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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中,受来自于建设体制、市场机制、以及招投标实体方的问题的影响,招标工作存在很多问题,阻碍了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当前我国建筑企业发展快速,招投标作为一种有效的运营制度,能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意义重大。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当前建筑市场交易的基本方式,是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主要环节,在建筑市场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但是有光就有暗,相对的招投标工作中的腐败、“暗箱操作”等等现象也比比皆是,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的探讨招投标工作的理论和实际操作,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严格的管理、有效的控制。
一、招标投标的概念与特征
招标投标是一种因招标人的要约,引发投标者的承诺,经过招标人的择优选定,最终形成协议和合同关系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过程,是“法人”之间诺成有偿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行为。招标投标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交易方式。
招标方与投标方相交易的商品统称为“标的”。在项目工程建设中,这种“标的”指的是项目的工程设计、土建施工、成套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的标明。招标投标具有下述基本特征:
1、平等性
招标投标的平等性应从商品经济的本质属性来分析,商品经济的基本法则是等价交换。招标投标是独立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按照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和规范的程序进行,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督。招标方应为所有投标者提供同等条件,让他们展开公平竞争。
2、竞争性
招投标的核心是竞争,按规定每一次招标必须有三家以上投标,这就形成了投标者之间的竞争,他们以各自的实力、信誉、服务、报价等优势,战胜其他的投标者。此外,在招标人与投标者之间也展开了竞争,招标人可以在投标者中间“择优选择”,有选择就有竞争。
3、开放性
正规的招投标活动,必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刊登招标公告,打破行业、部门、地区、甚至国别的界限,打破所有制的封锁、干扰和垄断,在最大限度的范围内让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者前来投标,进行自由的竞争。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依据法规进行招投标方式以来,招投标市场日趋完善和规范,所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但也应看到我国建筑招投标市场存在一些问题。
1、投标单位的围标与串标行为
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大,企业利润空间的缩小,围标串标现象在多个地区频发。“围标”是指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形成投标单位的“围标集团”,采用价格同盟建立的方式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等途径来达到围标串标的目的,此举显然极大地削弱了对手正常报价的竞争优势。甚至一些投标单位事先买通大部分投标单位,或是正式开标之前买通所有人围单位,这就使得无论投标结果是哪家单位中标实际中标人都是既定的。投标单位的这一串标和围标行为显然严重干扰了建筑市场招投标管理的正常运行,并且针对这一行为的调查取证过程也显得较为困难。
2、招标人暗箱操作
一些招标人在招标正式开始前和投标方私底下签订合同,在达到一致意见之后通过采用提高资格预审设置的方式指定入围单位,“量身定做”评标办法通过倾向性条款为意向投标人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手段影响招标结果,原本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流于形式走过场,仅仅是为了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为其披上合法的外衣。
3、评标专家欠缺公平性
除了投标单位与招标人之外,评标专家自身的无原则也是当前广州地区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系分、极端分、人情分,评标专家对于某些招标人的特殊照顾意向投标单位有明显倾向性评分,不公平评标现象的出现可能是由于评标专家私自与投标人接触并收受投标人的好处,擅自泄露评标信息及在评标过程中给予倾向性打分以协助投标人非法中标,导致招投标管理的公正与客观很难得到体现。
4、监管不到位
国内招投标管理中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地方上存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各部委设立的招投标机构两种平行机构,最终形成统一的建筑市场内建筑工程招投标由建设主管部门来管理,专业工程招投标则由相关专业部委管理,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工程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最终形成各部门既对本行业招投标活动管理又实施监督,甚至成为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方,该种同体监督的管理体制不能形成有效的制衡,同时制约了招投标管理功能的发挥,最终降低了招投标工作效率。
三、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各项制度,是招投标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我们要建立招投标备案制度、招标文件和标底审查制度、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招投标投诉制度等。在各项制度的规范之下,削弱地方领导对招标投标工作的行政干预,实行由招标负责人对招标全过程和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这样既可以增加招标负责人的责任感,也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投标中不正当现象的发生。
2、明确签署要求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就明确要求投标单位在签署投标文件时,应该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署,同时要将投标授权书附在其内。对于不得含有能够识别该单位的记号或字样的技术标,则不用签署。同时,在开标时,先开技术标的投标单位应最后开商务标,且不得外露。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该及时签署认证,当技术标开标评分以后,这样一来,对于那些故意乱打分的评委,就无法辨别出技术标的所属单位,只能根据标书的实际内容,看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体系是否完善进行打分。
3、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电子化招投标是指依托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以全程电子化、文件标准化、评标远程化、信用信息化和监管网络化为主要特征,以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共享诚信信息数据库、CA身份安全认证系统和标准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主要内容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活动。这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防止权力寻租与腐败,促进建设市场公开透明运行,降低企业成本,节约社会资源。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要想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约束力是首要任务,就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a.建立一套完整的市场监控体系,加强监督,为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提供证据;b.建立健全诚信制度,通过了解施工单位近几年生产经营活动的业绩,从而分出各个等级,再在网络上公布,把最后的结果录入诚信档案;c.建立信用评级制度,根据各个行业和企业的发展情况,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这有助于强化约束力,对工程的招投标有着一定的影响。
结束语
招投标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要基础,这一关键环节需要在秩序化与规范化的环境中得到有效落实。有序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对于工程施工质量及工程造价管理都是极其重要的保障,甚至在施工周期控制以及工程投资效益方面也大有裨益,因此突出招投标管理的公平公正是极为必要的。当前建筑市场交易形势下,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是促进行业发展的必然需求,只有坚决抵制行业发展中的各种腐败问题才能更好地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招投标管理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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