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现代生物技术的迅速发展,遗传资源尤其是人类遗传资源的价值已经越来越为人所重视。在新的世纪里,生物科技产业将与信息技术产业一起成为一国经济发展的两大主要支柱。而在实践中,发达国家却凭借着技术和资金上的优势,肆意掠取、利用发展中国家的人类基因资源,予以研究以获得技术成果并申请专利,然后将专利技术高价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或是将专利产品返销发展中国家,从中取得高额的利润。这样一个制度对广大基因资源丰富但经济欠发达的国家是不公正的。要实现公正,必须让人类基因资源提供国参与分享开发基因资源所带来的惠益,即必须建立一个人类基因资源获取和惠益公平分享的机制。与此同时,在人类基因研究中,还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基因材料的提供者对其自身的基因信息是否享有权利、享有何种权利。本文围绕着建立公平公正的人类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这一主题,首先在“人类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法律基础”一章中,提出了资源提供国和基因持有人参与基因资源惠益分享的法律依据,尤其是对基因持有者的权利进行了详尽的阐述。然后对人类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的三大实现机制进行了介绍并给出了笔者的评价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我国人类基因资源保护不利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本文正文共分四章:第一章是全文的基础。笔者从遗传资源的定义入手引出了人类遗传资源的定义,然后通过对人类基因组计划的介绍明确了人类遗传资源的重要价值,在此基础上解释了人类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的由来,指出为平衡各国的利益,保护人类遗传资源的多样性,必须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人类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最后笔者通过分析人类遗传资源提供国和基因持有者的关系,阐释了人类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主体。第二章为“人类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的法律基础”。主要内容是为人类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提供法律依据。本章首先从基因提供国的角度出发明确了提供国参与惠益分享的国际法基础,然后从基因持有者的角度阐述了其参与惠益分享的权利基础。第三章详细介绍了人类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的三种实现机制——国际协商、合同、国内立法。这部分是本论文的重点,将在第一、二章的基础上,对具体的获取和惠益分享实现机制进行探讨。本章首先介绍了人类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的国际协商机制,即有关人类基因获取和惠益分享的国际立法,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了评价,指出其不足,提出了完善意见。在第二节里笔者对人类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的合同机制进行了详细介绍,指出现有合同模式的缺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意见。第三节的内容是对国内立法机制的三种模式进行简单介绍,并指出我国采用的模式。最后,笔者对现有的三种实现机制总体上进行了评价,指出其不足,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意见。第四章是“中国在人类基因国际合作中的自我保护”。这是本文的目的所在,即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人类基因资源的保护现状进行反思,提出我国的对策,对我国建立人类基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提出建议和意见。本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我国人类基因资源大量流失的现状进行简单介绍。第二部分则是笔者对改善这种状况,完善我国人类基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提出的建议,重点是对我国国內立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一些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