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能动司法的限度

论能动司法的限度

论文摘要

能动司法对于转型时期的中国具有重要的社会和政治意义,反映着中国转型时期对正义的诉求和期盼。但由于能动司法并非完美无瑕,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政策与法律错位、能动司法在调解中的滥用、法官自由裁量权膨胀等。因此,规范能动司法、确定能动司法之限度,杜绝司法之盲动显得尤为必要。对能动司法应采取多限制种措施,正确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确保法律优先适用;规范法官审判行为,使法官自由裁量权合理行使;强化检察机关之检察监督职能,赋予检察机关启动违宪审查权和明确司法弹劾制度。从宏观、微观等各个方面确定能动司法之限度,克服能动司法之弊端,保障能动司法之功效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文献综述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的内容和创新之处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2 我国能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2.1 司法政策与法律的错位
  • 2.2 调解中能动司法滥用严重
  • 3 确立能动司法限度的必要性
  • 3.1 司法必须受到限制
  • 3.2 确立能动司法限度的意义
  • 4 明确我国能动司法限度的建议
  • 4.1 明确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 4.2 规范法官审判行为
  • 4.3 强化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职能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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