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关于婴儿生意的生育产业在国外已经成为一个上百亿美元的产业,但是这一产业在为人类服务的同时在道德、法律和医学等方面却都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代孕相对于其他两种人工授精方式,由于引入了代理孕母这样一个角色引发的争议更为广泛。代孕在为存在生育困难和回避生育行为的人群带来了技术解决手段的同时,对社会伦理规范、传统的法律制度也带来了冲击与挑战。在我国,随着不孕不育比例的提升,通过代孕方式解决生育问题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但是目前世界各国对于这一行为大致存在着三种规范模式,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对代孕行为采取的是完全禁止的方式,但是由于代孕需求的增长以及社会生活和观念的不断变化发展,对代孕行为制定法律加以规范应是立法的必然趋势。文章从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阐述了有限开放代孕的立法趋势,概述了代孕关系涉及的基本权利义务,梳理了代孕法律关系中的代孕合同、亲权关系等法律问题,立足于我国代孕立法现状和借鉴其他地区的立法经验,提出我国应该采取何种模式规制,在合同中如何规范和平衡委托方和代理孕母的权利关系,以期维护和平衡各方的利益,以法律的视角合理的引导科技发展,引导科技发展更好的服务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