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损益相抵原则,是指受害人基于受损害的同一原因而受有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损害额中扣除,以确定侵害人的赔偿额的原则。其实质是侵害人只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负赔偿责任,以免受害人得到不当利益,体现了损害赔偿的填补功能。这一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挥着有效的作用,法官审理侵权案件在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范围时经常适用。损益相抵原则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中均有所体现,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此原则的明文规定,其研究也没有得到重视,因此常常造成法律适用的不一致问题。笔者拟通过本文对损益相抵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形成系统和深入的认识,并在民法损益相抵原则研究方面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本文首先从损益相抵的概念和内涵出发,介绍了各学术流派对其所下的定义,归纳出其特征,并对一些学者所持有的“损益相抵原则由法官依职权行使”的观点提出了质疑。然后,推演该原则的法理根据,介绍了主要的学术观点及笔者的评价。为了进一步准确界定损益相抵原则的内涵,本文将其与相关的法律概念做了比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损益相抵原则在实践运用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本文追溯了损益相抵原则的历史源流,进行了比较法的研究。从中国古代朴素的法律思想所蕴含的积极因素,到近现代西方重要的法学流派,做了分析和评价。针对近年来海峡两岸法学研究交流越来越多情况,特别介绍了我国台湾地区对于损益相抵原则的立法情况,和法学界的研究成果。在对于损益相抵原则构成要件的分析过程中,本文联系实际分析了各种学术流派的观点,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进一步介绍了损益相抵原则在适用的具体方法,以期对其实践运用有所裨益。最后,本文对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损益相抵原则的研究进行了回顾,提出了自己对于该原则立法的建议。针对实践和学说中出现的保险赔偿中的损益相抵问题、强迫得利中的损益相抵问题、损益相抵原则与过失相抵原则的适用问题、损益相抵与惩罚性赔偿的关系问题,专门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以期得到更深的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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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论文文献
- [1].侵权责任中损益相抵原则的适用范围及计算方法[J].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4(04)
- [2].违约责任认定中损益相抵原则的适用[J]. 人民司法(案例) 2016(29)
- [3].论私法意义上的容忍义务[J]. 江海学刊 2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