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03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文件),正式标志着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开始。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改革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产权制度;二是农村信用社交由地方政府负责。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已历经4年多的时间,改革的阶段性成效突显,2005—2007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已连续三年实现盈利。同时,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框架基本建立,省级联社行业管理成为主导模式也已是不争的事实。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改革过程中仍然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和研究,其中尤以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问题为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成为农信社继续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的难点和关键。本文立足于正在进行的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实践,从目前国内外对于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研究出发,介绍农村信用社的历史沿革以及目前业已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架构,引入省级联社管理模式下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研究这一课题范畴。通过对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其形成原因进行全面分析,提炼出当前农信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应以内为主、内外结合的观点,对农信社如何完善内部各项治理机制,积极处理同地方政府、省级联社、银监部门以及同业之间的多重关系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创见性的现实对策与措施,为探讨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完善提供了适当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