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雇佣关系是现代社会中一种十分普遍的社会现象,而基于雇佣关系而产生的矛盾纠纷也时有发生。雇主责任是以雇佣关系为基础的一种特殊的侵权赔偿责任。一般认为,雇主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雇主对受雇人在执行职务中所遭受的损害应承担的责任;二是雇主对受雇人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应承担的责任。本文仅限于讨论后一种雇主责任,称其为雇主转承责任,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研究雇主转承责任的理论基础和价值。作者试图通过对雇主转承责任定义的探讨来明确该称谓的合理性,并且明确雇主转承责任的性质是一种直接责任和附属责任。其理论基础分为控制和监督理论、公共政策理论及注意理论,但无论何种理论对解释雇主为雇员的过错行为承担赔偿责任都有一定的弊端。作者认为规定雇主转承责任的目的和价值就在于使受害人能够得到更有利的赔偿,有利于损失的分担和避免事故的发生,是一种利益的平衡。第二章研究雇主转承责任的归责原则。通过对雇主转承责任归责原则三种观点的介绍及对其利弊分析,作者认为我国雇主转承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确立为无过错归责原则,并对确立该原则的合理性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第三章研究雇主转承责任的构成。雇主转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在具备了怎样的具体条件下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了雇员的行为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加害行为人需为雇员,即加害行为人和雇主之间存在雇佣关系;雇员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是发生在职务活动中。其中作者着重讨论了某些特殊的情况,例如雇员是无民事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一仆二主等,以便能更好地明确雇主转承责任的构成要件,完善我国法律对于雇主转承责任的规定。第四章从对外赔偿责任承担和对内赔偿责任分担两个方面着手,对雇主转承责任的承担进行了研究。作者认为雇主转承责任的责任主体应该是雇主,雇员仅在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并且主张应该确立追偿制度,对该制度的合理性及必要限制,追偿权的行使等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最终对我国雇主转承责任中的追偿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雇主转承责任将在减少损害风险与平衡社会利益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作者希望能够尽快完善我国的雇主转承责任制度,为实际操作提供理论及法律上的依据,并建立与雇主转承制度相适应的保险制度,分担损失,保护受害者及雇主的合法利益,使该制度能在社会中发挥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