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目前我国中西部农村教育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浅析目前我国中西部农村教育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李智灵(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400715)

中图分类号:G5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2-0019-01

摘要:教育关乎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事业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导致了我国现今教育不公平的现象,因此如何实现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质量公平,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深思的问题。

关键词:教育公平;中西部;农村

经过25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全面实现“两基”目标。免除3000多万名农村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其中1228万名中西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建立起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初步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但是如何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起来;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设的成果显得越发重要,而作为第二生产力的教育其公平问题也就摆在了突出位置。就教育而言,评价其公平与否可从教育起点、教育过程、教育结果三方面的具体表现中分析得出。

一、在教育起点方面存在咋不公平现象

(一)教育不公平首先体现在教育投入。

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要求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到世纪末达到4%,这个目标至今还未达到。其中2002年达到3.32%的峰值,此后又有所回落。不仅低于世界发达国家5%至6%的水平,但是到2011年我国所占也只是接近4.4%也低于发展中国家4.4%的平均水平。”尤其是农村教育经费的不足,加剧了城乡教育的不平衡。

(二)教育不公平也体现在对教育资源的配置上。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和农村的教育资源配置存在不均衡现象,即便同在农村,城镇和边远贫困地区以及重点与非重点学校之间也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的不足,使解决办学困难的任务下放到基层,致使学校竞相在微观上“搞活”,“钱权交易”、“钱学交易”、“乱收费”等现象时有发生,加剧了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从当前严重的择校现象可以看出,教育的群体差距也有加剧的趋势,弱势群体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较少,而强势群体则绝对占有优质教育资源。据统计,在全国重点大学,干部、知识分子和高收入家庭的子女占学生总数的70%以上。”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平衡已经成为制约农村教育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对教育资源的重新配置和优化成为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之必需。寒门已经难在出贵子。

(三)教育不公平更体现在社会结构上。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处于发育阶段,市场经济的不规范拉开了人们的差距,不仅是绝对差距,而且相对差距也在拉大。首先是人们收入分配差距明显拉大,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所引发的社会不公,也带来了教育的不公平。其次是社会的二元结构所带来的城乡差距明显加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地方农民的收入增幅较小,导致他们无法承担起子女最基本的教育费用,不得不迫使子女退学。”社会结构的存在也就形成了形形色色的不同阶层,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规范,不同的社会阶层在分配公共教育资源时,就出现了不公平现象,强势群体利用自身的优势尽可能的占有更多的资源,而弱势群体在同样的竞争中处于不理地位,如:经济能力有限、选择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机会不多等。“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人们接受教育的不平等直接影响到将来经济收入的不平等,进而埋下城乡、区域、阶层矛盾的隐患,与构建和谐社会目标背道而驰。

二、教育过程中表现出的不公现

(一)现行办学机制的不公平性及其影响。

在普通中学教育中,“重点中学”“重点班”办学体制盛行。据调查中,占总比例64.6%的广大师生作为被调查者对此明确表示“不应该”,其中农村中学师生认为不应该的占63.3%,城市中学师生认为不应该的占65.9%;一般普通学生家长对此更颇有微词。“重点”办学体制是一种单纯追求教育GDP增长、把教育作为政绩工程来抓的行为,虽然造就了少数学生辉煌的前途命运,却使得绝大多数受教育者不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不仅造成基础教育领域公立学校之间、学校内部教学班之间教育质量的激烈竞争和巨大差异,践踏教育公平原则,也导致教育腐败盛行,严重窒息了教育应有的自由。为适应进名校、读重点需要,我们的学生从小开始就被动地接受这一错误的“成才观”,更使得以树人、育人为旨归的基础教育沦为功利性的买卖活动,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明显缺乏。而这种办学的最大受害者就是农村和中西部的学生。而且由于马太效应的存在,中西部学生的未来就业也处于劣势地位。

(二)农村流动人口受教育的不公平性。

由于家庭背景、生长环境、经济状况等方面与城市学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进城农民工子女在校不仅易受到城市学生的排挤,也明显感受到一些教师对他们的心理偏见。他们在缺少关怀和理解的环境中,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不利于有效学习和健康成长。而且,城市学校课程设置缺乏对进城农民工子女的特殊考虑。大部分的城市公办学校的课程设置根本没有考虑到农民工子女的实际教育背景,没有也不会考虑他们与城市学生的“差别对待”问题。事实上,大部分的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基础相对薄弱,比如他们的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等知识欠缺,很难融入城市公办学校的正常学习中。

(三)教学内容、模式以城市学生为标准,忽略了农村学生。

从实践层面看,我国的课程标准、教材内容、评价标准是以城市学生为基准而制定的,没有考虑农村学生的实际,这对于农村学生是非常不利的。农村学生普遍反映教材难度大,负担重,因而造成学习困难,产生厌学情绪,甚至导致辍学。课程内容大多数是适应工业社会发展需求的,对农村学生以后生活的作用不大。其中隐含的“工业化、城市化”的文化控制,“鼓励”学生脱离农村走向城市。我们知道义务教育阶段主要任务是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但教材内容却主要为城市培养人才,而不是为农村培养人才。因此,培养出来的学生既不热爱农村,也缺乏建设农村的责任和真正本领。

三、教育结果的不公平表现在以下方面

对于进城农民工子女来说,教育结果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中考升学和高考上。进城农民工子女如果要在流入地升学,就必须缴纳更多的学杂费和借读费。高考制度中的户籍限制使进城农民工子女根本无法在流入地参加高考,他们必须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或结束之后返回户籍所在地读书。这样,另一种意义上的不公平性自然地再次衍生出来。虽然高考的户籍的坚冰有望被打破,但是以后的就业和福利也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教育结果这一点在中西部的表现上就是招生指标和高校的分布,资源等问题上。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的发展程度对国家乃至整个民族的兴衰存亡都至关重要。促进教育公平,在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任务。确保教育公平,不仅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治国理念的需要,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的不公平发展破坏了社会公平,也有可能危及社会的安定和可持续发展,以致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社会的文明进步。因而,如何实现教育公平关系到社会公平的实现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在此研究农村和中西部教育不公平问题就有了理论和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

[1]王瑞珍.从教育公平原则看义务教育城乡差距[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5期

[2]陈梦然.普通中学教育不公平问题考察[J].教育学术月刊,2011.2

[3]张露.浅析农村教育不公平之现象[J].教育创新

作者信息:李智灵(1988-),女,云南省宣威市人,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09级本科生,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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