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行政行为更好地为广西蚕业产业化服务(论文文献综述)
杨丽[1](2021)在《B县农业电商发展中地方政府的履职状况、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发展农业电商是撬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更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我国农业电商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市场规模日益壮大,这既是我国互联网发展红利的具体体现,也是利用数字经济提振乡村发展的重要布局。B县农业电商虽然起步较晚、发展滞后,但农业基础较好,地标特色农产品资源丰富,拥有产区优势,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在目前政府主导的电商经济发展模式下,研究地方政府在农业电商发展中如何合理履职,以促进B县农业电商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实地调查和相关数据的分析,对近年来B县农业电商发展过程中政府职能履行的现状进行了系统梳理,再现了 B县政府如何在出台扶持政策、联合知名电商、加强宣传推介、引导打造特色、履行监管责任、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等方面所取得的初步成效。在充分肯定已有成绩的同时,笔者深入剖析了 B县政府在农业电商发展中职能履行时存在的诸多问题,如政策出台不及时、协调推进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彻底、资金保障不充足等问题,继而剖析了个中原因,主要表现为政府规划指引不力、协同联动缺失、监管力度不足、服务理念淡薄。最后,依据新公共服务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再结合B县县情实际,提出了促进政府在农业电商发展中合理履职的四点对策建议。一是加强政府宏观指导职能,完善政策体系,打造区域品牌;二是加强政府协调推进职能,加强部门联动,成立特色行业协会;三是加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强化对农业电商的行业监管,推动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四是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培育农业电商专业人才,优化农产品物流体系。
黄捷[2](2020)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是传承和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为有效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以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情况的田野调查为切入点,深入实践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困境。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制度立法的局限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制度不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传承发展中身份和财产保障的权利缺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创新利用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备等方面凸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法律制度的局限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保护的正当性进行梳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二分法为基础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体系,论证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理论的合理性。通过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立法设计、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措施提出完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法律制度的建议。除去绪论和结论,研究框架具体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法律界定和类型。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法律界定明确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范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类型界定,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主体的范围。第二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实证分析。通过对广西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桂林市、河池市等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情况进行田野调查,在梳理问题的基础之上总结经验。第三部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法律制度的局限性。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制度立法的局限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制度不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传承发展中身份和财产保障的权利缺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创新利用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备等方面梳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法律制度的局限性。第四部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的正当性。基于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和平衡利益关系的需要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法律保护的现实依据。从人格论、正义论、财产劳动论、文化多样性论的学理层面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保护的必要性,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二分法为基础构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体系。第五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理论的提出。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身发展的需要、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行使的需要、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平衡的需要等方面论述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的必要性。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的界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的私权属性两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进行法律分析。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财产权两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内容进行梳理。第六部分,完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通过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立法设计、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方面提出建议。
周新年[3](2018)在《顺德地方社会与集体空间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的地方社会不同于西方的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概念18世纪才产生,来自于欧洲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国家形成的历史经验,强调下层社会积极限制上层的国家权力的过程,社会精英、市场原则、公共舆论起关键的作用[1]。黑格尔认为中国由“一种终古如此的固定的东西代替了一种真正的历史的东西”,中国的历史是静止的,中国的社会“客观存在与主观运动缺乏一种对峙”[2],乃至于认为中国是一个没有社会的国家[3]。这其实都是基于公民社会的视角。但孔飞力(Philip Alden Kuhn)认为公民社会只是一个理论“模式”,并非在西方真正出现过[4]。中国传统的王朝国家及近现代的国家,其社会不同于西方公民社会基于法的关系的普遍一致性,而在于自然和传统关系的地方性。本论文地方社会强调的是在国家的权力下,通过横向联系而自发形成的社会组织过程。顺德作为一个地处珠江三角洲中心(新老三角洲的结合部)、因境内发生惊动明王朝的“黄萧养起义”而在明中期设立的县级地域,经历了近600年的历史。在此过程中,顺德的地域社会先后创造了历史性的变革:在明清时期,同西、北江三角洲自然环境变迁(主要是洪水与沙田的淤涨)的适应、改造和利用过程中,形成了地域性的农业生产模式——桑基鱼塘等基塘农业;在晚清,因中法战争而组织的顺德地方团练发展成为领导广东省团练的领导机构;在清末,又成为中国工业近代化的先发地域;1970年代末开始,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率先成为乡村工业化和“自下而上”城镇化的典型地域。顺德的地方社会中是否存在一种内生的地域社会力量在起作用?本论文对顺德地方社会的历史考察,通过顺德地方社会集体空间的形成来尝试作出回答。论文分析了顺德自然和社会环境变迁中的几类关键性的要素:堤围等水利设施、宗族、乡村墟市、社与村庙的民间信仰等地方社会要素;以及明清的里甲与保甲、清末与民国的地方自治、建国后的乡村集体化、改革开放后推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帝制时期和近现代国家的制度要素;明清时期的基塘农业、乡村手工业、原工业化、近代工业化、全球化时代的工业化等经济要素。通过这些地方社会及国家层面关键制度要素的互动,总结出顺德乡村社会水利、墟市、信仰、产业等集体空间及其内部的权力(支配)、资源(资本)的积累和集中机制,以及地方习惯、地方文化的地域特征和乡村公共品的供应机制,并进一步尝试构建社会空间的分析框架——以集体空间为核心的地方社会空间与国家政治空间的尺度互动。通过此分析框架,来检讨在资本全球化的背景下顺德(政府的和乡村的)空间行为的得失。论文的结构共分九章:第一章,分析研究的背景,提出研究的问题,确定研究的对象、范围,界定关键概念,运用的研究方法,简述论文的结构。第二章,通过梳理社会空间基础理论、中国乡村社会研究的主要范式及相关研究成果,提出地方社会集体空间的理论分析框架,及集体空间权力、资源积累和集中机制与城市化和全球化研究领域的理论衔接。第三章,重点对顺德地域自然环境变化进行历史分析,围绕以堤围、闸窦、沙田围筑等水利公共产品供给的集体行动机制,总结自明至建国以来水利建设的历史谱系:村庄的简易村围——防护田土的挡水堤——合围的堤围——跨村的联围、闸窦、排涝等综合水利系统——地域性大联围,并分析在乡村地域社会内部的水利组织形成过程中,集体空间中不同主体的利益冲突与协作对乡村聚落空间产生的深刻影响。人与自然的互动推进了水利社区的形成,并对顺德社会空间的演变形成空间的反作用机制(由非精确的自然领地边界向清晰的产权边界转化)。水利集体空间中权力、资源积累和集中机制的形成过程表征了水利公共产品与水利地域社会规则形成的过程。第四、五章,通过分析珠江三角洲区域及顺德民间信仰的发展过程,分析地方社会民间信仰的历史特征。重点分析:不同神灵的地域分布反映了乡村社会内部和外部自然环境特征;通过里社制度、宗族制度对村庙的影响,考察国家礼制、宗族组织对民间信仰的双向互动关系;对乡村聚落社、村庙、不同类型祭祀圈和信仰活动圈的考察,得出顺德的社会空间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民间信仰通过神灵的设立和祭祀仪式等实现乡村社会权力、资源的积累和集中机制,在整合地域内的不同社群、应对水灾和匪患、促进聚落共同体及跨村联盟的形成、影响墟市的演化及地域精神的形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传统乡村社会里,神的存在就是树立了韦伯所说的卡里斯马(charisma),是建构乡村社会秩序及社会空间的权威之隐喻。民间信仰是顺德地方社会最为突出的特征,是所有社会活动的纽带。第六章,重点考察乡村“市”和周期性“墟”形成的历史过程,分析影响“墟”与“市”的转化因素。通过对不同历史时段墟市的管理机制,墟市与水网、宗族、村庙的关系,以及原工业化和近代工业化对促进墟市性质改变的综合分析,总结乡村墟市所构成的市场交易空间的历史演变。顺德乡村墟市市场圈的形成,推动乡村以人际社会交往为主向跨村落的地域经济交往活动的转化。墟市集体空间的出现,从满足日常生活的服务演变到促进乡村地域经济的分工。明清顺德乡村“墟”与“市”角色的转化,先后经历了“早晚市和日墟——周期性旬墟和固定市——专业性墟和专业性市——商业性市和周期性墟”的历史谱系,实际代表了乡村地方社会经济交往活动中消费和生产的主导地位的变化。论文通过对顺德乡村墟市进行分类、发展演变及墟市竞争与冲突的历史考察,分析乡村墟市演化过程中权力、资源积累与集中机制的变化,认为乡村墟市的不断升级与墟市封建性不断减弱是一个相互关联的过程。专业性墟市向近代市镇的演化,权力集中机制是必要条件,由此产生墟市资源的集中机制共同主导了顺德墟市的市镇化过程。第七章,重点考察不同历史时段关键性制度对乡村地方社会的影响,及乡村地方社会如何主动适应和建构集体空间的机制。即从国家在场的视角,考察乡村社会集体空间的权力、资源的积累和集中机制,得出:(1)明朝里甲制重点以黄册的人户为管理对象,促进了乡村聚落认同的形成;清朝图甲制以土地管理为主,促进了乡村社会内部自我管理机制的形成和走向成熟。