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洗钱犯罪作为各种有组织犯罪及财产利益型犯罪的派生物,究竟该如何定性,理论上仍存在分歧。本文试从比较研究的角度界定我国刑法中的洗钱罪,对其从理论及实践的意义上进行了比较全面地论述和分析。全文共分以下六个部分,约四万余字。第一部分,引言。该部分从国内外打击洗钱犯罪的国际意义的角度,论述了我国设立洗钱罪的必要性,引出了本文的论题。第二部分,洗钱罪的概念。该部分从“洗钱”一次的辞源演变入手,着眼于世界范围内洗钱行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从而揭开洗钱行为神秘的面纱。第三部分,我国刑法中洗钱罪的构成特征。该部分通过对洗钱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的理论评析,阐明了目前我国刑法理论上对洗钱罪的研究概况。第四部分,我国刑法中洗钱罪的认定。由于洗钱罪与其“上游犯罪”有着一种天然的联系,认定比较复杂,所以该部分从罪与非罪、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以及洗钱罪处罚原则的角度,对洗钱罪进行了更进一步的剖析,为更加明确的界定洗钱罪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五部分,世界反洗钱立法的比较研究。该部分通过对世界各国和地区反洗钱立法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各国和地区在关于洗钱罪立法上存在的优点和不足,为完善我国的反洗钱立法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蓝本。第六部分,我国洗钱犯罪现状及完善措施。该部分通过对我国洗钱犯罪现状的分析,根据我国反洗钱立法所存在缺陷和不足,提出了完善立法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