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苏轼的一生,融传统中国文人士大夫优秀品质于一身,铸成了令后世景仰不已的伟大而崇高的品格。其在诗词、散文、书法、绘画、音乐等方面精深钻研和卓越见解,使其成为中国文化史上少见的天才和全才。苏轼书学理论中的伦理思想,既是其躬行践履的人生观的反映,又是其卓越艺术实践的概括和总结,是其人生和艺术相融相偕的结晶。另一方面,苏轼书学理论中的伦理思想,既是其人生观中的伦理思想的延伸,又是其伦理思想的审美性质的变形,并且是这二者的有机结合,是以对书法艺术的独特创造和自觉探索而表现出来的伦理思想。这种书学理论中的伦理思想,不仅关涉一般性的人生伦理问题,更涉及对书艺、艺术、审美背后的人生修养和人生作为的体验和感悟,即以怎样的人生修养和作为来增进自己的书法艺术。苏轼书学理论包括“书如其人”、“平淡自然”和“技道两进”等基本内容。“书如其人”就其书法书艺内容而言,是指书法如同人的外貌,书艺反映书家之神情、气质、个性,书艺反映了书家的品格、境界和气象亦即“书品如人品”,这其中当然也存在着“书品”作为艺术水平同书家人品并不完全相通的情况,苏轼对此也有明确的自觉。这种书法理论背后所包含的人生观与伦理思想则是其对于书家人品和人格锻造的极端重视,反映了苏轼儒家文道观或儒家文艺伦理学的基本底色。“书如其人”书学观背后的伦理学意涵是积极的入世精神,是基于社会本位的关于个人责任、使命的伦理思考,也是其“奋厉有当世志”的政治抱负和以天下为己任的忠君爱民思想、个人“立朝大节”的伦理人格、有关人治与法治的社会政治理论的体现。同时也反映了时代条件下文人士大夫高涨的自觉精神。“平淡自然”书学观就其书法书艺内容而言,是指作书不必有意求工不必刻意做作,而要一任自然的流露。即所谓“无意于书”、“忘我”或“超然”到“身与竹化”,实现心忘其手、手忘其笔的“笔自落纸非我使”,尊崇“无法之法”的定则臻于“萧散简远”境界。“平淡自然”书学观看起来主要涉及书艺风格及作书方法,其实主要涉及的是书艺境界及书家修为。这种书艺境界必以书家修为作为前提。这是苏轼关于个人本位的伦理思考在书学理论中的阐发,也是其受老庄思想影响的具体体现,更是其人生由“奋厉有当世志”到“吾心淡无累,遇境即安畅”历程的感悟与总结,所以他强调逍遥自由、“寓意而不留意”的人生态度的养成。总体而言,苏轼并未忘怀积极用世的儒家信念,因此他强调“忘我”的道德修养论,强调关于君子小人人格的区分,另一方面,他又立足于个人本位,强调个人价值和个性生活,并把自由逍遥的生活当作自己的理想人生。所以他能在得意与安适、变故和打击中宠辱不惊、安于所遇,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典型地体现了传统文人士大夫以独善之心行兼济之志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与生活道路。“技道两进”的书学观来源于苏轼将儒家“文道观”与道家文艺观相结合的“文与道俱”与“艺道两进”的基本思想,要求文艺一方面传达、担当社稷之“道”,一方面表现肯定自身价值和主体人格,追求自然和自由的生活理想。其伦理观则是社会本位和个体本位伦理思想的有机结合,对于个人而言,则是社会人格与个体人格、政治追求与生活追求、现实实践与生活理想的统一,亦即个人的修身养性同使命担当的统一。总体而论,苏轼的书学观所蕴含的伦理思想,就是书家的社会人格与个体人格的统一,也人的社会人格与个体人格的统一。这种统一在理论的倡导方面或许并不新鲜,但很难实践层面上以全面的方式贯彻。苏轼恰好将这种理想的伦理人格落实于终身,并成为能够落实这种人格的为数极少的文人士大夫中的一个。难能可贵的,是其不但能贯穿于书法书艺实践,而且将其提高到书学理论的层次,从而为文人士大夫的文艺实践提供了人格修养的伦理基础。将全面的人格伦理修养同艺术实践的道路和艺术境界的达成联系起来,而不是仅仅着眼于其中的一个方面,就是苏轼书学理论贡献于文艺伦理学的特殊性,也是苏轼文艺伦理学的特殊贡献,虽然苏轼并没有关于文艺伦理学的系统理论,但他以卓越的艺术实践和全面的理论直觉洞悉并揭示了文艺伦理学的基本内容。这不仅是苏轼对于书学理论的贡献,也是苏轼对于文艺伦理学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