(2)通过对明清的卫所、巡检司、保甲、乡约、公约等国家在地方的军事或安全控制体系、村落自我防卫体系的考察,探求跨自然村地域社会的形成路径。(3)清末至民国的地方自治,第一次将乡村社会从韦伯所说的实质理性(Substantive Rationality)或价值理性(Value Rationality)引向形式理性(Formal Rationality)或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ationality),乡村社会由地方习俗推动的自组织向被制度所建构转化。(4)建国后,经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等社会主义改造、人民公社制度、改革开放后政策的不断调整,顺德的社会空间经历了制度性的变革:土地改革时期,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乡村社会通过农会和区代表大会确立了县下的区和乡准行政机构,乡村第一次被行政化;农业合作化时期,高级社使乡村第一次进行集体大生产和实施社会主义公有化体制;人民公社时期,先后经历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转变,乡村地域社会的内部组织单元,最终被生产队生产组织所重组;改革开放后,乡村经过短暂的自治后,通过“再集体化”再次被纳入行政的管控之下,农村股份合作社及村委会最终在管理区层次上的成立使乡村通过“再集体化”转化为经济性为主的自治组织,乡村社会再次面临整合。制度化的空间区划对乡村社会空间是刚性的规束和重组,但乡村社会内部在政社分离后,其地域的自组织性再度起到关键作用。如改革开放后的1990年代村庙重建高潮、乡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设立、宗族活动的重新加强等等,社会空间再次逐步获得自主性。第八章,重点考察了顺德基塘农业促进的农业商品化、手工业与原工业化、社队企业与乡镇企业、乡村工业化的过程,认为顺德地方社会的集体空间促进了农业商品化、原工业化及工业化过程中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实现,最终经历漫长的时段完成了工业化进程。主要内容包括:1、顺德基塘农业的出现与自然环境的变化(洪水危害增加)、应对洪水威胁而采取的水利设施建设之间的关系,在明中期开始蚕丝国际贸易的拉动下,最终促使顺德乡村手工业进入原工业化过程;2、清末引进机器缫丝业,引起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和乡村社会的冲突,改变了地域社会的诸多因素,引起农业工业化的进程加快、乡村墟市的专业化、工商业资本的出现等,从原工业化走上近代工业化;3、建国后,进入社会主义公有制,原有的民族工业和手工业分别纳入到国家工业体系和人民公社的农业生产体系。顺德的基塘经济作物体系为人民公社的社队企业的发展准备了与以粮食作物为主地域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社队企业得到较好发展,进而为顺德在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准备了坚实基础;3、1992年顺德推进产权改革和城乡一体化策略,使得乡镇企业的发展获得新的机遇,但也同时留下了产业层次不高和土地粗放利用的后果。顺德乡村集体组织在改革的初期积极投资乡镇企业,为农村工业化打下了基础;产权体制改革后,逐步演变成为集体资产的管理平台,乡村集体失去经济的活力。改革开放后,乡村社会在参与工业化的进程中,出现分化——一部分在工业化过程中成为改革的“赢家”,而一部分成为“输家”,其实质就是集体组织“再集体化”过程的差异。总结改革开放后,顺德不同乡村工业化的差异,得出集体组织在工业化过程中的巨大作用:集体组织强的,工业化的进程更为顺利;而弱的乡村,基本维持农业生产的局面。从一个层面来看,就是集体空间的权力、资源积累和集中的差异,决定了乡村工业化的成功与否,也决定了其发展的路径。第九章,通过对前几章的内容进行总结,进一步阐释地方社会集体空间的分析框架,并由此总结顺德改革开放后空间政策的得失,提出乡村社会空间发展的建议。
何骥[4](2018)在《现阶段广西蚕业技术推广体系研究》文中指出蚕桑产业是我国的传统优势产业,近些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蚕业大省。广西的蚕业拥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并且在养蚕、栽桑、缫丝等方面同我国其他地方相比拥有巨大的优势。截止到2016年,仅仅广西的蚕农售茧收入就已经达到了将近755亿,蚕农收入倍增。桑蚕生产遍及全区74个县(市),603个乡(镇),5405个村,84.37万农户。但是,我们也看到广西蚕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了很多问题。由于广西目前经济发展相对还比较落后,蚕业生产依然以农村传统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为主,蚕农文化水平低且向老龄化发展,使得蚕农对新技术和新品种知识接受能力比较低,蚕桑经营管理方式较为粗放,基础条件和技术装备较为落后,机械化程度低,生产效率低,存在桑业经济利益出现下滑,茧丝质量不强,产业链纵伸发展难以突破、桑蚕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因此,我们需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广西蚕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方式与方法,促进蚕桑产业转型升级,快速提升广西蚕农种桑养蚕的生产经营水平。本文首先从蚕业技术推广理论着手,分析了国内外关于蚕业种植、养殖的相关文献资料,并对广西蚕业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研究广西蚕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以现代蚕业理论和创新理论为基础,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系统地分析了目前广西蚕业技术推广体系的优势和存在问题,并运用实地调研和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对广西蚕农、技术推广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了他们对于蚕业新科技的看法和需求等相关问题,进而提出广西蚕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进建议:要完善广西蚕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广西蚕业的支持力度,理顺蚕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机制;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扩宽推广服务内容,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以示范基地建设带动蚕业高新技术推广;努力完善和广西各大茧丝绸企业的合作;提升广西地区蚕业信息化建设进程;鼓励建立有偿服务机构,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建立有效的保障体系,为广西蚕业技术推广和广西蚕业产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唐秀鑫[5](2016)在《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从无到有、从有到强,为带动区域经济乃至全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全球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结构也面临着重大调整,国内开发区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可以说,对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的行政管理体制创新问题进行研究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自2012年4月1日开园以来,经过4年的发展,己经基本完成启动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但其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管委会法律地位不明确、经济管理职能落实不到位、社会管理职能力不从心等问题,这样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要求。本文以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为切入点,在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管理理论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的行政管理体制创新问题。论文从揭示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演变趋势的角度对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发展模式进行研究,针对其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设计出适合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的行政管理体制。论文分七个部分,主要观点概况如下:第1章,绪论。分析了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在梳理国内外研究进展的基础上,提出了研究的思路和方法。第2章,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提出关于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理论基础。第3章,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历程与行政管理体制现状。第4章,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总结了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成因进行了深入的剖析。第5章,国内外先进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经验与借鉴。通过分析国内外先进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历程、发展趋势和他们目前的一些先进理念和超前做法,获得对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路径的启发。第6章,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考与对策。针对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在管理体制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和措施,具体包括:以建立法定机构为创新手段明确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法律地位、以出台园区条例为契机落实园区法定机构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提高园区法定机构的社会管理能力及公共服务水平、建立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高效的园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等。结论部分对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概括和总结,对进一步研究进行了展望。
甘雨[6](2016)在《五个民族自治区市场化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指的是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5月1日建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10月1日建区)、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3月5日建区)、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10月25日建区)、西藏自治区(1965年9月9日建区)。在地理上同属我国西部地区,总面积近44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46.37%,拥有15416公里边境线,接壤国家14个,近1.054亿人口居住生活在这里。伴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市场化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但是近几年的快速发展还是难以掩盖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与中东部地区长期存在的差距,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大多地属边陲,接壤地区经济较为落后,再加上传统文化、地理、历史、政策等一系列因素的制约,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市场化步伐与中东部地区的差距明显,如何提高本地区市场化水平、缩小地区间差距,已然成为了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当前发展的关键。特别是当前人民币加入SDR(Special Drawing Right)以后,国际间的、国内的发展机遇和竞争必将日趋丰富激烈,市场化水平直接决定了五个民族自治区经济的整体运行情况,直接影响五个民族自治区的发展与增长。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供给侧的改革是全国经济发展的重点,更是长期作为我国能源基地的五个民族自治区需要面临的问题。而发达地区的经验表明,市场化水平的提高能够加速要素资本的高效流动,提高产业竞争,从而提升供给质量、优化产业结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也提出,“让市场在资源的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那么五个民族自治区如何结合地区历史文化特点,提升市场化水平,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供给侧的改革,就值得深入研究。提高五个民族自治区的市场化水平,就必须掌握本地区的市场化现状,并分析市场化发展存在的约束问题,从而提出相应对策。