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六朝时期的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凸显了以文学形式创新为特征的形式主义文学思潮。历来的文学史研究者多称之为“形式主义”,并持否定态度。本文从文学本体意识建构的角度重新审视这一现象,拟从六朝文学批评的实际出发,以西方形式理论为参照,将六朝文学的形式诉求现象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尝试通过较为系统的分析,揭示六朝人的形式观念,从而客观地评述、审视六朝文学形式诉求对当时文学创作实践的影响及其文学史意义。论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绪论。回顾前人运用不同方法,从不同的视角对六朝文学以形式为主题的研究,介绍本论文研究的角度、意义及价值。第二部分,论文主体部分,由四章组成:第一章:分析六朝对文学形式诉求现象生成的社会文化背景,从玄学思潮的兴盛和庄园经济对贵族的审美趣味的影响两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阐明六朝时期对文学形式追诉产生的必然性。第二章:以六朝文学的质文互变为线索,对建安、西晋、东晋、南朝以来的文学发展脉络予以梳理,在此基础上正本清源,揭示文学的内在演进逻辑和规律,展示六朝文学创作对形式美不遗余力的追求。第三章:论述关于形式诉求的理论探索。大致包括了三个方面:首先,从文体区分的细化,对辨析文体给予了高度重视。文体辨析本身已超越了重质、重道的纯粹内容追求,而初步进入形式研究的范畴。其次,声律论基本上摆脱了质、道的纠缠,自觉地进入纯形式的探讨,意味着中国文学批评超越了注重内容的阶段,开始进入独立思考文学形式本身审美意义和效用的时期。最后,以刘勰《文心雕龙》为例,分析六朝文学新变的三个方面。以揭示文学批评的研究转向形式领域,文学有挣脱道德理性和纯粹理性的羁绊的倾向,使文学形式成为可以追求、追诉的独立目标。第四章:概述文体论、声律论、批评论等理论在创作实践中的运用,以及为当时文体流变所提供的理论支撑。这些理论必然以理念和经验的方式去影响当时及后来的诗、赋、文的创作和革新。第三部分(结语):总结六朝文学关于形式诉求的价值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