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世界范围内人口数量的显著增加导致犯罪人数的显著增加。监狱人满为患,监狱暴力日益严重,行刑成本日益增加。这些问题不得不使人们对监禁刑进行反思。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社区矫正制度应运而生。作为一种新兴的行刑制度,社区矫正将罪行不太严重的犯罪分子置于社区,而非监狱之中进行改造、矫治。专门的政府机构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一定的期限内对这些犯罪分子进行改造。由于改造过程中犯罪分子并没有与社会隔绝,因此他们能够比较顺利地回归社会。实践证明,社区矫正在预防犯罪、降低行刑成本、增强罪犯的改造效果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我国现在仍处在以监禁刑为主的阶段。社区矫正对我国广大民众来说还是一个相对陌生的概念。作为一种新兴的并且被证明为行之有效的行刑方式,社区矫正理应在我国的行刑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同时,犯罪分子改造效果的好坏同一国行刑制度的优劣有着密切的联系,行刑阶段是犯罪改造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阶段。因此,对社区矫正进行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全文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以刑罚执行为视角。该部分首先介绍了社区矫正的概念、起源及其在国外的发展。之后,笔者探讨了社区矫正的刑罚论基础。最后,笔者对社区矫正的特征及价值作了分析与评价。第二部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现状及其制约因素分析。笔者首先对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评析,指出我国开展社区矫正既有必要性,同时也存在着可行性。第二节,笔者以上海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为视角,对社区矫正在我国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介绍。第三节中笔者概括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障碍。第四节,对造成这些障碍的原因予以阐述。第三部分: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立法完善和实践对策。笔者分两节对此部分进行阐述。第一节,我国社区矫正类型的立法完善。笔者在对社区矫正适用对象的法律制度的评析基础上,逐一提出完善措施。第二节,我国社区矫正的实践对策——以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重构为视角。笔者在对现行社区矫正管理机构进行评析的基础上对社区矫正管理机构进行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