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12年,在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千呼万唤中,《刑事诉讼法》终于迎来了自97年以来的第二次重大修改。本次修改的内容十分广泛,尤其是其中新增的“刑事和解”制度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论。如果对近十年来的中国刑事诉讼学术研究和实践探索进行一定梳理,就会发现对刑事和解制度的讨论和争议一直是个热门话题。法是社会的产物,一种制度能被学术界研究十年而热情不减,也说明社会各界对刑事和解制度热切的需求。早在刑诉法修改之前,刑事和解就已经在全国各地进行了较为广泛的实践探索,形成了大量的宝贵经验。这些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都促使了刑事和解制度的正式出台。当然,没有一种制度是完美的,刑事和解制度将在实践中长期探索并继续完善。本文以新刑诉法为切入点,参考以往的研究成果,在深入公检法三机关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对新刑讼法中刑事和解制度的具体落实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笔者在充分肯定刑事和解制度价值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设计了较为具体的配套措施。相信在未来的实践中,关于刑事和解制度的程序规则将不断完善、社会认可程度也将逐步提升。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得到更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