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03年,我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我国进入了一个重要的经济和社会转型期,同时也将进入一个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矛盾最易激化的高风险期。因此,我国有必要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缩小社会差距、缓和社会矛盾,顺利度过转型期。虽然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国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目前,多数学者认可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基本民生性服务”方面的均等化、“公共事业性服务”方面的均等化、“公益性基础设施”方面的均等化和“公共安全性服务”方面的均等化。其意义在于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城乡、地区间的差距。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2003年我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应当进一步加以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本文重点在于讨论了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不适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三个问题: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存在的问题、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问题。作者从存在的问题出发,坚持财权与事权依法对称的原则、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下,探讨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下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路。具体的改革思路:一是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二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四是合理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五是健全我国转移支付监督机制等具体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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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论文; 财政管理体制论文; 存在问题论文; 改革思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