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现行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是三百多年来诸多经济学家、统计学家共同努力的结果,1953年才初步成形。GDP作为国民经济总量核算的核心指标,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发展程度的统一标准。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方法主要有生产法、支出法和收入法,是按当年价格计算的。而不变价GDP核算是在此基础上使用价格缩减法或物量外推法来计算的。通过不变价GDP的核算能够反映出实际的经济增长速度和全部生产要素的增长率,还可以对经济周期波动做出系统的描述,并且能够预测出未来经济的发展状况。因此,我们应当重视不变价GDP的核算。本文首先阐述了各种不变价GDP核算的方法并且详细介绍了各种价格指数和物量指数的编制,如:拉氏价格和物量指数、帕氏价格和物量指数、费雪价格和物量指数、马歇尔-埃奇沃斯价格和物量指数、固定加权综合价格和物量指数,为不变价GDP核算提供了一个理论基础。本文详细阐述了欧盟不变价GDP核算的详细分类、核算口径以及具体使用的价格指数和物量指数。欧盟生产法不变价增加值的核算是计算各行各业不变价增加值的核算方法,具体分为农业部门不变价增加值的核算、工业部门不变价增加值的核算、建筑业部门不变价增加值的核算、服务业部门不变价增加值的核算。而支出法不变价增加值的核算方法,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核算的:居民消费支出核算、政府消费支出核算、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核算、库存变动核算、货物和服务进出口核算。欧盟不变价GDP核算的特色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给出了价格和物量测算的一般原则,如指数公式和基年的选择、质量变化的处理方法;(2)欧盟除了编制国际上通用的价格指数和物量指数外,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很多特殊的方法来计算不变价GDP,如:模型价格法、消费者价格协调指数法、享乐价格法、产业价格指数法、纯投资价格指数法、外国出口价格指数法等;(3)对各行各业都有比较详细合理的分类,特别是对难以核算的服务业,分类更是细致入微,提高了不变价核算的质量;(4)欧盟还对价格指数和物量指数提出了一个A/B/C方法,这种方法按照指数质量的好坏将其分成不同的等级,给统计的改进提供了良好的方向,也满足了各个部门和企业对资料的不同需求。目前中国的不变价GDP核算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价格指数的计算公式与国际不可比;核算水平比较粗,替代指数使用过多;核算范围不全;价格指数存在缺口;不变价GDP数据序列存在一定程序上和时间维度上的不可比性,等等。本文根据欧盟不变价GDP核算的实践和经验提出完善中国不变价核算的一些建议:完善指数编制,从而增强国际可比性;细化产品和行业分类,尽量减少替代指数的使用;尽可能减少程序上和时间维度上的不可比性,确保增长速度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变化情况;引进一些特殊方法解决不变价核算当中存在的特殊问题;加强月度和季度数据的编制工作,提高价格指数和物量指数的质量,等等。希望通过这些改善能提高中国不变价核算的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