从以往的研究来看,尽管诸多国内外学者都对我国的市场化进行过研究,且取得了众多成就,但大部分都是把国家或者某个省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来测量市场化的程度,针对五个民族自治区进行的专门研究相对缺乏。同时,由于五个民族自治区的特殊性,在对五个民族自治区的市场化现状研究时,不仅要通过宏观的测度以及微观的调查分析,还要从历史的角度分析该地区长期发展中形成对市场化的制约因素,才能找准当前五个民族自治区的市场化发展中存在问题,从而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本文以民族经济学的观点、立场和方法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研究基础,借鉴了西方相关市场经济的理论观点和分析方法。在具体的分析当中,采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对五个民族自治区的市场化发展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重视理论逻辑推理的同时更注重实际的走访调查获得的真实数据。本文主要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对以往学者相关研究的评述、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图、研究结论以及文章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为第一章,介绍了相关学者对市场化定义的解读以及本文作者对市场化定义的见解,同时介绍了市场化的相关理论,为研究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市场化进程分析提供了理论支撑。第三部分为第二章,对五个少数民族从古代到现代的经济贸易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梳理,描述了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在历史的长河中由自然经济、计划经济、商品经济再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分析了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在传统文化以及民族政策等多种因素长期影响下造成的当前市场化发展存在的不利因素。第四部分为第三章,对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市场化水平进行了测度,通过建立市场化指标体系并与东、中、西部地区代表省市的对比,以及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市场化因素重要性的排序,分析了当前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市场化的具体水平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重点。第五部分为第四章。通过实地的调研材料分析了当前市场化主体——企业市场化发展的状况。第六部分为第五章和第六章,总结了当前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市场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指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下一步市场化发展的具体建议:要加快五个民族自治区的市场化体系建设;挖掘文化优势,打破传统思想观念束缚;协调东西部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的规范;完善市场竞争机制,调整经济结构;提高本地区经济开放水平;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市场化的发展,不仅能够加速促进地区供给侧企业从传统的粗放型、高能耗型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转变,同时更加有效的推动了政府的职能转变,为更好的挖掘出地区传统文化的优势方面,找准地区经济增长热点,激发当地人们的创新创业意识创造了条件。市场化水平的提升带动了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居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人们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能够花费更多精力重视本地区的文化保护和传承,从而达到经济和文化双进步的良好局面,这不仅能够为整个西部地区的市场化发展提供借鉴,同时也为我国下一步寻找发展热点提供新思路。
黎佳明[7](2015)在《广西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中的政府作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我国的文化产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使文化资源得到了更加深入、全面的开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有11个少数民族,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域内拥有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是文化产业化开发的良好之地,但从广西文化产业化发展的整体上讲,广西对于特色文化资源的开发还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和利用程度较低的现象,在产业化开发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得到解决。本研究旨在基于广西特色文化资源的背景下,选取广西文化产业政策制定、文化产业经营方式、文化产业组织形式等方面,以政府作用角度为视角,通过借鉴新公共服务理论等理论研究,深入分析广西特色文化资源开发的现状,并积极探索适合广西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的政府作用。本文以新公共服务理论为指导,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广西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中政府作用做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研究认为政府作用对广西特色文化资源有着深远的影响和重大意义,但是政府在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着保护意识淡薄、开发主体单一、开发模式简单、缺乏创新、投入资金不足、宣传浮于表面等问题,主要原因是服务型文化体制改革滞后、文化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特色文化资源发展中人力资源缺乏、地方政府文化开发思想观念陈旧、现有经济发展水平限制文化开发等。因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策略和建议。认为应通过提高文化资源传承开发的思想意识,创新特色文化资源发展理念;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冲破文化资源发展的藩篱;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特色文化资源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多元化的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的投融资体系和渠道;推动集聚化发展,培植优势文化产业群协同发展;构建文化资源开发式保护模式等策略和措施,来优化广西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马文成[8](2015)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研究 ——基于管理移植和文化嵌入》文中研究表明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定义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合作社主要服务对象是内部成员,服务的环节包括采购、生产、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多个环节,服务的内容包括信息、技术、资金、劳务等多种形式。因合作社能够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在技术、信息、服务等领域,为成员和集体发挥相关作用,所以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功能可以有力地推动农民生产经营的运行效率,从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三农”问题处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的关键环节,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在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一号文件”,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等重要文件和政策中,都有专门内容阐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三农”问题之中,最为重要的是农民问题。只有解决了农民的增收问题,才能提高其物质生活水平,从而真正改变每个农户的家庭面貌;在此基础之上,才能有农村的稳定、农业的繁荣。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产生的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因其基于农民自愿组合的建立机制,在农资采购、农业生产、农产品营销过程中给农户带来经济利益,同时也符合国家的宏观政策,使得其规模、经营项目等方面已经得到快速发展。与此相对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也是十分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正式”治理不规范,在机构设置、责任划分、权利赋予、利益分享等方面没有明确的依据和标准,造成管理无序、效率低下;二是“非正式”治理不到位,在合作社治理中未能充分获得利益相关者提供的资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不高,未能让农民满意,也没有达到政府部门的要求。针对合作社治理存在的问题,可采用以下两个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一是进行“管理移植”,强调“正式治理”的规范化刚性管理,引进公司制企业成熟的治理理论与实践经验,在合作社内部建立责权利分明的管理机构;二是进行“文化嵌入”,充分利用“非正式治理”的柔性作用,协调乡土文化、行政文化、契约文化,并兼顾农户、合作社、政府部门等利益相关者。目前,从“管理移植”和“文化嵌入”两个方面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问题的文献还比较少见。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管理者、研究者、实践者提供了广泛的思考空间。从提高合作社的治理水平这一角度进行研究,综合分析管理移植和文化嵌入两个方面对合作社治理的影响。以“管理移植”引进企业化管理模式,规范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和相应职权,通过责、权、利相结合明确物质利益关系。以“文化嵌入”促进价值融合、协调发展目标,兼顾各方的经济利益及社会效益,优化运营模式、突出内在潜力。正式治理、非正式治理二者的结合,将对研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起到促进作用,并可为研究“三农”、“新农村建设”等问题提供借鉴。本研究以社会调查为基础,以“管理移植”、“文化嵌入”等理论为指导,关注国家的农村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通过对农户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以样本数据、内部对比为依据,分析农户对于合作社各个方面的选择;与此同时,对于合作社进行典型调查,分析治理的有效性,研究“管理移植”和“文化嵌入”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意义,以确定其对于合作社的作用。研究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通过调研农户了解基础信息。调查了2个省(吉林省、辽宁省)、5个县市(梨树县、公主岭市、大安市、铁岭县、昌图县)、7个乡镇(沈洋镇、林海镇、范家屯镇、响水镇、联合乡、三江口镇、镇西堡镇)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相关数据。与此同时,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相关信息也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了解。第二,通过调研40多个合作社理事长和3个典型合作社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实情况。调查理事长,从合作社经营者的角度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这些治理的不规范对合作社生产经营的影响;通过合作社典型调查,掌握合作社治理的优势和不足,分析其给农户带来经济利益的关键原因。分析合作社治理存在的问题,找出具体原因,通过文献查询找出专家有针对性的观点,并给予适当总结。第三,分析“管理移植”与合作社治理。通过了解组织的特性,以及合作社的历史变迁,借鉴公司制治理的成熟经验,找出合作社治理的关键环节并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有效管理。建立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评价基本指标等,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方法。第四,提出“文化嵌入”问题。通过构成机制、外部环境、内在稳定性、驱动力量等各个因素对于优化不同客观条件下合作社治理的有用性,说明文化嵌入的重要意义。与此同时,阐述文化嵌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文化嵌入的实施条件和存在的问题。第五,评价治理效果及利益融合。对合作社治理评价指标进行设计,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为了避免农业经济的“羊群效应”,突出合作社“能人引领”的特殊性,对合作社治理结构中领导者的素质和能力进行分析,对评价环节和理想状态进行说明。