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为迎接全球化、信息化、国际竞争加剧的挑战以及摆脱财政困境和提高政府效率,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都掀起了一场“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的政府改革运动。在这场公共行政改革的浪潮中,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模式成为西方政府改革的最基本的趋势。“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主张在政府等公共部门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以效益为导向,主张建立企业式政府;以服务对象为顾客,把市场机制引入公共服务以提高公共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等。从全球范围看,以“新公共管理”为主导的公共管理改革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同时它也正越来越多地影响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政府管理改革。我国的基层公安机关是指依法建立的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和惩治犯罪活动职能和任务的国家基层行政机关,是基层人民警察机关,它具有民主与专政两项基本职能。基层公安机关作为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是公安机关全部战斗力的基础,但是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经济发展的现状,目前分布面极广的基层公安机关面临着警力缺失、经费保障不足和整体素质不高等诸多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与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强公安机关行政改革,进一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增强公安工作发展后劲,全面提升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水平,推进基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了较系统梳理、归纳阐述,结合我国国情论述了“新公共管理”对我国基层公安机关当前行政改革的启示,并以“新公共管理”为指导深化我国基层公安机关的行政改革,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顺应全球经济发展的新的公安机关管理模式,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