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十几年来,与国际互联网相伴而生的电子商务作为一种革命性的贸易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广泛应用。它对国际贸易产生的深远影响有目共睹、毋庸置疑,且已有大量文章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经济学讨论。在这些讨论中,电子商务的经济意义通常被归纳为:增加贸易机会、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益。现代社会的经济总是受到法律的规整,而经济的发展也反过来影响法律的变革。应该注意到,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不仅冲击着世界经济的运行也冲击着固有的法律观念。与此同时,国际经贸法律为解决电子商务带来的崭新法律问题,也做出了一些主动的或被动的突破性调整。本文试从国际经贸法律的视角,研究电子商务如何在保护主义卷土重来的贸易环境里继续推动了国际贸易向自由化发展,并探讨未来网络经济中基于电子商务模式以及网络自治制度的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前景。为此,本文将从电子商务区别于传统贸易的特征出发,讨论电子商务的法律意义,分析电子商务与国际经贸法律之间的互作用,并进一步探讨该互作用对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影响,从而证明:自由贸易的根本阻力来自地区经济;而电子商务与生俱来的特质可谓是“反”地区经济的,电子商务要求并加速“国界”的瓦解,它通过打破地区经济、动摇国家管制、冲击建立在地域基础上的传统法律制度、促进国际商法统一……等等,极大地推进了国际贸易自由化;另一方面,传统法律在试图将电子商务纳入其管制的同时,却受电子商务自由化特性的影响而趋向自由化方向转变。在此结论的基础上,本文进而展望:在信息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在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的要求下,国际经贸法律如敢于大刀阔斧地深入变革,网络自治——至少网络经济自治将成为可能,同时,理想的自由贸易将趋近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