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社会资本是关于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资本结构的完善与创新,是当今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和方法的重大突破。对社会资本的研究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兴起的一个国际性学术热点。本文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从社会资本视角,以我国司法公信力建设为主要分析对象,以司法活动中的“信任”为主线,研究了社会资本与司法公信力的关系,影响司法公信力的社会资本要素,以及利用社会资本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途径。这是法律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延伸,是司法公信力研究的新视角,也是社会资本研究领域的拓展。首先分析作为研究视角的“社会资本”。通过探讨资本概念的语意变迁和资本理论的历史演变,分析资本概念的发展轨迹,当代人力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等概念的产生背景、形成脉络及对资本概念的发展;总结当今国内外理论界关于社会资本的几种代表性定义;分析社会资本的基本特征、一般构成、主要类型与作用;简要介绍社会资本理论的发展状况,为从社会资本视角研究司法公信力奠定理论基础。接下来,从司法、信任、司法公信力三个逻辑层面分析司法公信力与社会资本的关系。在分析司法涵义的基础上,提出司法活动是社会资本的救济性生产的观点;在分析信任及其重要性、公信、公信力和司法公信力定义的基础上,提出信任是社会资本与司法公信力的共同连带;在分析司法公信力的属性、类型、价值以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作为司法信用和社会对司法的信任的司法公信力也是一种社会资本,从而揭示出社会资本与司法、信任和司法公信力的紧密联系。根据帕特南等人的研究和司法活动特点,提出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五大社会资本因素,这就是社会认知、规范体系、关系向度、信从程度和救济效率。最后,从司法对公众的信用和公众、当事人对司法的信任两个角度,提出利用社会资本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途径。一方面,要以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提高司法信用。这主要通过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关系公正”;通过增进司法权威的可信度;通过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通过提高司法效率等途径来实现。另一方面要提高司法的信任。这主要是:在宏观上,通过司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知,落实陪审制度提高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透明,提升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程度;在微观上,通过破除关系差序对司法信任的消解,营造良好的诉讼氛围,达到胜败皆服的效果,促进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信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