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质量”是21世纪全球高等教育发展的关键词。在我国,构建科学有效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机制,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是国家对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后实行宏观管理的迫切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证和促进高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本文以政府、社会、高校和学生四类监控主体的视角为切入点,首先辨析高等教育质量观与质量监控观作为理念基础,再总结国际上高等教育质量监控的若干代表模式及共同趋势作为经验借鉴,最后落实到对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主体机制进行自我反思与合理重构这一主旨上来。向上,质量观引导着质量监控主体的目标和行为模式。伴随着“合规定性”、“合需要性”、“合发展性”三阶段质量观的发展,质量管理的目的也从“管理”到“服务”、再到“改进”发生着变革。当前我国旨在“服务”多元主体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机制既应充分考虑大众高等教育质量发展性、多样性、整体性和适应性的特征,也应对政府重资源效率、社会重人才、高校重知识、学生重消费回报的多元监控主体价值取向进行协调与整合。向外,他国丰富的经验是我们决策、选择的宝贵依据和来源。虽然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传统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不同,各国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机制风格迥异,但无论是法国的政府控制型模式,还是美国的社会主导型模式,或是英国先后经历过的院校自主型和政校合作型模式,在改革大方向上都朝着主体间权力相互制衡、利益趋于一致、中介协调合作的多元平衡型模式发展。向内,理念和经验的准备都是为了最终的自我审视和改进。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主要由政府控制,存在监控主体单一、权力结构失衡、中介机构缺失等问题。应在市场调节下,构建政府宏观调控、社会多样监督、高校全程控制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主体机制,加强省级政府监控力度,建立健全社会中介机构,推动高等教育行业自律。此外,还必须以学生评教、参与评估、学生信息员等多种形式,以学生自治的质量监控组织,以权威、规范的政策和制度,保证学生质量监控主体权的实现,进一步完善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主体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