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乡约自北宋在中国诞生以来,不仅对中国基层社会秩序的建立发挥了重要作用,还随着其流播,对周边国家的社会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着眼于朝鲜乡约的内容和实施情况,并考察了16世纪后朝鲜学派、党派、宗族三大系统与乡约之间的关系。朝鲜乡约的主要内容大致分为立议、戒约、责任人的选出与职责、凡例、约式等五大部分。其中既有与中国乡约一脉相承之处,也有很多不同的地方,笔者在两者之间做了一些比较分析。乡约在朝鲜的实施与士林的成长密切相关。乡约于高丽末年(13世纪末)传入朝鲜半岛,至李朝中宗(16世纪初)时被正式实施,在朝鲜宣祖(16世纪后期)时被推广至全国,延续了自13世纪末到16世纪后期近三百年的时间。在此过程中,乡约与士林互为影响,一方面,士林在与勋旧的斗争中通过实施乡约巩固对乡里的控制;另一方面乡约的实施,以及与周围相关制度的结合,亦对士林的成长、变化产生了影响。本文尤其关注了乡约组织与书院的结合,并以此为平台,从党争和士族门阀入手,全面地观察了朝鲜后期建立在乡里层面以上的学派、党派、宗族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自16世纪起,朝鲜学派、党派、宗族相互影响并基于利益结合,乡约作为士林掌控乡里和组织自身的工具促进了上述情况的产生,而其与书院的结合则更使得学派、党派、宗族三者利益的捆绑愈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