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社区建设在新时期社会转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政府失灵”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的自力量;“市场失灵”要求社会和政府来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所以,社区建设应是政府、市场和社会联动的过程。政府在社区建设中不应是全能队员,要有所不为,从而改变政府城市社区管理方式;市场经济是种契约经济,在社区建设中,体现为政府和诸多社区建设主体的合作;社会第三部门在社区建设中担负着完成社区公益事业和维护社区和谐的使命,他们理应得到社会和政府的认可和支持。目前,在社区建设中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如理顺了社区自治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强化了居委会的自治权;城市社区自治机制得到创新,等等。但是还是存在许多问题,如社区建设主体单一、政社不分、政事不分、条块矛盾、社区资源没有有效整合,等等,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行政化和自治化倾向之争,各执一端,两种倾向都有自己的致命弱点。归根结底,这些问题恰恰是目前社区建设中的两难境地,政府既希望发展各种社会力量,又对壮大的社会力量有种天然的恐惧;社区中的第三部门既想获得自我发展的空间,又摆脱不了对政府的依赖。所以,探寻解决两难境地的思路,构建合理的社区治理结构就显得非常有意义。当然,目前理论界对社区治理结构这个选题已经做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形成了很多卓越的成果。本文的思路是寻求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两难境地中的组织优势和衔接节点,从而为构建新型的社区治理结构提供些参考性建议。具体来讲:以上海社区治理结构为“强政府”治理蓝本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即无法发挥社会和社区的自主性;以沈阳社区治理结构为“强社会”治理蓝本分析其存在的弊端,即缺乏对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合理定位。基于这样的分析,本文提出两个重要的假设:一是“强社会”需要“强国家”,而不仅仅是制约;二是“强国家”需要“强社会”,而不仅仅是控制。围绕这两个基本假设,本文论证和分析了以下几个重要的观点。一是社区治理结构需要“强国家”作为后盾,而“强国家”的形成需要党组织的推动;二是社区治理结构需要“强社会”作为支撑,而“强社会”的形成需要党组织的动员;三是社区治理结构更需要“强国家”和“强社会”的合作,而合作关系的形成需要发挥党组织的整合和媒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