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户增加收入的重要平台。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个体化小农提出了新的要求,单个家庭的农业生产经营越来越不适应现实的需要,也无法承担市场和环境的压力。农用生产资料的选择、农业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农产品运输和储存、农用新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新产品开发和普及,这些方面的规模经济和技术含量越来越超出个体农户的承受能力。为了能够有效地参与农业经济的运行,农户就需要自主建立适当的农业合作组织。合作的形式、治理结构、进入和退出的约束条件、利益分配机制、服务提供内容等治理方面的问题既要符合农户的需要,也要与国家的宏观政策相对应,个体农户、合作社、行政部门三个方面对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关注使合作社的理论与实践得到体现;同时,因地制宜、因时而变、有的放矢的管理理念也使政府的宏观政策易于被农户所接受。第二,通过管理移植,以正式治理为主,引入公司制管理模式,能够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机制。个体化小农与市场经济的不适应源于个体实力与宏大舞台的不对称,传统的农业生产以家庭为主体,生产经营的现实条件对农业经济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连接农户与市场的重要纽带。合作社因农户的自愿联合而形成,农户入社的目的是增加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从而增加每个农户的经济效益。作为经济组织,合作社的内部治理机制、管理水平、运行状态,不但直接影响整体效益,而且决定成员的合作意愿,所以合作社的治理问题就显得至关重要。借鉴公司制企业的成熟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将有利地促进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问题。通过移植公司治理框架,在决策、运营、监督等各个方面建立符合农业实际和地域特点的良性治理结构,将有利于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第三,通过文化嵌入,以非正式治理为辅,兼顾相关者利益,能够有效协调合作社与农户、政府、市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农业经营的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率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前提条件。通过研究农民加入合作社的动机,找出合作社良性运行的内在约束机制,将有力地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完善。合作社是以农户为主要群体的以“人”为本的联合体,因天然禀赋、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生产条件等方面的不同,不同地区、不同的人受到的影响是有明显差别的,乡村传统文化对于协调农户之间、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之中,受到政府宏观政策的影响,比如经济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推动,地方行政部门的影响力也是合作社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行政文化也是合作社治理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合作社对内通过与人的联合统合内部成员,对外通过经济行为进行交流以创造经济效益,所以契约文化是满足合作社成员经济需要的重要保障。为了使农民专业合作社顺利运行,从文化角度,分析“乡土文化”、“行政文化”、“契约文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就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本研究的创新有以下三点: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的优化是提高农民地位的重要手段。合作社治理的优化将突出农业组织对农户生产经营的影响,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的作用。由于农户个体财力有限,作为“原子化小农”无法取得平等的市场经济地位,为了提高自身的谈判能力,同时也是国家为了促进农业发展,合作社就成为农民的首要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完善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以合作社为平台,通过农资采购、农业生产、农产品营销等环节,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增加农户经济收益。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水平的提高、经济效益的增加,不但需要组织建设、信息沟通、质量提升、品种优化、合理储运,而且需要在内部建立良性的治理机制。治理机制的优化将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和经营的边界,使之与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等相协调。良好的内部治理机制将在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供、产、销三个环节中发挥作用,将有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第二,管理移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式治理的必然前提。合作社标准不统一,管理不规范,公司制成熟管理模式的引进,将促进合作社的规范管理;为合作社治理研究的规范化明确了方向。通过对比公司与合作社,可以发现二者既有相同之处,也有明显差异。共同之处在于,二者的评价指标之中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都是主要目的,同时,公司制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在合作社也有用武之地。不同之处在于,公司制的理论和实践是成熟的,而合作社的理论和实践还在发展和验证之中;公司与股东都是追求经济利益的,而合作社既要在整体上追求经济利益又要通过经营强化内部成员的联合;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联系主要是投资和利润分配,合作社更多的是“人的联合”;公司的利润分配依据的是投资额,而合作社的分配则更多地体现在惠顾额。通过对比二者的异同,将使管理移植更为有效。第三,文化嵌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正式治理的重要内容。从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情况看,目标不明确、基础不牢固。以文化认同、利益协调为手段,将夯实合作社的发展根基,为合作社治理研究中的协调和兼容提供了借鉴。合作是因为文化的认同,冲突是源于文化的差异。无论是人们的日常交往,还是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无论是外部发展,还是内部优化;无论是人与人,还是人与事,在沟通、冲突、合作之中,无不蕴含文化的因素。农业生产和经营既受到自然禀赋的制约,也受到政府行政部门的管理,还受到乡土文化、民风民俗的影响,所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设计中,就必须考虑农户、合作社、行政部门三个方面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在农村,有三种文化影响农民的日常生活、生产经营和价值选择。这三种文化就是:乡土文化(从古至今,时间有先后)、行政文化(从上到下、层次有高低)、契约文化(双方互动,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的双边关系)。关注三种文化的影响,就能够以正确的方式协调各方利益,最终不但使整体利益最大化,也能够让各方获得的利益与预期相一致。针对“管理移植”和“文化嵌入”可能存在的冲突,本文提出以“柔性管理”作为解决矛盾的主要方案。
秦超[9](2015)在《广西边境民族地区公共事务治理研究》文中指出边疆的安全与稳定,历来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体现和重要保证。我国是世界上边境线最长的国家之一,也就是陆上邻国最多的国家,所以也是跨境民族多、跨境民族人口多的国家。这些跨境民族地区所引发的问题就成为了国与国之间的问题,这就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边境民族地区在党和国家的支持下实现了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速度大幅提高。但同时,由于经济发展过程中对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对滞后,给经济发展埋下了潜在的隐患,加之边境民族地区固有的一些客观因素的制约,一些现实的经济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出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不再仅由经济发展问题本身引起,转而变为由公众对社会不公正的不满所引发。边境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对落后,使得人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教育、卫生、就业与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而这些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不仅影响着人们均等地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同时更是给社会安全埋下种种隐患,并可能导致出现各种危及社会安全的问题。由于多元化的社会日益开放,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实力不断壮大,这些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我国十分重视边境民族地区的发展。在边境治理的过程中,以前只靠单一的民族政策是远远不够的,这不仅是因为现代国家间经济和政治交流的多层次和多渠道,还因为国际关系的多边和复杂。对目前我国边境民族地区的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的紧迫性要有及时的认识,并且进一步开展对丰富边境问题相关领域研究、边境民族地区社会事务治理研究和邻国关系研究,加强边境地区建设,优化边境沿线公共服务,改进对跨境人员、经济往来的管理方式,这些都对于维护边境安全、民族团结和睦邻友好外交格局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边境民族地区的公共事务治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无论是参与的主体还是治理的方式都具有多样性特征,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等交织混杂、相互关联,并且会随条件的变化使问题解决起来更加困难。本课题组将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选择我国广西边境地区目前在公共事务治理方面较为突出的一些问题作为研究重点,分析跨境民族在其中的作用机制,并提出相应的应对对策和建议。研究边境公共事务治理边民的参与情况,分析其运作机制,提炼参与模式,推广成功经验,为国家制订相关政策提供理论指导,为其它边境地区解决类似问题提供经验借鉴。本论文将地缘政治理论、公共事务治理理论、边疆治理理论与广西边境民族地区公共事务治理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理论研究法,认真收集了近年来广西8个边境县公共事务治理工作的各种文件材料与数据资料。通过系统深入地调查研究广西边境地区边民生活的实际情况,对广西跨境民族的人口规模、民族构成、宗教信仰、居住分布情况、经济发展、教育水平等基本情况进行系统梳理,特别是对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座谈和问卷调查,从而把握了地方基层组织在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基本情况和特殊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广西民族地区公共事务治理工作突出的成绩和亮点进行了总结,获得了新的宝贵经验,提出完善边境公共事务治理体系,提升边境公共事务治理能力的改进建议,以促进广西边境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本文除导论外共5章,第一章直接切入广西的问题,首先介绍了广西的区域情况并介绍了几个大的跨境而居的民族,接着在梳理了广西地方史和中越关系历史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民族关系发展及其对广西边境安全乃至中国国家安全和统一的影响,尤其是广西在新中国成立前、对越自卫反击战前、改革开放前期面临的特殊情况,中越关系改善后的情况,中国——东盟自贸区已经和既将带来的影响。第二章论述了广西边境地区公共事务治理主体及其能力,基于我国行政体制和广西公共事务治理任务,梳理了边境区域治理主体结构,尤其是在边境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自治组织方面,同时注意边民在边境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并分析边境基层公共组织存在的问题和能力的局限。第三章论述了广西边境地区公共事务治理的主要任务与发展成就,首先梳理了一下当前广西边境地区公共事务治理的内容,包括边境一般公共事务和跨境合作事务,其中一般公共事务从广西边境地区的教育、卫生、社保、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论述了治理主体的主要任务与发展成就,跨境合作事务是从跨境贸易、边境资源合作开发、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打击跨境犯罪、推动沿边经济社会一体化等方面来论述治理主体的主要任务与发展成就。第四章论述了广西边境地区公共事务治理面临的主要挑战,挑战主要是来自民族主义意识兴起,中国——东盟自贸区成立,中越关系恶化,文化与宗教渗透,国际反华势力对民族主义的利用,广西相对内地贫困突出等方面,全面的分析了广西边境地区在公共事务治理中所面临的挑战。第五章论述了解决广西边境地区公共事务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建议,在大量地文献研究、个案剖析的基础上,运用理论,结合公共事务治理的实际,探索广西边境民族地区公共事务治理的新路径。
