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自1991年国家作出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战略决策以来,高新区作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等方面起到了助推器的作用。在国家一系列发展战略如“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建设创新型国家等的促进下,全国各地的高新区为了推动国家和地方经济的发展,纷纷寻求与其他高新区的合作,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基于此,本文明确提出了高新区战略联盟这一概念。本文主要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基础,从定义、特征、分类,竞争优势,形成动因和理论解释介绍了战略联盟理论。第二部分界定了高新区战略联盟的概念,并从理论依据和现实条件两方面分析了我国高新区战略联盟的可行性。理论依据包括比较优势理论、资源赋予理论和劳动地域分工理论。现实条件包括优势互补和国家宏观战略支持。接着在对收集资料整理分析的基础上,从不同角度分析了我国高新区战略联盟所采用的一些模式:东西部联盟、省内联盟和国内外联盟,两方联盟和多方联盟,信息联盟、技术联盟、人才联盟、项目联盟、市场联盟、招商联盟、融资联盟、宣传联盟和政策联盟,实体联盟和虚拟联盟。第三部分分别从合作机制、信息交换机制、行为约束及评价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合作伙伴选择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六个方面讨论了高新区战略联盟的运行机制。其中,用博弈论分析了合作机制,在合作伙伴选择评价机制中,首先构建了高新区战略联盟成员评价指标体系,然后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对联盟成员的选择进行了实际运用。第四部分分析了中部六省高新区战略联盟的背景、必要性及可能性,最后为推动中部六省高新区战略联盟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五部分总结了本文的研究成果与不足,提出了以后的研究方向。本文运用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静态与动态分析相结合、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来论证观点,说明问题。本文的研究成果将为全国各地高新区的发展提供借鉴意义,有助于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