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除绪论和结语外,正文由6个部分组成,全文约3万字。第一章文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通过辨析“非法”及“排除规则”等关键概念入手,为后述文章设置讨论前提;本章第二部分为该规则概念的界定及其赖以存在的理论依据,一共分为三点,即震慑理论、宪法直接要求以及司法正洁。第二章文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美国产生的法文化背景;第二部分梳理了该规则产生的主要沿革,认为这样做有助于我们对于该规则把握,同时也可以佐证上一部分所列明的该规则确立背景及下面即将讨论的理论基础的探讨。第三章大致梳理了美国适用该规则的具体程序。分为审前排除证据动议及适用该规则的例外两大部分;第四章文章通过叙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其他国家(主要以英、德、日三国为代表)的确立、发展,以及在世界范围内含有相关内容的国际条约的产生、发展,指出该规则已在世界范围内被人们所接受,带有其普适性。最后指出了,随着社会背景,时代条件的变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本身也在经历着自我完善的过程,被不断运用到新的相关领域,并且总结出了该规则发展的四个特点。第五章文章分析了一个带有现实意义的问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理念的本土化。社会环境的不同、法律文化的差异,使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在法律移植过程中如何使得泊来品尽快“本土化”,进而产生我们预期值中所要达到的目的,这一点,首先从理念层面的高屋建瓴具有重大意义。文章从指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本身与放纵犯罪没有必然关系等五方面进行了分析。第六章文章细致分析了现有司法解释对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的种种疏漏弊端,指出了其实践中无法适用的原因。最后阐述了对于在中国构建完整意义上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若干想法、建议。结语部分,笔者又一次强调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础植根于宪法,是人们赖以限制国家机关公权力无端侵犯的基本屏障之一”的文章核心观念。并且乐观地估计在又一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适合中国国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将会出现,并在未来法治实践中发挥其应有的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