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自2003年试点、推广以来,经过各级政府、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共同努力,在减轻农民医疗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在运行中也产生了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其中政府职责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政府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引导者,是保障该制度健康运行、持续发展的核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设计、组织管理、监督执行等方面都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支持。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很多方面政府做得并不到位,政府职责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漏洞。本文主要采取历史研究方法和比较分析研究方法,在考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的基础上,以政府职责为切入点,分析政府职责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重点研究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通过对政府职责缺失原因的分析,试图找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政府职责的对策和路径。
论文目录
中文摘要Abstract序言一、选题背景及意义二、国内外研究现状三、研究框架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法律定位1.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概念1.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比较1.2.1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变迁1.2.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区别1.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法律性质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政府职责的基础2.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政府职责的概念2.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政府职责的理论基础2.2.1 政府干预理论2.2.2 公共产品理论2.2.3 福利经济理论2.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政府职责的现实基础2.3.1 政府承担职责的必要性2.3.2 政府承担职责的重要性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政府职责的缺失及原因分析3.1 制度建设中政府职责的缺失3.1.1 缺乏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立法3.1.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政府职责不明确3.2 制度施行中政府职责的缺失3.2.1 政府资金投入不足3.2.2 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不足3.2.3 补偿机制不合理3.2.4 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缺乏透明度3.2.5 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不到位3.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政府职责缺失的原因分析3.3.1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思路不清晰3.3.2 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责划分不明确3.3.3 政府机构职能冲突3.3.4 压力型的政府绩效考评机制3.3.5 基层干部的素质存在缺陷3.3.6 监督机制不健全4 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政府职责的对策4.1 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科学立法4.2 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责4.2.1 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责种类4.2.2 细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比例4.2.3 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职责要与时代相适应4.2.4 处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问题要相互配合4.3 建立综合性机构统一行使职能4.4 完善乡镇政府绩效考评机制4.5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机制4.6 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结语参考文献致谢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详细摘要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论文; 政府职责论文; 社会保障论文; 法律制度论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制度研究 ——以政府职责为视角
下载Doc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