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能动司法对于转型时期的中国具有重要的社会和政治意义,反映着中国转型时期对正义的诉求和期盼。但由于能动司法并非完美无瑕,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政策与法律错位、能动司法在调解中的滥用、法官自由裁量权膨胀等。因此,规范能动司法、确定能动司法之限度,杜绝司法之盲动显得尤为必要。对能动司法应采取多限制种措施,正确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确保法律优先适用;规范法官审判行为,使法官自由裁量权合理行使;强化检察机关之检察监督职能,赋予检察机关启动违宪审查权和明确司法弹劾制度。从宏观、微观等各个方面确定能动司法之限度,克服能动司法之弊端,保障能动司法之功效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