李斌[10](2014)在《欠发达地区农户小额信贷问题研究 ——以广西罗城县为例》文中认为农户小额信贷现象产生于上世纪70年代,它是由孟加拉国的穆罕默德·尤努斯博士开创的。农户小额信贷被誉为上世纪下半叶伟大的金融创新,它是在结合农户自身特点与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基础上努力探寻扶贫变革之道的产物,以其独特的运行机制与显着的扶贫效果,在世界各地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与推广。我国于1993年开始推广农户小额信贷这一结合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的模式,虽然起步较晚,发展历史较短,但发展速度较为迅猛,其在缓解农户资金约束,减少贫困人口,推动农村金融改革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成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极不平衡的,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农户小额信贷在供给主体、规模、用途、形态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纵观农户小额信贷在我国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历程,由于深受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与缓慢、自然条件与历史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其的深入发展存在着众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的利用农户小额信贷这一创新的制度安排,来激活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市场,缓解农户的资金困境,满足新型农户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需求,提升农户发展能力,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与紧迫。本文在借鉴农户小额信贷相关理论与国外成功案例的基础上,以广西罗城县为典型例子,研究农村信用社这个农户小额信贷供给主力军是否较好的满足了欠发达地区农户对于资金信贷的需求以及影响农户小额信贷业务深入推广与平稳运行的主要问题,在这基础上提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首先,本文简单介绍农户小额信贷的相关概念,内涵及理论基础,接着重点剖析欠发达地区农户小额信贷的发展历程,运行模式,发展的必要性与所取得的成绩,以求对欠发达地区农户小额信贷的发展状况有个更加全面的分析和概括,然后分析国外典型的成功案例,吸取对欠发达地区农户小额信贷发展有利的经验启示。在借鉴这些理论的基础上,紧接着以广西罗城县为典型例子,从农村信用社的农户小额信贷供给情况与农户信贷资金需求情况这两个角度对欠发达地区农户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进行深入剖析。通过以上两个层面的分析,总结出欠发达地区特别是罗城县农户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现行农户小额信贷制度本身的不尽合理,信用社内部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与政策支持行为的偏差与监管上的缺失,缺乏合理的农户小额信贷业务风险补偿机制,农村信用体系的不完善等。最后对全文进行总结,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如构建本土化、独具特色的小额信贷服务体系;努力建立以农户为中心的信贷活动体系;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保障机制;深化信用社改革,提升管理与监督水平;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加强监管力度等,以促进欠发达地区农户小额信贷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行政行为更好地为广西蚕业产业化服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改革行政行为更好地为广西蚕业产业化服务(论文提纲范文)
(1)B县农业电商发展中地方政府的履职状况、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方法 |
1.2.2 技术路线 |
1.2.3 研究内容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农业电子商务 |
2.1.2 政府职能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交易成本理论 |
第3章 B县农业电商发展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基本现状 |
3.1 B县农业电商发展现状 |
3.1.1 农业资源 |
3.1.2 产品品牌 |
3.1.3 电商规模 |
3.1.4 基础设施 |
3.2 B县政府农业电商职能履行现状 |
3.2.1 出台了扶持政策 |
3.2.2 联合了知名电商 |
3.2.3 加强了宣传推介 |
3.2.4 引导了特色打造 |
3.2.5 履行了监管责任 |
3.2.6 推进了信息进村入户 |
第4章 B县政府在农业电商发展中职能履行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政府在农业电商发展中职能履行时存在的问题 |
4.1.1 政策出台不及时 |
4.1.2 协调推进不到位 |
4.1.3 制度执行不彻底 |
4.1.4 资金保障不充足 |
4.2 政府在农业电商发展中职能履行时所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政府规划指引不力 |
4.2.2 政府协调联动缺失 |
4.2.3 政府监管力度不足 |
4.2.4 政府服务理念淡薄 |
第5章 国内外政府推动农业电商发展的经验借鉴 |
5.1 国内的经验 |
5.1.1 沭阳县政府推动农业电商发展的经验 |
5.1.2 淮安市政府推动农业电商发展的经验 |
5.2 国外的经验 |
5.2.1 美国模式 |
5.2.2 日本模式 |
5.3 国内外经验的启示 |
第6章 促进政府在农业电商发展中合理履职的对策建议 |
6.1 加强政府宏观指导职能 |
6.1.1 完善政策体系 |
6.1.2 打造区域品牌 |
6.2 加强政府协调推进职能 |
6.2.1 加强部门联动 |
6.2.2 成立特色行业协会 |
6.3 加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 |
6.3.1 强化对农业电商的行业监管 |
6.3.2 推动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 |
6.4 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
6.4.1 培育农业电商专业人才 |
6.4.2 优化农产品物流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法律界定与类型 |
第一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承人的法律界定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界定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法律界定 |
第二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类型 |
一、个体传承人、团体传承人和国家传承人 |
二、代表性传承人和普通传承人 |
三、外源性传承人和本源性传承人 |
第二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田野调查基本情况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情况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后继人才的培养情况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资助情况 |
第二节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困境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后继无人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难以获得发展利益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获得资助扶持相对有限 |
第三节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实践经验 |
一、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培养”模式 |
二、创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发展”模式 |
三、探索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创新利用”模式 |
第三章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法律制度的局限性 |
第一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制度立法的局限性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统一立法的原则与保护现状不适应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统一立法体系的欠缺 |
三、现行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完善 |
第二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制度不完善 |
一、个体传承人认定制度不科学 |
二、团体传承人认定体系不统一 |
三、国家传承人认定制度缺位 |
第三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传承发展中身份和财产保障的权利缺位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维护缺乏权利支撑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传承发展中缺乏权利支撑 |
第四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创新利用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备 |
一、商标权利用不足 |
二、专利权保护难以实现 |
三、着作权保护不完善 |
第四章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的正当性 |
第一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法律保护的现实依据 |
一、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 |
二、平衡利益关系的需要 |
第二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法律保护的学理检视 |
一、人格论: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获得利益分享的基础 |
二、正义论: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获得利益分配的保障性 |
三、财产劳动论: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财产利益的充分性 |
四、文化多样性论: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文化发展的适当性 |
第三节 基于正当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二分法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二分法的特征 |
二、以二分法为基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体系 |
第五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理论的提出 |
第一节 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的必要性 |
一、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身发展的需要 |
二、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行使的需要 |
三、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平衡的需要 |
第二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的法律分析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的界定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的私权属性 |
第三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内容分析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权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财产权 |
第六章 完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立法设计 |
一、调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立法原则 |
二、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法 |
三、建立单一法律保护与多重法律保护无缝衔接制度 |
第二节 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 |
一、个体传承人认定制度的科学化 |
二、团体传承人认定制度的一体化 |
三、国家传承人认定制度的构建 |
