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通过对违约金的理论基础和其具体的适用问题进行研究,希望为人们认识违约金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本文共分三个部分论述:第一部分,违约金的基本理论。首先,违约金的概念,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或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给付。其次,违约金性质的三种学说:担保说、责任说和折衷说,笔者认为违约金属民事责任。再次,违约金的功能,违约金兼具赔偿性和惩罚性,以赔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违约金功能具体属于何种由当事人作出约定,没有约定的推定为赔偿性违约金。第二部分,违约金与其他违约责任的关系。首先,违约金与实际履行两者是并用关系,其次,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两者不能并用。最后,违约金与定金,我国合同法不分定金的具体种类,规定两者可以择一适用,这种规定是不合适的,两者关系应具体分析。第三部分,违约金的数额调整。违约金数额调整应遵循契约自由、衡平各方利益这两大法理基础,实行国家干预,在数额调整时应参考各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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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引言第1章 违约金的基本理论1.1 违约金概述1.1.1 违约金的概念1.1.2 违约金的法律特征1.1.3 违约金的种类1.2 违约金的性质1.2.1 担保说1.2.2 责任说1.2.3 折衷说1.2.4 本文的观点1.3 违约金的功能1.3.1 两大法系违约金的功能1.3.2 我国违约金的功能1.3.3 违约金赔偿性功能和惩罚性功能的认定第2章 违约金与其他违约责任的关系2.1 违约金与实际履行2.1.1 大陆法系的有关法律规定2.1.2 英美法系的有关法律规定2.1.3 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2.2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2.2.1 大陆法的法律规定2.2.2 英美法的法律规定2.2.3 我国法律的规定2.3 违约金与定金2.3.1 违约定金与违约金2.3.2 解约定金与违约金第3章 违约金数额的调整3.1 违约金数额调整的法理基础——契约自由与正义3.1.1 契约自由3.1.2 契约正义——衡平各方利益3.2 违约金的国家干预3.2.1 大陆法系违约金数额调整的有关立法规定3.2.2 英美法系违约金数额调整的有关立法规定3.2.3 我国对违约金数额调整的有关立法规定3.3 违约金数额调整应参考的因3.3.1 违约金调整的适用范围3.3.2 调整赔偿性违约金应参考的因素3.3.3 赔偿性违约金调整的方式3.3.4 违约金的累计与吸收时违约金的调整结语致谢参考文献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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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违约金论文; 担保方式论文; 民事责任论文; 赔偿性论文; 惩罚性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