不同时期,不同代表人物的主张进行梳理。(1)国外关于刑罚目的的学说有:报应论、预防论、折中论;(2)国内关于刑罚目的的学说有:惩罚说、改造说、预防说、双重目的说、三目的说、预防和消灭犯罪说、根本目的与直接目的说。对国内外刑罚目的进行对比后,提出折中论是中国刑罚应当贯彻的理论。在立法阶段,报应论与预防论要并重,在司法阶段,应当以预防为主,兼顾报应。2.在明确刑罚目的的基础上,指出刑罚目的研究的意义:(1)刑罚目的指导着刑罚的制定;(2)指引着刑罚的执行;(3)指引着刑罚的适用。第二部分讲述刑罚目的与量刑改革。1.论述刑罚目的与量刑改革的关系。2.分析中国基本国情,指出是国情要求进行量刑改革。3.阐述当下量刑改革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第三部分论述刑罚目的在量刑中的实现。1.论述将刑罚目的引入量刑的必要性。(1)量刑时以刑罚目的为指南是维护公正,实现实体正义的需要;(2)以刑罚目的为指南是量刑立法的需要。2.具体论述刑罚目的对量刑的指引。(1)在立法方面,具体体现为对量刑步骤,量刑情节的指引;(2)法律化了的量刑规范又将给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权进行准确定位;(3)刑罚目的在司法阶段对量刑的指引又体现为要求强化判决书说理制度和提高司法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素养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