第三节 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的确立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的内容设定 |
第四节 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
一、现行商标权利用制度的优化 |
二、现行专利权授权条件的科学化 |
三、现行着作权制度的扩张适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3)顺德地方社会与集体空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域的设问及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对象和范畴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的范畴 |
1.3 概念的界定 |
1.3.1 空间、场所与社会空间 |
1.3.2 公共空间、公共领域与集体空间 |
1.3.3 公有、共有与公共池塘资源 |
1.3.4 共同体与社区、社会与地方社会 |
1.3.5 权力 |
1.4 研究学术意义与现实意义 |
1.4.1 学术价值与理论价值 |
1.4.2 应用价值和实践价值 |
1.5 研究思路、方法 |
1.5.1 历史文献与田野调查相结合 |
1.5.2 借鉴多学科理论研究地方社会 |
1.5.3 历时与共时、宏观与微观相结合 |
1.6 论文的框架 |
第二章 地方社会集体空间的理论分析框架 |
2.1 社会理论的“空间转向”回顾 |
2.1.1 新马克思主义的空间理论 |
2.1.2 吉登斯结构化理论与时空思想 |
2.1.3 布尔迪厄实践理论的场域 |
2.1.4 福柯的空间理论 |
2.1.5 小结 |
2.2 关于中国地方社会研究的相关理论范式 |
2.2.1 施坚雅的市场关系模式 |
2.2.2 弗里德曼的宗族关系模式 |
2.2.3 黄宗智的内卷化经济模式 |
2.2.4 杜赞奇的权力文化网络模式 |
2.2.5 小结 |
2.3 国内外关于中国地方社会研究综述 |
2.3.1 历史人类学视角 |
2.3.2 水利视角的地域社会学、地域社会史、历史地理的相关研究 |
2.3.3 小结 |
2.4 尺度与集体空间分析框架 |
2.4.1 尺度及相关的概念 |
2.4.2 尺度的相关理论 |
2.4.3 地方社会集体空间的分析框架 |
第三章 自然环境变迁、水利集体空间与地方社会 |
3.1 珠江三角洲自然地理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 |
3.1.1 珠江三角洲自然地理环境变迁 |
3.1.2 珠江三角洲社会经济发展简史 |
3.1.3 小结 |
3.2 顺德水利设施建设简史 |
3.2.1 宋朝及之前以局部挡水堤建设为主阶段 |
3.2.2 明朝、清朝的堤围闸窦系统的建设阶段 |
3.2.3 民国时期的堤围小范围并围建设阶段 |
3.2.4 建国后跨区大联围综合水利建设阶段 |
3.2.5 小结 |
3.3 顺德沙田垦殖与聚落格局的形成 |
3.3.1 珠江河道口门发育与沙洲沉积 |
3.3.2 顺德河涌淤积成沙的地域分布 |
3.3.3 顺德沙田的围垦 |
3.3.4 顺德乡村聚落分布格局的演化 |
3.4 沙洲的自然特征与聚落的空间组合类型 |
3.4.1 岛洲型聚落 |
3.4.2 沙洲型聚落 |
3.4.3 新沙洲型聚落 |
3.4.4 小结 |
3.5 水利集体空间的冲突、协作机制与聚落社区的融合 |
3.5.1 水利集体空间冲突与协作过程中的国家与地方社会 |
3.5.2 水利集体空间重构过程中的政府、士绅与宗族 |
3.5.3 小结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民间信仰空间分布特征与乡村集体空间基础单元 |
4.1 民间信仰的概念 |
4.2 珠江三角洲的民间习俗与四大水神信仰 |
4.2.1 珠江三角洲的民间习俗 |
4.2.2 珠江三角洲四大水神信仰及其传播 |
4.3 顺德民间信仰的发展阶段 |
4.3.1 历代顺德民间信仰与儒释道的互动发展过程 |
4.3.2 明代“禁淫祀、毁淫祠”与民间信仰的正统化 |
4.4 顺德民间信仰空间地域分布特征 |
4.4.1 顺德民间信仰的基本情况 |
4.4.2 顺德民间信仰的空间分布 |
4.4.3 顺德主要民间信仰形成与时空演化 |
4.4.4 顺德主要民间信仰空间特征 |
4.4.5 移民带来的信仰与本地的融合——以康公信仰为例 |
4.4.6 小结 |
4.5 社公、土地公的信仰与乡村基础社会空间单元的形成 |
4.5.1 社公信仰的演化 |
4.5.2 关于社坛、社主、社公、土地公 |
4.5.3 顺德社的类型 |
4.5.4 以社公为单位形成的村域共同体——龙江沙田五社“菩萨巡街”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地域信仰共同体与集体空间的边界认同 |
5.1 村庙、乡主庙与乡村聚落空间的融合 |
5.1.1 宗族与乡庙,血缘组织的衍生与信仰地缘组织的组合——以桑麻村为例 |
5.1.2 一庙多神信仰与村落的融合——以乐从镇的乡村为中心 |
5.1.3 从迁民到聚落,从社公到乡庙——均安镇南沙的个案分析 |
5.2 祭祀圈与乡村地域共同信仰空间的形成 |
5.2.1 以宗族为单位的祭祀圈——以林头村为例 |
5.2.2 以祭祀组为单位的祭祀圈——以麦朗医灵庙为例 |
5.2.3 以水利堤围为单位的祭祀圈——以众涌安乐围内天后巡游为例 |
5.2.4 以一条河上下游地域形成的祭祀圈——以东头、南坑的观音巡游为例 |
5.3 信仰活动圈与乡村地域共同体 |
5.3.1 以个人参加为主的观音开库信仰圈 |
5.3.2 以村庄祭祀联盟形成的祭祀活动圈——以均安帝王巡游为例 |
5.3.3 以龙舟队为单位参加的龙船点睛信仰活动圈 |
5.4 民间信仰的隐喻与乡村聚落空间的权力支配关系 |
5.4.1 体现宗族的空间支配关系 |
5.4.2 基于风水观念的空间支配关系 |
5.4.3 基于社群认同的空间支配关系 |
5.5 本章小结 |
5.5.1 民间信仰与村庄外部边界 |
5.5.2 民间信仰与村庄内部认同 |
第六章 墟市集体空间与地方社会 |
6.1 珠江三角洲区域及顺德明清墟市空间格局 |
6.1.1 珠江三角洲贸易的发展 |
6.1.2 明清珠江三角洲区域市场体系 |
6.1.3 明清区域贸易网络及变化 |
6.1.4 明清顺德墟市空间格局 |
6.2 墟市活动与乡村聚落社会空间的流动网络 |
6.2.1 墟市圈与乡村聚落社会空间 |
6.2.2 墟市圈与地域乡村聚落结构分析 |
6.2.3 墟市对乡村聚落空间形态的影响 |
6.3 明清顺德墟市的类型 |
6.3.1 城郭型墟市 |
6.3.2 乡村传统墟市 |
6.3.3 专业性墟市——以陈村、容奇和桂洲墟市为例 |
6.3.4 小结 |
6.4 顺德墟市的演化 |
6.4.1 桥梁建设、内河航运与墟市空间的变迁 |
6.4.2 墟市功能性质的演化与墟市空间的迁移 |
6.5 墟市的权力支配与资源积累机制 |
6.5.1 墟市的权力支配机制 |
6.5.1.1 明清乡村墟市发展的社会制度环境 |
6.5.1.2 顺德乡村墟市权力积累机制 |
6.5.2 墟市资源的积累与竞争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制度性集体空间与地方社会 |
7.1 顺德区划沿革及立县边界考 |
7.1.1 顺德区划沿革 |
7.1.2 顺德立县区划边界考 |
7.2 明清乡都堡下的里(图)甲制与自然村庄地域空间的形成 |
7.2.1 明以前县下的乡 |
7.2.2 明清县以下的都堡 |
7.2.3 明清里(图)甲制的演化与自然村境域的关系 |
7.3 明清至民国,防卫体系、巡检司、保甲制与跨乡村聚落社会共同体的形成 |
7.3.1 清至民国顺德县以下的区划沿革 |
7.3.2 明清两朝顺德的社会治安 |
7.3.3 明清的营制、巡检司与乡村防卫地域的形成 |
7.3.4 明中期以后、清至民国的保甲制、乡村自治与跨村的地域联盟 |
7.4 解放后的区划与村庄聚落空间的内部再划分 |
7.4.1 解放后县以下的区划沿革 |
7.4.2 土地改革村庄空间的行政化和合作化时期村庄空间的经济化 |
7.4.3 人民公社时期政社合——与村庄空间的再划分与经济再组织化 |
7.4.4 镇村时期,城镇化与村庄社会空间的经济体化 |
7.5 本章小结 |
7.5.1 明清图(里)甲制促进了自然乡村空间地域的形成和内部的社会组织性 |
7.5.2 明清保甲制及各种防卫体制与从乡村的乡约、公约相互作用促进了跨自然乡村地域空间的认同 |
7.5.3 晚清至民国,从法制上促进了乡村地域的自治 |
7.5.4 新中国成立后,乡村集体化空间的形成 |
第八章 工业化与乡村聚落社会空间的转型 |
8.1 顺德农业经济商品化与工业化历史发展过程 |
8.2 明至清中晚期,桑基鱼塘的商品农业、原工业化对乡村集体空间的影响 |
8.2.1 关于原工业化理论 |
8.2.2 明至清中晚期,水利建设过程中催生的商品化基塘农业及家庭手工业 |
8.2.3 明至清中晚期,基塘农业生产方式形成独特的集体与个体社会关系 |
8.2.4 明至清中期,顺德原工业化与乡村集体空间 |
8.3 清末至民国,顺德乡村近代工业对乡村集体空间的影响 |
8.3.1 近代依托民族资本的缫丝业对顺德乡村空间的影响 |
8.3.2 以官僚资本带动的糖业发展对顺德集体空间的影响 |
8.4 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初期(1949-1983),顺德社队企业对集体工业空间的塑造 |
8.4.1 工业化 |
8.4.2 顺德社队企业的发展与农村集体工业空间的形成 |
8.4.3 顺德社队企业的集体空间形成的内生因素 |
8.5 1984年后,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对乡村集体空间的影响 |
8.5.1 乡镇企业、农村体制改革与集体空间的“再集体化”和“资本化” |
8.5.2 顺德工业空间政策与集体空间的转型 |
8.6 农村工业化过程中,空间规划的工具化与集体空间资本化逻辑 |
8.6.1 国家政策的阶段性与工业化空间的表征 |
8.6.2 集体土地利用合约的创新与集体空间的资本化逻辑 |
8.7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作为地方社会行动的集体空间 |
9.1 1452-2010年,顺德乡村社会集体空间的历史变化 |
9.1.1 顺德空间要素历史变化 |
9.1.2 不同历史时期空间公共品供给的社会机制与集体空间形成 |
9.1.3 从大时段历史看顺德空间的总体性及阶段特征 |
9.1.4 小结:顺德集体空间权力、资源的积累与集中 |
9.2 改革开放以来,顺德空间尺度管控的得失与集体空间管控建议 |
9.2.1 顺德城乡空间的演化与城市规划的工具化 |
9.2.2 现阶段顺德城乡空间尺度的特征 |
9.2.3 基于顺德城乡空间尺度规律对未来空间利用与管控的建议 |
9.3 理论总结与展望 |
9.3.1 理论总结 |
9.3.2 余论 |
附表 |
附录 |
参考文献 |
一、地方志 |
二、史书、古籍、史料 |
三、族谱、碑刻 |
四、中文专着、中译着作 |
五、中文论文、期刊、会议、报告 |
六、外文文献 |
七、其它资料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现阶段广西蚕业技术推广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 |
1.4.1 国外农业推广模式 |
1.4.2 国内农业推广模式 |
1.4.3 国内外蚕业技术推广情况 |
1.4.3.1 国外蚕业技术推广模式 |
1.4.3.2 国内蚕业技术推广模式 |
1.4.4 对广西蚕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启示 |
第2章 广西蚕业发展情况 |
2.1 整体发展情况 |
2.2 布局情况 |
2.3 蚕桑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
2.4 丝绸加工业发展情况 |
2.5 蚕业经营模式 |
2.6 存在的问题 |
2.6.1 蚕业经济效益出现下滑 |
2.6.2 茧丝质量不强 |
2.6.3 产业链纵伸发展难以突破 |
2.6.4 桑蚕资源利用率低 |
第3章 广西蚕业技术推广体系分析 |
3.1 广西蚕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构建 |
3.2 蚕业技术推广方式 |
3.2.1 生产管理技术培训 |
3.2.2 生产交流会 |
3.2.3 蚕桑示范点建设 |
3.2.4 蚕桑生产基地建设 |
3.2.5 蚕桑合作组织成立 |
3.2.6 蚕桑科技项目建设 |
3.3 广西蚕业技术推广成效 |
3.3.1 优良杂交桑品种推广 |
3.3.2 优良家茧品种推广 |
3.3.3 先进种养技术推广 |
3.3.4 先进设备推广 |
3.4 存在的问题 |
3.4.1 技术推广工作者思想观念陈旧 |
3.4.2 科研院校的科研技术不够 |
3.4.3 企业的创新能力较弱 |
3.4.4 基层蚕业技术推广人员少 |
3.4.5 蚕桑合作社推广能力不足 |
3.4.6 蚕农对信息化应用低 |
3.4.7 推广部门运作经费不足 |
3.4.8 监督和激励机制不到位 |
第4章 蚕农科技信息接受途径调查 |
4.1 调查方法和内容 |
4.2 调查情况 |
4.2.1 整体情况 |
4.2.2 调查对象的结构 |
4.2.3 蚕农对科技信息的需求现状 |
4.2.4 蚕农获取信息渠道的方式 |
4.2.5 蚕农对信息渠道的信任度调查 |
4.3 调查结果分析 |
4.3.1 总体情况分析 |
4.3.2 电视、手机等媒介信任度偏低原因分析 |
4.3.3 人际沟通信任度较高的原因分析 |
4.3.4 小结 |
第5章 完善广西蚕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几点建议 |
5.1 转变思想观念,适应形势发展 |
5.2 加强对广西蚕业的扶持力度 |
5.2.1 完善基层蚕业推广机构的管理体制 |
5.2.2 加大基础资金投入 |
5.2.3 合理规划,扩宽推广服务内容 |
5.3 构建强有力的推广机构 |
5.3.1 加强技术人才培养,合理利用人才资源 |
5.3.2 建立标准化示范基地,推动技术推广 |
5.3.3 加强企业引导和扶持,助力产业发展 |
5.3.4 创新推广方式,深入服务蚕农 |
5.4 加大蚕业信息化建设 |
5.5 多举并措,为蚕业发展做保障 |
5.5.1 建立有偿技术服务机构 |
5.5.2 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 |
5.5.3 建立有效的保障体系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3.1 研究意义 |
1.3.2 研究目的 |
1.4 研究主要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主要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及其内涵 |
2.1.1 开发区及其内涵 |
2.1.2 行政管理体制及其内涵 |
2.1.3 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及其内涵 |
2.1.4 法定机构及其内涵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2 弹性政府理论 |
2.2.3 新公共管理理论与弹性政府理论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方面的比较 |
3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历程与行政管理体制现状 |
3.1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历程 |
