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卡多佐是美国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法官之一,他“静悄悄地完成了普通法的革命”,成功促进美国社会的转型。他在美国法学界的地位经久不衰。国外学者对卡多佐的司法哲学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我国对卡多佐的司法哲学的研究大多停留在介绍的阶段,没有将之系统化并与中国法治建设紧密联系。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凸现,新型案件涌现,社会对创造性的司法有着迫切的需求。法学理论研究必须为通过创造性司法解决我国社会转型期产生的社会矛盾,促进法治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理论指导。对于司法哲学的研究也是现代法理学的使命。因此,本文对卡多佐阐明其司法哲学理论的著作进行了解读,力图对卡多佐司法哲学思想进行较全面的解析。文章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卡多佐司法哲学产生的背景,卡多佐司法哲学形成中的个人因素及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因为特定的社会、文化和政治语境是准确理解特定法哲学思想的前提。第二部分对卡多佐司法哲学的基础进行了探讨和分析,揭示了哲学对于法学的基础性作用。第三部分对司法过程的作用、司法方法等卡多佐司法哲学理论的主要方面进行了梳理。第四部分是对卡多佐司法哲学的法治意义的一个总的论述。结合法治这一社会治理模式的普遍性价值,分析了卡多佐的司法哲学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借鉴意义。卡多佐的司法哲学思想是对美国社会转型期创造性司法活动的一个总结。卡多佐的司法哲学告诉我们如何智慧的认识法律和运用法律为人类的社会治理事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