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对资源和能源的需求也与日俱增,而我国高消耗、高增长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却未能得到改变。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税作为政府调控矿业企业经济行为的一项重要政策手段,由于在设计上存在诸多不足,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时代发展的要求。为促进资源的合理开采和充分利用,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资源税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本文在资源税费制度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资源税应转变职能,定位于补偿资源开采活动所带来的外部性成本和促进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以此为契机建立科学的资源税费制度体系。同时,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资源税的征收范围、计征方式、单位税额等进行调整和完善,从而使资源税得以充分发挥其保护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作用,保障我国经济的稳定持续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