3.1.1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历程 |
3.1.2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目标 |
3.2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现状 |
3.2.1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工作职责 |
3.2.2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机构设置 |
3.2.3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 |
4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4.1.1 管委会法律地位不明确 |
4.1.2 经济管理职能落实不到位 |
4.1.3 社会管理职能力不从心 |
4.1.4 人事管理制度不科学 |
4.1.5 园区决策及执行的监督缺失 |
4.2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4.2.1 开发区立法缺失 |
4.2.2 缺乏一级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 |
4.2.3 缺乏自主的社会管理职能 |
4.2.4 未建立科学、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缺乏有效激励机制 |
4.2.5 未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
5 国内外先进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经验借鉴 |
5.1 新加坡裕廊工业区 |
5.1.1 新加坡裕廊工业区管理体制内涵 |
5.1.2 新加坡裕廊工业区管理体制经验借鉴 |
5.2 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区 |
5.2.1 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内涵 |
5.2.2 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经验借鉴 |
5.3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
5.3.1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理体制内涵 |
5.3.2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理体制经验借鉴 |
5.4 苏州工业园区 |
5.4.1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内涵 |
5.4.2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经验借鉴 |
5.5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5.5.1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体制内涵 |
5.5.2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体制经验借鉴 |
5.6 国内外先进地区管理体制比较及对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的借鉴 |
6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对策 |
6.1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目标和原则 |
6.1.1 实现四大政府管理职能的目标 |
6.1.2 精简、高效原则 |
6.1.3 法制化原则 |
6.1.4 国际化原则 |
6.1.5 先行先试原则 |
6.2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对策 |
6.2.1 以建立法定机构为创新手段明确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法律地位 |
6.2.2 以出台园区条例为契机落实园区法定机构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
6.2.3 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提高园区法定机构的社会管理能力及公共服务水平 |
6.2.4 建立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 |
6.2.5 建立健全高效的园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五个民族自治区市场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四、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关于西方经济市场化的研究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 |
(三)市场化过程中的制度因素 |
(四)市场化程度与经济增长 |
(五)关于市场化测度的研究 |
(六)关于西部地区市场化的研究 |
(七)述评 |
五、本文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及研究结论 |
(一)研究内容 |
(二)技术路线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结论 |
六、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市场化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
一、市场化的概念 |
(一)市场化概念的研究情况 |
(二)五个民族自治区市场化内涵 |
二、市场化相关理论 |
(一)市场经济理论(经济自由) |
(二)政府与市场相关理论 |
(三)混合经济理论 |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第二章 五个民族自治区由自然经济到现代市场经济的历史进程 |
一、建国前五个民族自治区地域内发展历程回顾 |
(一)清朝之前五个民族自治区地域内发展历程 |
(二)清朝时期五个民族自治区地域内发展历程 |
(三)近代五个民族自治区地域内发展历程 |
二、建国后五个民族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历程回顾 |
(一)改革开放以前五个民族自治区经济发展历程 |
(二)改革开放之后五个民族自治区经济发展历程 |
三、小结 |
第三章 宏观视角下市场化测度及分析 |
一、五个民族自治区市场化指标设立 |
(一) 指标体系设立原则 |
(二) 指标体系设立 |
(三) 指标处理及解释 |
(四) 五个民族自治区及东、中、西部代表地区数据 |
二、市场化得分及分析 |
(一) 整体市场化水平 |
(二) 一级指标对比 |
三、五个民族自治区市场化测度法——因子分析法 |
(一) 因子分析主要内容 |
(二) 五个民族自治区市场化水平测度结果 |
四、小结 |
(一) 市场化的四个方面情况 |
(二) 增长趋势以及贡献度来变化情况 |
第四章 微观视角下企业市场化发展状况 |
一、玉林市容县的基本情况 |
(一) 玉林市的基本情况 |
(二) 容县的基本情况 |
二、关于研究五个民族自治区企业微观发展情况的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三、研究样本选择及市场化现状分析 |
(一) 样本选择 |
(二) 企业市场化发展状况分析 |
四、容县企业当前市场化发展瓶颈解读 |
(一) 市场化意识水平较低 |
(二) 要素市场不完善 |
(三) 政府与市场界限不清晰 |
第五章 市场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存在问题 |
(一) 历史上长期发展滞后影响市场化进程 |
(二) 五个民族自治区市场主、客体与东部地区差距过大 |
(三) 市场机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
(四) 对外开放程度仍需提高 |
(五) 政府与企业、市场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 |
二、原因分析 |
(一) 经济和政治制度的“路径依赖” |
(二) 基础条件落后 |
(三) 市场化发展短期矛盾的存在 |
(四) 政策上的不平衡 |
第六章 五个民族自治区市场化发展建议 |
一、加快五个民族自治区市场化体系建设 |
(一) 明确五个民族自治区市场体系目标 |
(二) 巩固、完善物质产品交易市场 |
(三) 加快发展要素市场 |
二、挖掘本地区文化优势,打破传统思想观念束缚 |
(一)树立积极价值观念 |
(二)挖掘本地区文化优势 |
(三)加速劳动力流动 |
(四)结合地区现状 |
三、协调东西部发展,促进五个民族自治区市场化水平提高 |
(一) 促进投资环境的改善 |
(二) 继续开放市场,提高要素商品流通效率 |
(三) 构建良好平台,促进技术贸易、商品贸易和投资合作 |
(四) 吸引发达地区资本 |
四、维护市场秩序的规范 |
(一) 完善维系市场秩序的市场规则 |
(二) 建立健全市场管理机构 |
五、完善市场竞争机制,调整经济结构,实现跨越式发展 |
(一) 积极实施对传统产业的战略性结构调整 |
(二) 要破除行业和地区市场竞争壁垒 |
(三) 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水平 |
(四)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投资 |
(五) 在本地区的重点行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
六、提高地区经济开放水平,促进市场化发展 |
(一) 中央应针对五个民族自治区现状调整开放政策 |
(二) 取消人为贸易限制,积极实施贸易自由化 |
(三) 继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
(四) 继续做好跨国公司的引进工作 |
七、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一) 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
(二) 提升企业市场化水平 |
(三) 调整政府行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文献目录 |
(7)广西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中的政府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方法及创新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相关理论 |
2.1 核心概念 |
2.1.1 特色文化资源 |
2.1.2 文化产业 |
2.1.3 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 |
2.1.4 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
2.2 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中政府作用的相关理论 |
2.2.1 政府作用的相关理论基础 |
2.2.2 文化产业化发展中政府作用的必要性 |
2.3 本文研究的理论视角——新公共服务理论 |
2.3.1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主要内容 |
2.3.2 新公共服务理论对本文研究的借鉴意义 |
第三章 广西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中政府作用的现状分析 |
3.1 广西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概况 |
3.1.1 特色文化艺术演出业产业化发展 |
3.1.2 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化发展 |
3.1.3 特色文学影视业产业化发展 |
3.1.4 特色会展业产业化发展 |
3.2 广西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中政府作用的现状 |
3.2.1 政策引导作用 |
3.2.2 促进旅游经营方式的开发与品牌形象经营方式的推广 |
3.2.3 促进文化产业组织的发展 |
第四章 广西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中政府作用存在问题及原因 |
4.1 广西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中政府作用存在的问题 |
4.1.1 特色文化资源的开发主体单一 |
4.1.2 特色文化资源的保护意识淡薄 |
4.1.3 特色文化资源的开发模式简单 |
4.1.4 特色文化资源的宣传浮于表面 |
4.1.5 特色文化资源的开发缺乏创新 |
4.1.6 特色文化资源的投入资金不足 |
4.2 广西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中政府作用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服务型文化体制改革滞后 |
4.2.2 文化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 |
4.2.3 特色文化资源发展中人力资源缺乏 |
4.2.4 地方政府文化开发思想观念陈旧 |
4.2.5 现有经济发展水平限制文化开发 |
第五章 优化广西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中政府作用的对策 |
5.1 提高文化资源传承开发的思想意识,创新特色文化资源发展理念 |
5.1.1 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 |
5.1.2 利用区域间的比较优势,实现地方文化产业差异化发展 |
5.2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冲破文化资源发展的束缚 |
5.2.1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力度,制定合理性的规划 |
5.2.2 加强政策引导扶持,打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
5.3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特色文化资源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 |
5.3.1 构建市场主体政府监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
5.3.2 加强文化企业经营管理,提升文化产业效率 |
