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经济已经连续几年都保持了接近10%的增长率,如此快速的经济发展必然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并且,随着国家实力的壮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都有了更大的需求。但是,由于国家财政的不足,无法保证这些要求和需求都能得以实现。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利用包括BOT在内的特许经营制度来引入私人资本,以发展我国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所以,对BOT方式以及其它特许经营制度进行充分的研究,就十分必要。为了更好的理解BOT方式的由来,本文首先对公私合作制、特许经营制度和BOT方式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并通过对BOT的概念、特点以及其主体、运作程序和法律关系进行论述,更深入地认识BOT方式。特许协议无疑是这一方式中最为重要的核心。因此,本文进一步对特许协议的性质、特许协议订立和履行的原则以及主要法律问题予以深层次研究,以便于之后结合我国现有的关于特许经营的规范性文件,对特许协议的主要内容进行详尽的分析,并力争发现其中容易产生的问题。最后,通过分析我国现有的法律环境,探讨了我国应选择的立法模式,并对我国未来关于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立法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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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引言第1章 BOT 的概念与特点1.1 BOT 的概念1.1.1 BOT 与特许经营和公私合作制的关系1.1.2 狭义的BOT 与广义的BOT1.1.3 我国现有规范性文件对于BOT 的定义1.2 BOT 的特点1.2.1 BOT 是一种特许经营制度1.2.2 BOT 是一种项目融资制度第2章 BOT 的主体、运作程序及法律关系2.1 BOT 的法律主体2.1.1 政府2.1.2 私人部门2.2 BOT 的运作程序2.2.1 项目的确定阶段2.2.2 项目发起人的选择2.2.3 成立项目公司2.2.4 项目的融资和建设2.2.5 项目的经营和移交2.3 BOT 的法律关系2.3.1 政府与项目发起人的法律关系2.3.2 政府与项目公司的法律关系2.3.3 项目发起人与项目公司的法律关系2.3.4 项目公司内中外合作双方的法律关系2.3.5 项目公司与项目建筑承包商的法律关系2.3.6 项目公司与项目贷款人的法律关系2.3.7 项目公司与保险公司的法律关系2.3.8 项目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项目产品收购人或设施使用人的法律关系第3章 BOT 特许协议的性质及订立和履行的原则3.1 BOT 特许协议的性质3.1.1 不同法系国家对特许协议的不同看法3.1.2 我国对于特许协议性质的不同看法3.1.3 特许协议应属于民事合同3.2 特许协议订立和履行的原则3.2.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2.2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3.2.3 双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原则3.2.4 符合城市及产业规划原则3.2.5 服务优质持续、价格公平合理原则3.2.6 稳定性和灵活性兼顾原则第4章 BOT 特许协议的主要法律问题4.1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取消与终止4.1.1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4.1.2 特许经营权的取消4.1.3 特许协议的终止和项目的移交4.2 关于特许经营权的法律处分4.2.1 特许经营权的性质4.2.2 特许经营权是否可以转让和出租4.2.3 特许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和质押4.3 特许协议中的风险分配和政府承诺4.3.1 特许协议中的风险分配4.3.2 特许协议中的政府承诺4.4 特许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4.4.1 特许协议的违约赔偿4.4.2 特许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第5章 对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立法建议5.1 我国特许经营的法律环境5.1.1 我国特许经营的立法现状5.1.2 我国特许经营现有的法律障碍5.2 我国特许经营立法模式的选择5.2.1 立法模式的选择5.2.2 立法是针对BOT 方式还是特许经营5.3 对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的立法建议5.3.1 立法目的中应明确对私人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5.3.2 明确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5.3.3 将特许协议定性为民事合同5.3.4 简化审批程序5.3.5 特许经营的形式5.3.6 要明确规定特许经营者采取项目公司的形式5.3.7 关于补偿的标准5.3.8 要给予内外资企业同样的待遇5.3.9 保证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权利5.3.10 关于取消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特许经营权结语参考文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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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特许经营论文; 特许协议论文; 公用事业论文; 公私合作制论文;
关于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的思考 ——以BOT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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