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劳动者权利保护研究

被派遣劳动者权利保护研究

论文摘要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的法律。对我国新兴的劳务派遣进行了前所未有的规范,打破了劳务派遣无法可依的局面,引起了全国大范围的轰动。《劳动合同法》主要的影响对象就是劳务派遣所涉及的三方当事者,即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法律的空白致使劳动派遣三方当事人之间,最弱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很难寻求法律上的救济途径。劳动者将如何应对新的法律条款,如何适应新的环境,如何维护自身的利益,成为了新法实施后的首要问题。劳务派遣三方主体之间关系各不相同,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特殊的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类似劳动合同关系。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在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中的体现各不相同,因此,劳务派遣制度是对传统劳动关系的一种颠覆,劳动者的权利保护也相应的具有特殊性,主要表现在被派遣劳动者的地位、被派遣劳动者权利的实现上。由于劳务派遣制度是一种新兴的用工方式,因此,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经常受到侵害,针对这些问题,应当在立法和执法上对雇主责任、同工同酬、派遣机构的设立、派遣期限等问题进行必要的制约,以更好的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选题背景与研究方法
  • 0.1.1 选题背景
  • 0.1.2 研究方法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章结构
  • 0.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2.2 论文结构
  • 0.3 论文创新与不足
  • 1 劳务派遣中三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 1.1 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
  • 1.2 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特殊的劳动合同关系
  • 1.3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类似劳动合同关系
  • 2 被派遣劳动者权利分析
  • 2.1 我国劳动者权利范畴分析
  • 2.2 劳动者权能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的分配
  • 2.2.1 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单位中劳动者权利之权能体现
  • 2.2.2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中劳动者权利之权能体现
  • 3 与传统劳动关系相比较被派遣劳动者权利保护的特殊性
  • 3.1 传统劳动关系简述
  • 3.2 劳务派遣对传统劳动法理论的突破
  • 3.2.1 劳务派遣对劳动关系中两方当事人的突破
  • 3.2.2 劳务派遣对劳动关系隶属性的突破
  • 3.3 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地位的特殊性
  • 3.3.1 派遣单位中劳动者地位的特殊性
  • 3.3.2 用工单位中派遣劳动者地位的特殊性
  • 3.4 被派遣劳动者权利实现的特殊性
  • 4 被派遣劳动者权利保护的不足
  • 4.1 公平待遇的诉求难以实现
  • 4.2 劳务派遣滥用现象
  • 4.3 权利救济体系不健全
  • 4.4 责任分配不清晰
  • 4.5 雇佣关系缺乏预期
  • 5 我国被派遣劳动者保护的完善
  • 5.1 对派遣机构设立的规制
  • 5.2 明确雇主责任
  • 5.3 明确同工同酬
  • 5.4 完善劳动监察制度
  • 5.5 对劳务派遣期限的限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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