5.4 构建多元化的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的投融资体系和渠道 |
5.4.1 注重产业关联,推动文化制造业与文化服务业协调发展 |
5.4.2 加强融资渠道建设,扩大文化产业投资规模 |
5.5 推动集聚化发展,培植优势文化产业群协同发展 |
5.5.1 整合区域特色文化资源,加强文化产业协同效应 |
5.5.2 为公众服务,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比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8)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研究 ——基于管理移植和文化嵌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的概念界定 |
1.2.1 农民专业合作社 |
1.2.2 公司治理 |
1.2.3 管理移植 |
1.2.4 文化嵌入 |
1.3 研究路径与方法 |
1.3.1 研究路径 |
1.3.2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 |
1.5 主要内容 |
2 文献综述 |
2.1 组织研究 |
2.2 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 |
2.3 公司治理研究 |
2.4 管理移植研究 |
2.5 文化嵌入研究 |
2.6 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研究 |
3 合作社治理的现状与问题 |
3.1 合作社治理现状 |
3.1.1 合作社负责人访谈 |
3.1.2 典型合作社调研 |
3.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 |
3.2.1 在采购环节的优势 |
3.2.2 在生产环节的优势 |
3.2.3 在销售环节的优势 |
3.3 合作社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源于成员的问题 |
3.3.2 源于合作社的问题 |
4 管理移植强化合作社正式治理 |
4.1 治理的主体和要求 |
4.2 公司与合作社治理的异同 |
4.2.1 公司与合作社治理的共同之处 |
4.2.2 公司与合作社治理的不同之处 |
4.2.3 合作社治理的特殊性 |
4.3 以共主体促进管理移植 |
4.3.1 共主体基本模型 |
4.3.2 以正式治理平衡利益 |
4.4 合作社治理的重点内容 |
4.5 完善政策体系推动正式治理 |
5 文化嵌入促进合作社非正式治理 |
5.1 文化嵌入的内容 |
5.1.1 农村社会的乡土文化 |
5.1.2 政府部门的行政文化 |
5.1.3 市场经济的契约文化 |
5.2 有序治理 |
5.2.1 单一的乡土文化 |
5.2.2 行政文化与乡土文化组合 |
5.2.3 三种文化共同发挥作用 |
5.3 融合治理 |
5.3.1 嵌入乡土文化微观调整 |
5.3.2 ‘嵌入行政文化宏观引导 |
5.3.3 嵌入契约文化遵循规律 |
5.4 文化嵌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5.5 文化嵌入对合作社治理的影响 |
6 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效果评价 |
6.1 以柔性管理协调正式治理和非正式治理 |
6.2 合作社治理评价指标 |
6.3 治理效果评价的关键环节 |
6.4 合作社治理的理想状态 |
7 总结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研究局限性与展望 |
7.3.1 研究局限性 |
7.3.2 研究展望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科研成果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广西边境民族地区公共事务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相关理论和概念界定 |
一、研究思路 |
二、相关理论 |
三、概念界定 |
第一章 广西跨境民族的形成及其边境地区的发展概况 |
第一节 广西边境地区的基本情况 |
一、广西地区基本情况概述 |
二、广西地区的历史变迁 |
三、中越关系的发展历程 |
第二节 广西跨境民族构成及其民族关系 |
一、广西跨境民族形成的历史渊源 |
二、广西民族关系的发展情况 |
三、广西历史上频繁的民族叛乱 |
第三节 广西边境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一、广西边境地区政治的发展 |
二、广西边境地区经济的发展 |
三、广西边境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 |
四、广西边境地区的边防建设 |
第二章 广西边境民族地区公共事务治理的主体及其能力 |
第一节 广西边境地区各级政府 |
一、广西边境地区地方政府概况 |
二、广西边境地区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广西边境地区政府能力的局限 |
第二节 广西边境地区各类非政府组织 |
一、广西边境地区非政府组织活动概况 |
二、广西边境地区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务治理中的作用 |
三、广西边境地区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务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广西边境民众在公共事务治理中的参与 |
一、广西边境民众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概况 |
二、广西边境民众参与公共事务治理所起的作用 |
三、广西边境民众参与公共事务治理存在的问题 |
四、阻碍边境地区民众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因素分析 |
第三章 广西边境民族地区公共事务治理的主要任务与发展成就 |
第一节 广西边境地区一般公共事务治理 |
一、广西边境地区的教育发展研究 |
二、广西边境地区的文体事业发展研究 |
三、广西边境地区的社会保障发展研究 |
第二节 广西跨境合作事务治理 |
一、广西跨境贸易的发展现状与成就 |
二、广西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发展现状与成就 |
三、广西打击跨境犯罪的概况与成就 |
第四章 广西边境民族地区公共事务治理面临的主要挑战 |
第一节 广西边境地区民族文化与宗教信仰带来的挑战 |
一、中越边境地区文化与宗教的相互渗透 |
二、民族主义意识的兴起 |
三、文化与宗教以及民族主义带来的挑战 |
第二节 中越关系波动带来的挑战 |
一、中越关系发展的历程和概况 |
二、中越关系中的美国因素 |
三、中越南海争端的发展演变 |
第三节 广西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带来的挑战 |
一、广西边境地区脱贫的发展历程和概况 |
二、边境地区反贫困过程中取得的成就 |
三、广西边境地区反贫困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
第四节 广西边境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带来的挑战 |
一、广西边境地区的非传统安全问题 |
二、广西边境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带来的挑战 |
第五章 广西边境民族地区公共事务治理的建议 |
第一节 提升边境地区公共事务治理主体的能力 |
一、提升边境地区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 |
二、提升边境地区各类非政府组织的治理能力 |
三、提高边境地区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能力 |
第二节 优化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 |
二、广西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特殊性 |
三、提高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措施 |
第三节 增强边境地区民众对国家的认可 |
一、边境地区民众国家认同的特点 |
二、提升边境地区边民国家认同的途径 |
第四节 维护好与边境民族地区周边国家的关系 |
一、边境地区周边形势安全分析 |
二、边境地区对外发展的战略 |
参考文献 |
后记(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10)欠发达地区农户小额信贷问题研究 ——以广西罗城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1.3.1 关于农户小额信贷作用与影响的研究 |
1.3.2 关于农户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研究 |
1.3.3 关于农户小额信贷利率的研究 |
1.3.4 关于农户小额信贷改革与发展趋势的研究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4.3 研究方法 |
第2章 农户小额信贷的基本理论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小额信贷的概念 |
2.1.2 农户小额信贷的概念 |
2.2 农户小额信贷的概述 |
2.2.1 农户小额信贷产生的背景 |
2.2.2 农户小额信贷的基本特点 |
2.2.3 农户小额信贷的基本模式 |
2.2.4 农户小额信贷的运行机制 |
2.3 农户小额信贷的理论基础 |
2.3.1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3.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3 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3章 农户小额信贷在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与国外典型案例及启示 |
3.1 农户小额信贷在欠发达地区的发展 |
3.1.1 欠发达地区农户小额信贷的发展历程 |
3.1.2 欠发达地区农户小额信贷的运行模式 |
3.1.3 欠发达地区推广农户小额信贷的必要性 |
3.1.4 欠发达地区推广农户小额信贷的绩效分析 |
3.2 国外农户小额信贷的典型案例及启示 |
3.2.1 孟加拉乡村银行 |
3.2.2 印尼人民银行农村信贷部 |
3.2.3 国外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对欠发达地区的启示 |
第4章 欠发达地区农户小额信贷的实证分析——以广西罗城县为例 |
4.1 罗城县发展农户小额信贷的背景分析 |
4.1.1 罗城县的基本概况 |
4.1.2 罗城县农业发展的现状 |
4.2 罗城县农户资金信贷需求状况分析 |
4.2.1 调查农户的基本情况 |
4.2.2 农户信贷资金需求特点 |
4.2.3 农户资金需求的满足路径 |
4.2.4 农户小额信贷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
4.3 罗城县农户小额信贷供给状况分析 |
4.3.1 罗城县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现状 |
4.3.2 罗城县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运行制度分析 |
4.3.3 农户对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的评价 |
4.3.4 罗城县开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效应分析 |
4.4 罗城县农户小额信贷供需情况小结 |
第5章 罗城县农户小额信贷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 现行农户小额信贷制度本身的不尽合理 |
5.1.1 贷款对象上移 |
5.1.2 贷款手续繁琐 |
5.1.3 贷款额度较小 |
5.1.4 贷款期限偏短 |
5.1.5 贷款利率偏低 |
5.2 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的不健全 |
5.2.1 信贷供给资金的获取途径单一 |
5.2.2 动态授信的缺失 |
5.2.3 操作流程的不规范 |
5.2.4 对农户培训与员工激励的不足 |
5.3 政府支持行为的偏差与监管上的缺失 |
5.3.1 政府支持行为的偏差 |
5.3.2 监管的缺失 |
5.4 缺乏合理的农户小额信贷业务风险补偿机制 |
5.5 农村信用体系的不完善阻碍农户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构建本土化、独具特色的农户小额信贷服务体系 |
6.2.2 构建以农户为中心的信贷活动体系 |
6.2.3 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加强监管力度 |
6.2.4 深化信用社改革,提升管理与监督水平 |
6.2.5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保障机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四、改革行政行为更好地为广西蚕业产业化服务(论文参考文献)
- [1]B县农业电商发展中地方政府的履职状况、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D]. 杨丽. 扬州大学, 2021(09)
- [2]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法律制度研究[D]. 黄捷. 广西民族大学, 2020(01)
- [3]顺德地方社会与集体空间研究[D]. 周新年. 华南理工大学, 2018(05)
- [4]现阶段广西蚕业技术推广体系研究[D]. 何骥. 江苏科技大学, 2018(12)
- [5]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D]. 唐秀鑫. 广西大学, 2016(02)
- [6]五个民族自治区市场化问题研究[D]. 甘雨. 中南民族大学, 2016(05)
- [7]广西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中的政府作用研究[D]. 黎佳明. 广西大学, 2015(03)
- [8]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研究 ——基于管理移植和文化嵌入[D]. 马文成. 东北财经大学, 2015(08)
- [9]广西边境民族地区公共事务治理研究[D]. 秦超. 中央民族大学, 2015(01)
- [10]欠发达地区农户小额信贷问题研究 ——以广西罗城县为例[D]. 李斌. 西南大学, 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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