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二十世纪下半叶起源于西方分析美学阵营内关于“艺术定义”之论争的艺术体制理论。从狭义上来说,艺术体制论特指以分析美学家丹托和迪基等人为代表的从分析哲学出发的为艺术下定义的理论;而从广义上讲,艺术体制论也可以是指从体制角度来分析艺术界景观和现象的诸种艺术理论。虽然艺术体制理论在不同研究路径下呈现出不同的面相,但总的来说,它把艺术视为一种体制,将艺术作品和现象置于具体的文化社会背景中加以讨论,将目光从艺术的“本质属性”移向艺术生产、传播、消费和分配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制度、行为和各种权力关系,打破了艺术是“纯粹的”这一美学幻象。通过介绍、梳理艺术体制理论的发生、发展和演变,本文揭示了当代美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的范式转变:从探寻艺术品自身的“本质属性”的内结构思路,转向以探讨作品与其外在历史、社会、文化语境之间关系的外结构研究范式,换言之,传统艺术哲学和美学的本质主义追问“何为艺术”,在艺术体制理论对艺术品资格何以获得的考察中,被置换为“为何为艺术”。艺术体制论的出现表明,传统美学和艺术哲学在当代艺术实践创新与自身理论发展需要的双重压力下,需要从其他学科(如社会学)汲取理论资源的趋势。美学也该从对“美”的过分关注和一统天下的本质主义思路中走出来,摆脱抽象的哲学思辨的束缚,重新关注生活与艺术的融合。论文包括引论、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引论部分综合论述了艺术体制理论的界定,研究背景和意义及其国内外研究历史和现状。正文第一章梳理了现代自主性艺术观念的形成以及由此必然出现的本质主义诉求的关系,分析了本质主义界定艺术的路径在面对后现代艺术实践时表现出明显的阐释乏力,而分析美学家们在反本质主义批判中发展出了“艺术不可定义”与从“非显性属性”出发重新界定艺术的两派,后者为艺术体制理论的发生提供了新思路。第二章阐述了分析美学家丹托的“艺术界”理论的发生和发展。在丹托看来,“艺术界”就是由艺术史知识和理论所构成的赋予某物以艺术资格的体制性环境。文章指出,丹托的这一艺术“类定义”引发了“某物何以获得艺术品资格”的问题。本章进而对丹托围绕这一问题而提出的核心概念“艺术指认的‘是’”、建构性阐释以及作为“理由话语”存在的理论氛围等进行了逐一解析,并指出对艺术品资格的判定和建构因素的讨论不应只停留在语言学层面,而应该深入到社会现实语境中去,这一思路在迪基的体制论中得到了继承和延续。第三章讨论了迪基以艺术资格的“授予”为核心概念的早期惯例论。首先分析了迪基如何通过对“审美经验”和“审美态度”的解构为建构价值中立的定义铺平道路。继而分析了迪基如何从“第三种关系属性”(艺术与社会体制系统之间)出发和艺术概念的“分类意义”出发,提出其惯例论的核心内容,即艺术品资格的获得是一种艺术体制对某欣赏对象进行的艺术地位的“授予”过程,艺术体制就是一种惯例性的既定实践体系。第四章主要研究的是迪基后期惯例论以及由此产生的体制论的文化社会学转向。首先概述了分析美学界对惯例论的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批评。针对这些批评,迪基的艺术哲学思考逐渐从艺术品本体的定义型思维模式转向对艺术界作为文化结构框架的探求。其次,本章对丹托和迪基的艺术体制论之间的异同进行了比较,指出丹托视角中的艺术品所处的“语境”(context)是一种具有形而上学意味的“理论氛围”,而迪基的“惯例论”则比较详尽而实证地阐述了这一背景,因而带有更鲜明的社会学色彩。最后,本章探讨了艺术体制理论在当代分析美学中所引发的文化学转向,指出体制取径已呈现出溢出传统美学所秉持的艺术品本体论视域的趋势,向文化社会学靠拢的趋势。结语部分总结了艺术体制理论的意义和价值,同时剖析了艺术体制理论所揭示的分析美学所面临的困境,指出体制理论引发了当代美学在思考路径上的范式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