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决策和核心内容,所以保护适度的自由竞争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灵魂。竞争者不能以自由竞争为借口,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其他人的自由和正当权利。虽然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适用的政策和法律不同,针对对外贸易中的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也存在差异性,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在对外贸易领域产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必然需要在国际统一市场中对这些行为进行规制。第一部分是全文的理论基础,首先阐述了对外贸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根源和特征,并探讨了贸易政策与竞争政策之间的联系与冲突。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发达国家借口维护自由竞争秩序,但实质上却在利用本国的经济优势,从发展中国家赚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所以我国在对外贸易反不正当竞争的价值取向上,要构建新型的公平、和谐的对外贸易竞争秩序,切实维护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经济利益。第二部分从倾销和补贴两种行为出发,着重分析了对外贸易中的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及其对策。提出正当的价格竞争包括低价竞争是市场竞争常见的一种手段,是进入市场和获得市场份额的重要方式,是法律所允许的。而不正当低价销售是价格竞争的恶性发展阶段,已经演变成不正当的过度竞争。对外贸易中的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对外贸易竞争秩序,所以要维护正常对外贸易竞争秩序必须制止不正当的低价销售行为。但是,对外贸易中的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较之于国内的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更多地体现了国家的利益。所以在正确处理对外贸易中的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时,既要维护对外贸易的竞争秩序,又要照顾各国的国家利益,要建立一种新型的公平、和谐的对外贸易竞争秩序,从实质上保护各国的国家利益,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第三部分是对外贸易中仿冒行为的研究。通过介绍美国、日本以及国际公约对仿冒行为的规制,分析了我国相关法律在规制仿冒行为方面存在的不足。在实践中,仿冒是最常见、最原始,也是最被广为使用的一种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它不仅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而且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妨碍公平竞争,对自由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的损害也最为剧烈。所以在许多国际条约以及各个主要国家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都对仿冒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制。第四部分是全文的落脚点。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在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初步和零散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出来。目前各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都在向同一方向发展,但是因为各国在执行中都立足于本国的利益,而不是考虑对外贸易中的竞争秩序,导致现存的双边和多边的合作与协调机制的作用没有充分体现。本文意图通过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加强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尤其是在WTO背景下的多边合作,从而更好地完善我国对外贸易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以达到建立新型的公平、和谐对外贸易秩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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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对外贸易论文; 不正当竞争论文; 对外贸易竞争秩序论文; 国际合作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